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风云与三十六计-敌战计/顺手牵羊




[原文]:

微隙在所必乘;微利在所必得。少阴,少阳。

[解析]:此计出于《草庐经略·游兵》的:“伺敌之隙,乘间取利。”在《登坛必究·叙战》中也可见到此计的原形:“见利宜疾,未利则止。取利乘时,间不容息,先之一刻则大过,后之一刻则失时也。”“顺手牵羊”作为成语本是比喻乘便顺手拿走别人的东西。作为计策,是指在敌人出现漏洞时,我们应该及时发现,及时利用,就像《鬼谷子·谋篇》所说的那样:“察其天地,伺其空隙。”最后从中获去利益。这就要求我们,特别是指挥员要随时随地都具备这种善于寻找敌人偶然出现的漏洞,善于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有利战机的意识,然后来个“伺隙捣虚”(引自《李卫公问对·卷中》),争取获得一些意想不到的胜利,或为原有的胜利锦上添花。正如古人所云:“善战者,见利不失,遇时不疑。”

此计的“计眼”在于一个“顺”字。它的内涵包括本意之外的、出乎意料的,以及“得来全不费功夫”、“搂草打兔子代捎的”两个含意。它具有:遇之顺路,取之顺手,赢之顺时的三大特点。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敌人的弱点、漏洞被我们发现,或巧遇,而使我们能“遇之顺路”时;只要无论是在客观上(我方在暗处、“羊圈”恰在敌人无暇或无法顾及,或者是敌人鞭长莫及的地方、敌人的指挥或协调失控),还是在主观上(正好具备“牵羊”的能力、不妨碍原有的行动)都能使我们能“取之顺手”时;只要最终能给我们带来利益,而有不用消耗太多的时间和兵力,更不会引火烧身、因小失大,而使我们“赢之顺时”时,那么就不管“隙”有多小,“利”有多微,都应毫不迟疑地、手疾眼快地去乘隙取利。这种偶然出现的“隙”与“利”不可能随时随地有,既使有了也不可能都让我们遇上,因此不要在乎“利”有多小,不要对“微利”不屑一顾,因为所有的质变都是量变的积累,许多小的成功一样也能为我们带来大的胜利!




[三国计例]:

共讨董卓 孙坚勇擎先锋旗

顺手牵羊 宫内乘乱得玉玺

孙坚,乃古代著名军事家孙武之后,官拜长沙太守,曾和曹操、袁绍等十八路诸候歃血为盟,共讨国贼董卓。征讨一开始,孙坚就自报奋勇愿为先锋,带领本部人马第一个去迎击敌人。当时孙坚的手下有四员大将,他们是:黄盖、程普、祖茂、韩当。但是,在一次孙坚的大寨被敌军偷袭时,为掩护孙坚撤退,大将祖茂被董卓手下的猛将华雄一刀砍死,真是“出师未捷将先死”,孙坚为此甚为伤感。此后在关羽“温酒斩华雄”,刘备、关羽、张飞“三英战吕布”,以及众诸候猛攻洛阳阳门户汜水关后,董卓见对方势大,就决定迁都至长安以避其锋芒。因此孙坚得以长驱直入,第一个进驻了洛阳。而此时的洛阳古都,到处是火光冲天,黑烟满地。孙坚马上命将士先扑灭了大火,然后又去打扫宫殿瓦砾,掩闭被董卓掘开的皇陵。忽然,有一士兵用手指道:“快看,宫殿南边有五色毫光射出。”孙坚到跟前一看,原来光是从皇宫的一口井中射出。随即便让士兵点起火把,下井去探个分明。士兵下去后,捞上一个妇人的尸体,虽然已死了多日,但丝毫没有腐烂。只见那妇人官样装束,项下带一锦囊。打开一看,内有朱红小匣,用金锁锁着,启匣视之,里面装着一枚玉玺,方圆四寸,上镌五条大龙,只是残缺了一角,用黄金镶补。其正面有八字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来这就是那块大名鼎鼎的传国玉玺。相传,此玉原是昔日一个叫卞和的人,在荆山脚下采于一块凤凰栖息过的巨石。先是进献给楚文王,后来在秦朝二十六年,秦始皇令能工巧匠细琢成玺,又命当时的丞相李斯篆此八字于其上。秦二十八年,秦始皇巡狩至洞庭湖,忽然风浪大作,船只全都左右摆晃,摇摇欲覆。情急之下,秦始皇将此玺投入湖中,转瞬之间便已风平浪静。秦三十六年,秦始皇又去巡狩,到了华阴地面,有人持此玺交与伺从者,说:“还于祖龙(指秦始皇)。”说完,此人就不见了。翌年,秦始皇驾崩,此玺因秦朝覆灭而被秦始皇的儿子子婴献与了汉高祖刘邦。后来,王莽篡逆汉朝,汉孝元皇太后用此玺怒打叛贼,使其崩断一角,后以金镶补,并一直相传至今。程普见状急忙对孙坚说:“此乃传世之宝,今日老天将此玺授于将军,说明将军将来会有皇者之命。此处不可久留,宜速回江东别图大事。”孙坚依计而行,转天就自领人马撤回老巢江东。

