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分享:
十月份的时候,跳槽入职新公司的小李,遇到了一件怪事。
本来约好的是在10月20日入职,可是因为刚好还有事要处理,就和新公司协商到了10月23日入职。
入职当天,一切手续办理妥当之后,HR提了一句,说21号之后入职的员工,今年不享受带薪年假了,我没明白HR的意思。
工龄已经有3年了,重新入职一家新公司,竟然会遇见因为晚入职一两天,就不享受带薪年假,这个规定,这个合法合理吗?
具体分析:
现在大家基本都有了这样的一个认识:工龄满足了多少年,就可以享受相对应的带薪年假。确实国家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各位的此项权益。
一,年假到底该怎么休?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所以案例中,已经有3年工龄的小李,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享受5天带薪年假的,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可是公司为什么会凭“入职日期”,这一说,来剥夺了小李的休假权利呢?
二,年假怎么就休不成了?
关于年假,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点,这里要跟大家好好聊聊,这也是很多上班族不怎么了解的。
那就是员工出勤不满一年,享受年休假需要进行折算。
什么意思呢?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员工尽管社会工龄达到一定的年限,但是如果到公司报道出勤,不满一年的,年假要折算的。
以案例中的小李为例,社会工龄3年,本来该休息5天年假。但是他入职新公司不满一年,年假要进行折算。如果折算后,年假不足一天的,就不能享受带薪年假了。
折算的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天数。
我们来帮小李算算核实一下:(70天/365天)*5天=0.96天。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折算后的年假不足一天,所以小李是没有办法享受这个年假了。
同时我们可以算算,21号之前来入职的话是不是就可以享受带薪年假了?
(73天/365天)*5天=1天 刚好一天,所以如果是21号入职的话,小李还可以在本年度享受一天的带薪年假。
所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HR要说21号入职的员工,不能在今年享受带薪年假的原因了。
三,休年假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规定吗?
拿案例中的小李举例,在离开上家公司时,不知道小李有没有为自己争取到年假的报酬。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所以如果小李在上一家公司,还没休完今年的年假,同时经过折算后,年假满了一天后,那么上一家公司还应该为小李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而这点,其实不光是小李,我想很多上班族们,都不知道有关年假的这条规定。
所以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希望大家有了解到关于年假的两个冷门误区。如果自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享受应得的福利。
年底了,你今年的年假修完了吗?来评论区分享一下你的年假是怎么过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