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演讲历史悠久,作为一种特殊文体, 既不同于日常谈话, 又不同于小说戏剧等文学体裁。它兼具口语和书面语两种文体的语言特点, 它具有口语浅显之长,也保留了书面语庄重之风,如果掌握得当,会使人听来感到心潮澎湃, 极富感染力和号召力。
而美国前总统巴拉克·奥巴马的演讲能力以及政治影响力在当代政治家中也鲜有出其右者。后来的奥巴马也利用其出众的演讲能力在竞选道路上披荆斩棘,获得广大选民的支持,随后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总统,
在观看奥巴马的演讲时,我们会发现他的语言风格即不失雄性魅力同时还具有极大的感染力和亲和力。他很少运用平淡的列举式结构, 取而代之的是,他经常使用逻辑阐述顺序,因此结构清晰,逻辑有力,在论及不同的方面时,又经常采用了长短句相结合,使之张弛有度。短句的运用使演讲铿锵有力,长句则则通常条理清晰。两者结合,令人印象深刻。
反复和排比是演讲中经常运用的方法,它们使得阐述更加有条理,能够增强演讲的说服力。其中对这一方法使用最为著名的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他的最著名演讲就是名垂后世的《我有一个梦想》,他在演讲中就运用了反复: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前后反复出现五次,细致勾画了不同的平等自由的梦想,表达了对种族平等强烈渴望。
奥巴马的演讲中也同样擅用类似手段,2004年7月24日,时任美国民主党候选人的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了《无畏的希望》 的演讲,令当时的奥巴马声名鹊起,对其最终走入美国政治舞台的中央具有标志性意义。巧合的是,在此次演讲中,… the hope of…这种词组,也被奥巴马重复用了五次,表达了不同历史时期,各个阶层,不同种族的美国人对“美国梦”的坚持,听众完全被其语言的磅礴气势所折服。
另外的例子来自于在南卡罗来纳州竞选时的著名演讲:Yes,We Can.
用简单而又有冲击力的语标:Yes, We Can来点明主题,在词汇上,精心遣词,选用第一人称引起共鸣,特别是在演讲中后半段中一句话用了三次“Yes,We Can”,简短语句的重复使得听众相信他有能力改变一切,不管是过去还是在将来, 相信他可以带领美国继续强大。
除了结构清晰和语句得当之外的技巧之外,奥巴马作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并且由于其社会下层出身,富有社区工作经验, 了解普通美国民众的心声,给他带来了独特的优势,让他的演说富有亲和力。例如在2008年的胜选演说中,在演讲的一开头, 奥巴马不是直接称呼,我的朋友们或者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而是一句简单的Hello, Chicago. 听众也随之欢喜鼓舞。
在价值观上,奥巴马是左翼总统,他的演讲也因此有着自己鲜明的风格。美国作为移民国家,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都是潜在的选民,面对不同背景的人,要获取精神上的,政治上的认同是巨大的挑战。奥巴马却通过承认人群的差异,把演讲的重点放到大家共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就是“美国梦”上,获得最广泛的支持。
最后,政治家的演说通常不是个人工作的结果,其背后有着一个成熟团队的支持,因此,奥巴马的演讲成就不仅仅是其个人的,更多的是其团队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