众所周知,孙坚争作先锋也好,率先挺进洛阳也好,其本意都是为了讨伐董卓,为朝廷尽忠。所以,这块玉玺对于孙坚来讲,绝对是一个意外的收获。试想,如果没有董卓之乱,就不会有诸候的征讨;没有诸候的征讨,也就没有烧宫迁都;没有烧宫迁都,孙坚--这个小小的长沙太守就会连见一眼玉玺的资格都没有,更何况能如此轻而易举地获得它。但是,当他“巧遇”这块充满神奇色彩,传世倾城,独一无二的,象征着至高无上之权力,万众敬仰之尊严的无价之宝时,并没有被它所“吓蒙”,更没有“心慈手软”,而是毫不犹豫地将其据为己有。因害怕夜长梦多,被别人发觉,于是“见好就收”,一走了之。

在以后的日子里,这块玉玺帮了孙家一个很大的,谁也替代不了的忙。那是在孙坚死后,其子孙策继承父业,但孙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是一蹶不振。孙策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振家威,只好打算向袁术借兵。在那个“枪杆子里面求生存”的年代,兵是无论如何不能随便乱借的,何况又是袁术这个心胸狭窄的人。万般无奈,孙策只好忍痛割爱,用这块玉玺做抵押,终于向袁术借来了三千军兵、五百匹战马,并还从袁术那里得了一个折冲校尉、殄寇将军的封号。孙家由此才能东山在起,重整旗鼓,一步一步地走向强大,最终在孙权时代得以自成一统,称王称帝,和曹操、刘备一起三分天下。


孙权兴兵  本为荆州归吴国

公安南郡  实是意外之收获

自从赤壁大战之后,刘备从东吴那里“借”得荆州,但不管孙权、周瑜怎样催逼,刘备和孔明不是装疯卖傻,就是死皮赖脸,说什么也是不还荆州。一直到了刘备攻占了西川,还照旧是装聋作哑不提归还之事,弄得孙权既耿耿于怀又无可奈何。因为,荆州有智勇无比的关羽驻守,孙权根本不敢轻举妄动。后来关羽出兵攻打魏国的属地樊城,曹操甚是惊慌。于是就派使与孙权暗中联络,约定一起来对付关羽。孙权也想趁此机会夺回荆州,因此也就答应了曹操。此后不久,关羽中了东吴的无名小辈陆逊的“笑里藏刀”之计,轻信了陆逊“不侵犯荆州”的谎言,错误地将驻守荆州的大部分人马调到了樊城。孙权就把东吴大将吕蒙召回,急急地吩咐道:“我本欲夺取荆州,你可速去为我图之,我随后就起大兵而来。”此后,吕蒙巧用“瞒天过海”之计轻而易举地袭取了荆州。

吴军如愿以偿后,又封锁消息,为的是不让关羽知道荆州之变。孙权一看关羽真的被蒙在鼓里,并未领兵来救,于是就又产生了一个“份外”之想,即连荆州附近的公安、南郡两城也想随手一并掳去。正好孙权手下有一位叫虞翻的谋士,和驻守在公安城的蜀将傅士仁是老朋友,因而茅遂自荐前去公安城说降。当傅士仁看了虞翻从城外射进来的劝降书后,不禁暗忖:关公对我早就怀恨在心,不如早早地降了东吴为好。随即,他打开城门,迎接虞翻进城。虞翻除了和傅士仁各诉旧情外,还对吴侯孙权的宽洪大度、礼贤下士大加赞扬。傅士仁听后,对降吴更是义无反顾,马上就和虞翻一起到荆州向孙权投降。孙权见到傅士仁后,对他说:“你与驻守在南郡的糜芳交情甚厚,你可去将其招来归降,我自当有重赏。”傅士仁欣然从命,径奔南郡去说降糜芳。见到糜芳后,傅士仁解释道:“我并不是不忠,而是势危力单,难以再坚持了。我今降了东吴,你也不如早降。”糜芳说:“我等受汉中王(刘备)厚恩,怎能忍心背叛他。”傅士仁有劝道:“关公走的时候,非常痛恨我俩,倘若哪天他得胜归来,必不会轻饶我们。你还是好好想想吧。”此时正好关羽派人来传达关公的命令:“前线缺粮,特来南郡、公安两处取白米十万石,领二位将军星夜将粮送到,否则按军法立斩。”糜芳听后感到甚是为难:“今荆州已被东吴占去,这让我往哪去筹这么多的粮食,期限还那么紧。”见状,傅士仁厉声喝道:“不要再迟疑了!”遂即拔剑将催粮之人杀死,并对糜芳说道:“关公此意就是要置我们于死地,我们怎可束手受死,。你今天不降东吴,早晚会被关公所杀。”正说着,吕蒙已兵临城下,糜芳最终投降了东吴。就这样东吴没费一兵一卒就占领了公安、南郡,获得了两个意想不到的胜利。

