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方食事》|手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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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读到汪曾祺散文的一篇《手把肉》,感觉自己暗中咽下了很多口水,文中描写的蒙古族人爱吃的羊肉,以手把羊肉为第一。

蒙古人杀羊神速,且杀羊现场干净无血,连附近的草都是干净的。

“手把肉”即白水煮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割了吃。现杀、现煮、现吃,鲜嫩无比。

想象着那般场景,带着对食物的虔诚,吃的极为干净。用一把刀子把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

可能辽阔的草原造就了蒙古人豪迈的性格,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吃的是最鲜嫩肥美的羊肉,喝的是大碗的烈酒。

蒙古人吃羊肉,除了手把肉,还有其他的吃法,烧,蒸等,还有一个菜叫“拔丝羊尾”,亏的他们能想出这样的做法。

文章读完,已经忍不住想要去大草原,感受一番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情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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