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幸福的基本定义:开幸福课的人弄清楚了吗?
也许每个人,都希望能有幸福的生活。
什么是“幸福”(具有幸福的属性)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幸福是什么”却如同“美的本质”的问题,成了因个体体验和经验的差异而难于回答和定义。
所以有必要让我们先对关于“幸福”的思想史做一个简明扼要的回顾。
多年前某幸福指数成了热点话题。“幸福”成为了大众思考的重点。
“幸福”是个舶来品。许多国人没梳理清楚“happiness”和积极心理学的“wellbeing”,就更别说更多时候用在经济学和政治学语境中的“wellfare”了。这些词,中文都翻译成幸福。
然而这还没完。英文“happiness”的概念来自于古希腊语eudaemonia。这个词的词根是这样:
"eu" 表示"good","daimōn" 表示"spirit"。幸福这个词,在古希腊哲学里,用作美德伦理学的术语。美德伦理学的语境造成了幸福这个词的词源的意义。自古希腊哲学中的“美德伦理学”开始,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派就是两个主要的脉络。
亚里士多德有句常常被鸡汤误读的名言:Happiness depends upon ourselves.
单看字面意思,有没有觉得,这就是在说:我们只要告诉自己要开心,跟着什么好事都砸自己身上了?自己的幸福当然是自己的。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定义引述如下:
the function of man is to live a certain kind of life, and this activity implies a rational principle, and the function of a good man is the good and noble performance of these, and if any action is well performed it is performed in accord with the appropriate excellence: if this is the case, then happiness turns out to be an activity of the soul in accordance with virtue. (Nicomachean Ethics, 1098a13)
亚里士多德的论述指向幸福在灵魂层面的实现。这一实现需要善在善行中体现,而善体现于善行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属性之一,这一属性本质上取决于人类灵魂。这番定义,才是对那句被鸡汤误读的话的正解。
高尚美好的精神之所以高尚美好,必定这高尚和美好要脱离动机和结果的评判,成为纯粹的高尚和美好,才能真正符合精神对美德的要求。所以,幸福在美德伦理学的语境中,就是纯粹得不能有世俗牵扯的精神之美。
不过当学科需要面对社会现实的时候,概念的意义总会发生转变。例如,马可·奥勒留,罗马皇帝,《沉思录》作者,斯多葛派哲学家,曾说过:The happiness of your life depends upon the quality of your thoughts.
如果一个自大的人认为自己的思考最有品质,那么他也会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人。所以,这句话终是没有说清楚幸福。思想对于罗马帝国的政治活动尤其重要。依靠思想在政治上得势的人,必然荣华富贵。难道思想的品质又能说明思想本身了吗?
(二)美德和精神的幸福与不幸
学科的范畴并没有自身严格得不可逾越的边界。伦理是社会中的人的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美德如果没有行为的体现,终究会沦为空谈。
不论精神本身是否可以在伦理关系中脱离目的与效用而变得纯粹高尚,精神的德行都必然会在具体的伦理关系中导致特定的效用,并让人由效用的结果去推论行为的动机与目的。
于是,美德的幸福,或者说,纯粹精神之美的幸福,在社会关系这一层面,并不存在。当然,个体自身可以具有这种美德。
因此,"human flourishing"(人类繁荣)被认为是对幸福更为恰当的翻译。对此的阐释,我们结合古代西方哲学的文化基础来说。古希腊至古罗马的哲学,都脱离不了两条文化史的线索:
1.全民宗教的社会影响力使哲学成为宗教思想的诠释,宗教思想在哲学这一逻辑方法的学术层面得以反思。2.贵族政治的辩论演说使思想在不同群体间分化,并在交流中折衷。
