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

The shortest history of Europe by 约翰 赫斯特

这本书果然很好读,小半天时间就读完了。

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对欧洲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做总的说明。政治宗教文化的总概括。--个人觉得第一部分最精彩!

欧洲的古典到中世纪(313-1400):用一句话归纳那时候的欧洲 就是古希腊(学术)和罗马文化 (法典)+基督教(教义)+日耳曼战士文化

雅典古希腊数学几何和科学(神奇的地方是 希腊人研究科学不像现代人那样先假设再试验验证,而是靠灵感大胆猜测)。我们所知的现代科学始于400年前17世纪科学革命。 古希腊两千年后 现代科学 一开始推翻了当时依然是主流和权威的希腊科学中心教义 但它之所以能推翻希腊科学 遵循的正是这种希腊灵感:答案应该简单、符合逻辑 、能以数学表达。牛顿和爱因斯坦这两位分属17世纪和20世纪的伟大科学家异口同声说“唯有答案简单 才可能近乎正确”。“简单为美”!

罗马人在很多方面不如希腊 但是在治理国家的法典和打仗用的工程建筑上比希腊强很多。

希腊和罗马都是多元化文化 相信诸神,只有当时被视为“异教”的犹太教是唯一神。不过犹太教的“十诫”等对大多数人太难了 比如“割包皮”礼。后来犹太人耶稣把“犹太人的道德教训转化成宇宙大爱” 保罗确琢的指出这是所有人的宗教。从此基督教成为世界性宗教。罗马人打打杀杀 开始不承认基督教 最后在公元313年 君士坦丁大帝成为一个基督徒,基督教成为了这个帝国正式也是唯一的宗教。在这个过程中 日耳曼蛮族战士在不断侵蚀罗马帝国的领土。这些日耳曼蛮族战士 其实就为“吃好喝好,分地”没啥长期占领治理的意思。后来这些日耳曼战士一个个都变成小国王。“但并非所有东西都归国王所有”国王要打仗 要和贵族以物交换兵力。从私有财产权出发 衍生出人权观念,是西方价值的核心。政府权力必须有所限制 这样的观念之所以盛行 其实是因为这些政府从一开始就处处受限。 我记得曾经在另一篇文章中看到观点:欧洲之所以没有像中国那样“统一”,是因为欧洲山地多 有天然的防御屏障 适合小国度分居。而中国人口都集中在平原 。平原上搭防御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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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近代  (15世纪到19世纪)神性到理性 科学到浪漫。

欧洲古典时期 —》中世纪—》欧洲近代 ,如果用“裸体作品来表示”那就是:“裸”—》“不能裸”—》“裸”。 所以别觉得“人家天体公园”有啥问题,那有着千年的文化根底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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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就是从几个方面说欧洲历史的变迁

1、战争1千年
2、民主如何发展的
3、有国王的民主 没国王的极权
4、皇帝和教皇到底谁大
5、语言:从两总变几十种
6、平民百姓的生活面貌

结语:欧洲 为什么可以抢第一?

这段和中国的历史做了一些比较。本书的序言是中国人写的。也做了比较。比如当15世纪欧洲开始文艺复兴时,1480年明朝就停止所有海外探险和贸易。主要的观点还是基于“中国王权至高无上 没有约束,无法形成对私有权的认可。而欧洲王权分散 多元化 有约束,对私有权的认可 ”。

当然外国人写到这点 虽然有些留于表面 但也很不容易。

而梁漱溟在他的《中国文化之长短》中 认为中国人伦理本位 (点击链接见全文)是区别与其他国家的地方,也是导致中国缺乏“私有财权”的根源。说明太精彩,作为补充载录如下:

从社会结构上说,英美为个人本位之社会,苏联为社会本位之社会,中国恰都不是。人类文化,皆以其社会结构为骨干。一种骨干形成一种文化,苏联可谓社会本位之文化,英美可谓个人本位之文化,过去中国实为另外一种文化。
过去中国社会,从其结构上看,非个人本位,非社会本位,乃是伦理本位。何谓伦理本位?本位即重点,个人本位重点在个人,社会本位重点在社会,伦理本位之重点,乃在相关系之两方中之对方。伦者伦偶,指相关系之两人而言。例如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君臣皆是。在此相关系之两面中,彼此互以对方为重,是曰伦理。在父则以子为重——是之谓慈父。在子则以父为重——是之谓孝子。以此类推,重点都放在对方。朋友不如此,非好朋友,兄弟不如此,非好弟兄。伦理关系,即是情谊关系。因情而有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皆义也。所以伦理关系,亦即是相互间之义务关系。每个中国人必须各自认识其义务而履行之,却从来不许谈权利。
试看个人本位之社会,财产既为个人所有,而社会本位之社会则其财产,主要属于社会(共产),中国人之财产,既不属于个人,也不属于社会,乍看粗看,似属于家庭,其实也不是。中国人父子间夫妇间,财产是不分的,乃至祖父在堂,祖孙也不分,是曰共财之义。兄弟间或伯叔与诸侄间,析产分炊,是曰分财之义。分财可能不止一次,富者可再度分财与贫者。亲戚朋友则有通财之义,通财与分财不同,是要偿还的。每个中国人,视其财产之大小,与对人关系亲疏远近,而必须负担或照顾家庭以外之人之生活。财产大,则负担之范围亦广,倘不践行此种义务,必遭社会指责。中国自唐代以来,法律精详,为世界冠,但于物权债权则自来忽略,此与西洋自罗马法以来,爱讲物权债权者则相反。爱讲物权债权者,其财产总是为了自己享用。中国所重在情义,为了情义而财产便成为伦理关系中,所共有共享。其范围初不限于家庭以内。在西洋遇事讲社会救济,政府要负责任。中国不然,一切问题消纳于伦理关系,彼此顾恤之中而不见。所以我说中国人的财产不属个人,不属社会,而是属于伦理的。
读历史必须与地理一起:本书主要的地图:1、古希腊城市和殖民聚落(公元前550年)2、罗马帝国(约公元100年)3、入侵的日耳曼蛮族和罗马帝国(约公元500年)4、法兰克国王(约公元850年)5、穆斯林的进占(约公元750年)6、维京人在欧洲(约公元800-900年)7、西欧和中欧(1648年)8、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诸邦(约1494年)

补充文章:为什么和欧洲面积差不多的中国是统一的,而欧洲是分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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