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卫生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全校整体卫生水平,防止传染性疾病发生,创造师生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学校决定5月下旬开展全校卫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档案馆、教学楼、体育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

二、检查内容

1.校园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是否存在死角;

2.楼道、卫生间、垃圾站等清扫、消毒是否彻底;

3.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消毒等环节管理状况;

5.灭鼠、灭蝇、灭蟑螂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标准

1.桌椅摆放规范、整齐,桌上物品放置有序、不堆放杂物;

2.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3.门窗、玻璃、日光灯、干净整洁,无尘土和污垢;

4.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无乱写乱画;

5.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走廊及步梯楼道内无杂物堆放;

7.坚持除“四害”,保持室内外无蚊蝇、蟑螂、老鼠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所属区域认真开展清扫和自查工作,做到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5月20日(星期五)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分区域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长春中医药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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