由此看来,美德伦理学中的幸福,作为高尚美好的精神,其实也不过是贵族道德追求的宗教信仰化的表达。幸福在这里,只是信仰。这信仰委婉的表达出对现状加以精神层面的完善的社会诉求。这一诉求背后的意思,说白了就是,贵族希望一直奢侈下去,但同时有精神的满足来填满物质享乐不能带来充分快感的心。
而另一方面,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宗教发生了两极分化。
一为诺斯替宗教理论的体系化,在哲学上是柏拉图主义、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思想渊源。这种思想将现实世界与真理世界对立,或者将善恶二元对立。从一个高尚的精神推论出世界背后的至善,是一种很容易凭借异想天开来完成的事。
一为民间巫术的宗教化,即整个宗教具有了巫术这样的功利性。宗教形态让巫术更加可信。世俗对利益的欲望赤裸裸的依赖宗教来完成。
于是,一方面,人的繁荣由世界的至善本原决定,这个本原就是后来诺斯替主义的上帝。所以,幸福也就不是人的幸福,而变成了神的幸福。
另一方面,人的繁荣不再是因繁荣而完善人性,而是人的一切为了促成繁荣的膨胀。所以,幸福也就不是人的繁荣,而仅仅是物质的繁荣。
一神教宗教,如基督教,本来并不具有二元论这一核心要素。因为其宗教实践的信、望、爱的对象是唯一的真神,所以在这一实践中不存在善恶二元对立,而是纯粹的善。所以,一神教宗教在一开始的教义里,对幸福在美德伦理学中的本义作出了完善。
从这一意义上说,真神概念的出现,是为了诠释人的幸福。在反观古希腊幸福一词的词源,这多少可以类比于中国古代反向格义的方法。只是这一真神并不能彻底避免二元论的弊端,因此基督教与诺斯替主义异端之间才会暧昧千年。
然而,二元对立是现实社会中的个体不可避免的问题。宗教的推广少不得直面问题。更何况基督教本就与诺斯替宗教这样的异端不断斗争着,也与宗教化的巫术斗争着。
于是,这样的文化史背景本来就会让意义被大众误读。在大众文化圈层中的幸福,悖离了幸福本来的意义。古今中外的大众思想领域,总有二元论(矛盾论)、决定论(物质决定意识)、因果论(逻辑上的因果关系)这些被庸俗化理解的东西。
这些东西可以被大众歪曲来解释他们接触到的任何宗教和哲学思想。在中国古代史里面,稍微了解一下禅宗和理学的衰落就可见一斑了。这在西方哲学史里更常见。
幸福的本义失落了,或者说幸福的本义尚未找到,那这幸福又该怎样去寻求?那些寻求到的,是否又是真正的幸福?所以这所谓的幸福,终不过是自己定义的东西。那么,我们离幸福,是否永远都差一步?
尼采对功利主义有句犀利的评语:"Man does not strive for happiness, only the Englishman does."
换言之,德语里没有和英语的“happiness”意义一致的词。现代汉语的“幸福”也是舶来词。老外现在也没掰扯清楚其中该有的意思。
(三)你以为的幸福与不幸,都是扯淡
当被问起是否幸福时,大多数人,都会以自己的幸福衡量标准,对自己的生活状态进行概括。这种概括意味着人要回忆以前发生过的生活事件。但是,人的经验自我与回忆自我是不同的。
行为经济学家&心理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纳曼(Daniel Kahneman)在《The riddle of experience vs. memory》中通过实验说明了一个问题:个体对于一段经历是否幸福的判断,往往取决于这段经历结束时或个体最兴奋时体验到的快乐或悲伤,而不是取决于这段经历带给他的整体记忆。
所以,对生活状态这个整体加以概括,是不可能彻底排出主观心理因素的。兴奋的生理反应会左右人的理性判断。既然理性无法撇清生理的干涉,这所谓的理性也就不过是伪概念。
因此,认为可以用任何理性方法来认知幸福的,都是做白日梦。所有对过去的反思和追忆,终不过是对过去的执着。以此时此刻去判断过去,这本身就是偷换概念。
(四)你离幸福,只差退后一步
我们离幸福究竟差了哪一步?差后退一步。
社会在创造物质财富,也在以物质财富的生产方式生产精神财富。幸福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不得不与外物联系以证明其自身的存在。但当它证明它存在的同时,它也就不再存在。所以,人越是追求幸福,越是在和幸福保持着距离,以便可以去追求。
有时停下来,会发现一些东西,本来就在,不必去追寻。但是并不是说不去追寻就会得到。幸福在不同的人那里,总是会有精神与物质的二元对立。
不是幸福追求不到,是文化渐渐地变了,变得让幸福无关于人的追求。求不得的幸福,又在哪里?它已经被架空了。也许我们在世间走过的路,不是走向某处,亦不是走向彼岸,而是走向我们自己心里。我们之差退后一步,就可看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