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变态:同性恋招你惹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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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资深腐女,多少次我都想对那些“谈同色变”的人怼回去。

虽然很清楚一些道理,比如说人的三观不同,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不同。再比如说,人非器物,你不能强迫对方必须接受你的态度和想法。

但是还是会为一些人的言论感动很厌烦,人家gay怎么了?吃你家米了,扯你家布了。不知道哪里来的优越感,谈论中的一股鄙夷和恶心是什么鬼呀!

坦白说,我也是直女一个。

虽然会为小姐姐美好的胴体而心动,偶尔想如果是男孩子一定会追之类的。但如果真让我同的话,也是坚决不可能的。毕竟人都是利己的,社会国家确实对这方面持保守态度,我家庭或事业或以后的生活也绝对会因为我的选择,而受到很恶劣的影响。

所以我是异性恋。

也有人说,异性恋是还没有碰上自己爱到痴狂、敢于与世界为敌的那一个同性。

但是就算碰见了会怎么样?你会爱一个人超过你自己吗?你愿意为一个人死吗?如果是亲人的话还有可能,如果是恋人的话,我简直不敢想象。毕竟,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呀。

由己推人。我能想到的,那些gay那些les就真的想不到吗?他们看不到世人对他们的异样的眼光吗?不知道所谓《反同性恋法》的明令禁止吗?

我认为,他们一定明白。他们受到比我们所能想到的更多的抵触和厌恶。而遭受这些之后还坚持相爱,才是真正令我动容的。

就如同我粉的耽美一样,两个大男人,他们图什么呀?也没有办法完成人类繁衍后代的任务,受到家庭的强烈反对、外界人的闲言碎语和异样眼光。他们图什么呀?有什么好处呢?

同样的,人们都赞美爱情的美好,为男女之间的情爱而落泪。我都觉得这样的情爱即使可贵,但也并不完全纯粹。

毕竟这种爱情是种综合反应下的产物,雄性荷尔蒙和雌性荷尔蒙相碰之后发生的化学反应,社会对男女生育普通的要求,远古基因的本能让他们对求偶的一种本能的生理需求。这样诱发的被人称之为爱情,

这种爱情诚然朦胧感人。那同性之间的爱呢?历经各种不讨好的事情,还坚持在一起的人呀,这真的可以简单用个“叛逆”“变态”“性取向不同”总结吗?

不是变态,只是恰恰好爱上了同性的他。不是发自内心地爱上一个人,又怎么能做到经世叛道、背弃世界也要和你在一起呢?

请告诉我,如果这样的都不算是爱情,那什么样的才是爱情呢?我打心眼觉得,这样的感情是很可贵的。

因此就算我自身并不能接受同性相爱,但我也绝不对他们报以白眼,我觉得他们也是同样值得认可和尊敬的。

此致。愿你我都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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