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检察院招聘5名合同制用工人员

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

因工作需要,吴江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5名(速录员4人,驾驶员1人)。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处罚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苏州市区(包括姑苏区、吴江区、工业园区、虎丘区、相城区、吴中区)常住户口并有固定住处;

3.速录员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同等条件中文类专业或有发表文章者优先;

4.驾驶员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C照,驾龄三年以上,驾驶期间无任何重大交通事故,同等条件持B照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一寸证件照、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提供),上述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有发表文章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四楼430室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领取准考证。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2日上午9:3011:00,下午1:004:00。

三、考试

1、初试:速录员岗位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测试(每分钟80字),驾驶员岗位进行驾驶测试,报名时当场测试;

2、笔试:开考比例为1:2,内容为实用性写作;

3、面试:按照应招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组织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苏州市委组织部、人社局“2017年考录公务员考察(政审)标准”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合同制用工人员考试总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因体检、考核后如有淘汰造成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本院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

新录用合同制用工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性质管理,待遇按照吴江区关于合同制用工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六、纪律

招收检察工作辅助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录用资格。

七、本简章由吴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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