新野县主李淑绚

新野县主,名李令,字淑绚,生于武德7年,李元吉第六女。

李淑绚的生母可能早亡,而嫡母巢王妃则与别的小妾共同抚养了更为年幼的归仁县主,唐太宗曾命人前去照顾年仅两岁无依无靠的李淑绚,对于生平乏善可陈的李淑绚而言,墓志上因此特别将之贴金成是皇帝“恩加鞠养”,有人还借机故意曲解成是唐太宗亲自抚养了李淑绚。

事实上查遍字典或史料,“鞠养”二字从来都只有抚养的含义而没有亲自抚养的意思,只有加上“亲”或“手”这些字时,才表示亲自抚养。比如“晋王及晋阳公主,幼而偏孤,上亲加鞠养”,又比如“念臣七岁偏孤,蒙陛下手加鞠养”等等。而能得到一位皇帝的亲自抚养则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史书上必然会留下记载,所以连一贯浮夸成风的墓志都不敢吹捧成是“亲加鞠养”,而只含糊成“恩加鞠养”,可见只有唐太宗下令让人抚养李淑绚之意,根本没有亲自抚养的意思。

贞观11年李淑绚被封为县主,次年嫁给金陵县男裴思庄之子裴重晖,虽然县男只是唐朝九等爵位中最差的一等,但有爵位总聊胜于无,裴重晖作为嫡子也算是有个爵位可以继承了,只可惜李淑绚并没能活到看见丈夫继承爵位的那一天。

同时也因为李淑绚生不出儿子,裴重晖肆意纳妾,而得到宠爱的小妾侍儿们则“尽加严饰,绮罗艳目,粉黛交晖”,各种穿着打扮甚至“有同匹妇”,和主母李淑绚毫无二致。李淑绚虽然贵为县主,但面对有丈夫撑腰的嚣张跋扈的宠妾侍儿们,也只能表现出毫无嫉妒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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