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七年的我

   看过从文湘行散记里的一段。

   这时真静,我为了这静,好像读一首怕人的诗。这真是诗。不同处就是任何诗所引起的情绪,还不能那么动人罢了。这时心里透明的,想一切深入无间,我在温习你的一切,我真带点儿惊讶。当我默读到生活某一章时,我不止惊讶。我称量我的幸运,且计算他,但这无法使我弄清楚一点点。你占去了我的感情全部,为了这点幸福的自觉,我叹息了。

   光看这些个字眼,似乎在诉说着从前相看两不厌到如今的只有敬亭山,我为我可悲的理解也叹息了一阵,但我没有去谷歌从文真正想表达的情愫,很多时候我都觉得啊,作家写书源于对自身的提炼,并非要读者真知灼见的去评议,鉴于自身看似清高实则愚昧的方式,我又去微博做心灵鸡汤了。

   一九九七,生于南方,喜秋厌夏。

   今年我十八。

   十八岁的我,固然写不出从文之笔,或许对理解文章都有点儿疲惫不堪,可就是喜欢他。也许我提前百年面世,经历那一段滂沱岁月,也能有他百分之七的文采了罢。从来都觉得我的情人应该在一八九七,喜欢老歌,喜欢旧物,破碎的蜘蛛网都能让我浮想联翩。百年前的我大概也会着一身灰站在陈旧的港口边,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昨天在里看到有说写手写信的人,就好似那个年代邮度千里,也许十天半个月才能见着你的万般思念,可我会笑,我会因为这样的爱情而睡不着。比从文的惊讶少一点点,是少于他惊讶的沉醉。三毛在苦痛中燃烧灵魂,我也想试试。如果能生于那个年代,生于百年前的一九八七,我也许不是我,但一定活的如烈酒一般。

   足不出户而周游世界,身无分文而腰缠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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