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捂上性侵受害者的嘴巴

近段时间爆出作家林枫自爆被郭敬明性侵一事,由于郭本人就因抄袭圈钱臭名昭著,关于性取向更是传闻不断,再加上受害者是一名男性,虽然也有众多郭的粉丝力挺其清白,但舆论也没有就此一边倒指责或恶意揣测这位作家为了搏眼球上位而陷害郭,稍稍有那么一点点安慰,但是又觉得很可怕。

安慰的是,作为一个男性,被同性骚扰侵犯,而且对方是有名的人物,敢于勇敢地说出来,哪怕我国对于同性性侵犯并无条例可循,他依然愿意勇敢曝光说出来,面对这件事,并且乐于与大家探讨这类事情的解决办法,哪怕个人力量微乎其微。

可怕的是,同样的是性侵事件,加害方同样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阿缪沙却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甚至她的同学都联名为涉事老师脱罪,冷血指责一个无奈的弱势的女孩子自取其辱。包括前段时间台湾作家林弈含自杀事件,台方最新消息是对林提及的性侵狼师陈某星不予起诉处理。心里凉凉的一片,愤怒的同时更多是深深的无奈。

关于性侵事件,我潜意识有意识都是无条件站边受害者一方的。因为我不愿相信有人会拿这种痛苦去消费自己,特别是女性,社会对于女性受害者似乎总是带着有色眼镜,暴露自己的受害者身份并无任何好处,更可能惹来无端的是非。不是所有人都坚强到可以承受这一切,林奕含的死就能说明一些问题。

男女平等,妇女撑起半边天不知道说了多少年,但是提及性侵受害者,总有这么些不和谐的男性荷尔蒙爆棚,甚至有些不知道怀揣什么心态的女性对受害者多加揣测,出口伤人,而这些舆论的压力往往就如最后一根稻草,压死了那个本就垂死挣扎在痛苦漩涡的弱女子,不敢出门,无人倾诉,无人理解,连同情都蒙上了一层异样的色彩。她们期待的公平与真相却始终无法得到伸张,唯有默默忍受这一切,眼泪往肚子里咽。

我想说,在性关系中,女性本就不该是受予方,而男性也不该是单纯的施予方,男女平等当然也应当体现在性关系中。不管是自愿或者非自愿,不管是什么场合,在两性关系中,男女双方都应当是对等的,所以不应有任何的羞耻感存在。水性杨花不该是女人专属的形容词,女性更不应该在被性侵后承受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种无端的中伤。

而另一方面,性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用不着谈性色变,说起性这个字就联想到一些丑恶的事情。犯错的本不是性,是那些道德败坏,以性为加害手段的恶魔。

而事实上是,这个社会对于性,尤其是性侵害这件事,远没有我们想象的开放与宽容。也许是潜意识的,连我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我们有时候无法抛开性侵害这层微妙的含义单纯地就事论事。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性侵狼师陈某星被不予起诉处理的原因。林奕含已经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其他人呢?受害者远不止林弈含一个,肯定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但是没有更多的人站出来。没有人能够怪她们,她们都是受害者。她们也许只是想过平静的日子,不想再度被推上风口浪尖,把伤疤一次次暴露在大众面前。虽然可恨但是也可怜。可悲的是,这样的狼师不得到惩罚,后面还会有多少的受害者遭受这种一辈子难以平复的折磨?

林奕含的死,可以说家庭,社会都是侩子手一般的存在。如果林没死呢?同情和讨伐声是不是还会如现在一般,还是林会和阿缪沙遭遇同样的对待?我不敢去想,也不愿去想。

希望我们能转变观念,不要以有色眼镜去看性侵害受害人和侵害事件。对别人公平就是对自己公平。当然,法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希望,不要再捂上性侵害受害者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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