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形式逻辑理论

很难给非形式逻辑下一个简明的定义,正如逻辑学家们难以对什么是逻辑的本质给出 一个没有争议的描述一样。下面列举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非形式逻辑学家的一些共同立场(参见Johnson & Blair 1987,2000; Govier 1987; Walton 1989):①关注运用于现实公共生活的、真实的、基于自然语言的论证,这些论证往往具有天然的含混性、歧义性和不完备性。②将论证看作是一种辩证过程、交互式文本,而不是命题语句之间静态的形式化关 系。③对是否仅靠演绎逻辑和标准的归纳逻辑就能充分地刻画所有的(甚至于主要的)合乎逻辑的论证模式持严厉的怀疑态度。④一方面,认为评估与分析论证存在着一定的规范、标准 ,而这些规范和标准是逻辑性的,而不完全是修辞性的;另一方面,认为演绎有效性、归纳强度等形式逻辑的基本概念不足以刻画论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⑤力求发展一种超越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的更加全面、完整的关于推理的理论。⑥认为对各种非形式化谬误的研究应该是逻辑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一个关于论证本质的基本理论应该能够对理解各种非形式化的谬误提供合理的框架。⑦不满于形式逻辑作为讲授分析、评估和建构论证的主要载体,认为 逻辑学训练应该有助于培养人的批判性思维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发生更显著、更直接的影响。⑧认为从非形式化方面对逻辑推理与论证进行理论探讨, 对哲学的其他分支,如认识论、伦理学以及语言哲学等,具有积极的影响。

非形式逻辑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所使用的真实的论证。论证是人们用于交流、传播、表达思想的重要载体,是用以说服并影响他人观点和立场的有力工具,是进行理性探讨深化认识的主要形式。好的论证有说服力,让人无可辩驳,而糟糕的论证则苍白无力。有的论证貌似合理,有很大的迷惑性,实则经不起推敲,在逻辑上站不住脚。非形式逻辑致力于发现 、 分析和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与分析论证的标准、程序和模式,它并不先天地排斥形式化方法,但鉴于形式化方法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应用极为有限,非形式逻辑与传统逻辑学研究的形式化取向自然是大异其趣。

另一方面,非形式逻辑又不等于修辞学。好的修辞能够吸引人、打动人、说服人,是好的论证必不可少的元素,然而,一个好的论证不能仅靠华美的词藻和磅礴的句式取胜。非形式逻辑学家认为,一个真正有力的论证离不开理性的力量,如果一个论证的前提不能在逻辑上为结论提供合理的支持,纵有再好的修辞也最终经不起理性的检验。

虽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地使用论证,并具备一定的分析、鉴别论证的能力,但人们也容易采用一些貌似合理实则荒谬的论证结构,并为许多似是而非的论证所迷惑。非形式逻辑的 一个重大研究领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容易犯下的各种各样的逻辑谬误(Woods & Walton 19 82,1989;Walton 1987,1995;Hansen& Pinto 1995),其中包括偷换概念、转移话题、人身攻击、以势压人、以众压人、循环论证、不适当地诉诸权威、不适当地诉诸情感、窃取论题、 得寸进尺(slippery slope)等等。非形式逻辑学家研究这些谬误发生的条件与场合,分析其迷惑性的本质,并力图对各式各样的谬误作出合理的分类与概括。

非形式逻辑既是一门经验性、描述性的学科,也是一门关于规范性的学问,因为它还启示人 们“应该”怎样合理地进行思维、交流、传播和辩论。由于贴近现实生活,注重实用性,非 形式逻辑在当今的初等逻辑学与哲学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几乎每一所 大学,以及在澳洲、英国和世界其他一些地区,都有为低年级本科生开设的逻辑学入门或批 判性思维的课程,这往往是进修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或法律类课程的必修课,而非形式逻辑通常是这类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非形式逻辑的训练有助于提高学生批判性地分析、评估与建构论证的技能,引导学生实际识别形形色色的逻辑谬误与诡辩,并培养学生建设性地进行理 性交流与探讨的习惯。

你可能感兴趣的:(非形式逻辑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