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感悟

今天看到延迟道歉的说法,突然想起之前发生的一件让我觉得很奇葩的小事情。

还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我比较喜欢把车停在办公室楼下的门口,而且我的车牌号是名字的缩写,大家经常笑称我的车有专用车位,每次都在那里。

有一天下午,有个同事跟我说,哎,中午那个谁谁把你车撞了,有没有跟你说啊?我一脸懵逼的看着同事,啊?我怎么不知道。跟同事跑下楼一看,其实也不严重,前保险杠被蹭掉了一点油漆。

我说,她是不是没注意啊,这么点大概只是蹭过去了。同事说,不可能吧,她本来要停你旁边的,蹭了你车下来看了看,又停那边去了。我顺着同事指的方向,大概在50米开外看到了肇事车辆。同事又说,不过我看到她的时候,在车里,她没看到我啊。我继续一脸懵逼,不至于吧。

于是我跑去肇事者办公室,她跟我走了个对脸,还冲我笑了笑。我以为自己认错车主了,于是去问她办公室的人。她们说是她的车,我继续一脸懵逼。

再去问她,她说,我等下会跟你说的,我平复一下心情。我已经万脸懵逼了。默默的走回自己办公室。

过了两个小时,她们课的一个小靓仔拿了300块钱给我,说是她赔我的。我XX的想一口盐汽水喷死她,特想下去把钱摔她脸上。

为了维持形象,默默的让小靓仔把钱拿回去,就当从来不认识这个人了。好吧,我收回以前嘲笑其他学校的话,我们学校也出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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