孙权原本只是想乘机夺回荆州,一解心头之恨。但是,当他看到关羽一时还没有得到荆州已失的消息时,便随机应变决定连公安、南郡两城也顺势一起拿下。于是,他一方面靠夺取荆州的余威,一方面利用傅士仁、糜芳与关公的怨隙,表演了一出“顺手牵羊”的好戏。不仅因此而意外地、最大限度地扩大了自己的战果,还使关公失去了两个反攻荆州的“桥头堡”,更重要的是使关公最后连一个可靠的退身之地都没有,因此也就一败再败,连自己的性命都死在了孙权之手。所以,千万不要小看这两个不起眼的小城,占据了它,才为以后那些令人难以致信的大胜利奠定了基础。正所谓:“墙坏于其隙,木毁于其节。”(《鬼谷子》)

老子杀敌夺城  历经千辛万苦

儿子顺手牵妻  得来不费功夫

我写到这里,读者看到这里,都已经“历经”了许多设计施策,斗智斗谋的军政大事,想必也有些倦乏了。那么,下面我就找一个绝对轻松的计例来松驰一下大家的神经,但它又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顺手牵羊”。

曹操的长子叫曹丕,传说在他出生时有云气一片,色如青紫,圆如车盖。笼罩在他出生的屋子上空,终日不散。有会看“气”的人悄悄对曹操说:“此乃天子之气也,令公子贵不可言!”果然曹丕从小就聪敏过人。八岁时就能读写文章,后来越来越显示出有非凡之才,不仅博古通今,还善骑射,好击剑,(还好妇色)真是一位能文能武的全才。在汉建安二十六年,果然篡夺了大汉的帝位,自立大了魏国。

话说在曹丕十八岁那年,他随曹操出征,前去攻打袁氏家族的老巢--冀州。曹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攻占了冀州城。曹丕进城后,并没有去打扫战场,也没有去州府衙门去议事,而是带着亲随军士径直奔袁府而去(好像早就知道袁家有一美貌的媳妇)。到了府门却被一将阻挡在外,因为曹操已经有令:诸人等皆不准入袁府(儿子去相亲还能不让进)。曹丕那里肯止步,喝退了那个实在没眼眉的人,提剑直入袁府后堂(有些急不可耐了)。等进得屋来,看见有两个妇人在相抱而哭,曹丕一步上前举剑就要杀那二人(一时逞威,忘了自己是采花来的,而不是踩花来的)。忽然眼前一片红光,绚丽夺目。曹丕急忙收剑问那个能发出红光的妇人(是这妇人急中生智用这红光将曹丕照醒了):“你为何人?”其中一个妇人连忙答道:“我乃袁将军(袁绍)之妻刘氏。”曹丕急忙又问:“此女何人?”刘氏道:“此乃我的二儿子袁熙之妻甄氏,因袁熙驻守幽州,她不肯远行,故留于此。”(不知道这叫不叫约会)曹丕听罢,将甄氏拖到跟前(看出急劲儿来了)见其披发垢面。便用衣袖擦干净了甄氏的脸再看(终身大事马虎不得),这回不看不知道,一看蹦一跳(乐的),原来此女有一付闭月羞花之貌,倾国倾城之色。这时的曹丕和刚才可是判若两人,只见他拍着胸脯对那二妇说:“我乃曹丞相之子(也该自我介绍一下了,也好让人家知道门当户对),愿保你家,你勿忧虑。(不是刚才举剑就杀的时候了,也难怪曹公子马上就要和人家成为一家人了。)”随后就按剑坐于堂上(是尽夫之责,还是害怕别人抢去?)。此时曹操也到了袁府门前,问守将道:“谁曾入此门来?”守将不敢隐瞒:“是大公子。”曹操遂即将儿子唤出进行斥责。不料那刘氏出来拜道:“正是因为大公子前来,我们一家才得以安然无恙(亲家母疼女婿,来求情了),愿献甄氏为公子执箕帚。(是暖被窝吧)”曹操于是唤出甄氏一看,不禁脱口而出:“真我儿之妇也!”(真曹丕之父也!)遂即就令曹丕纳之(曹丕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如果不是曹操打败了袁氏兄弟,攻占了冀州,那么即使曹丕知道袁熙有这么一个俏媳妇,也只能望“美”兴叹。但是,当曹丕以一个占领者的身份出现在袁家后堂时,袁熙的娇妻就变成了“羊”,曹丕也就当仁不让地“顺手牵走”,以此充分享受胜利者的威严于权利。

[注释]:

1.    微隙在所必乘;微利在所必得:微隙,是指敌人很小的漏洞、疏忽。句意是,只要能给我方带来好处,那怕是敌人很小的漏洞、失误,我们都应该去利用;那怕是很小的利益,我们也应该去争取。

2.    少阴,少阳:少阴,即阴之初生,此处是比喻敌人的小漏洞。少阳,即阳之初生,此处是比喻我方的小胜利。句意为,我们应善于利用敌人的小漏洞,来获得利益,即使是很小的利益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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