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再见,让我不舒服的毛衣

11月27日 星期一 阴~晴

回到家,我把外面的毛衣脱了,跟其他需要清理的衣服放在一起。

它是两三年前买的,当时不能试穿,回来才发现是过于宽大的,松松垮垮的领子总是没精神地耷拉着,不能密不透风地裹住我的脖子,衣长只到膝上,遮不住我不喜欢暴露的小腿。勉强穿了两年多,毛衣更加松弛了,还起了很多毛球,摸上去很没有质感。周末还特意将它改成今年流行的款式,前短后长,两侧开叉到腰际,希望能延长它的使用寿命。

早上起床,我穿起这件改造了的毛衣,搭配一条墨绿色的裙子,怕冷坚持穿了一条打底裤,披上大衣,穿上球鞋。我还是不喜欢它耷拉的大领子,还有松松垮垮的形状,让我整一天都不自在,我决定回去就抛弃它,毫不犹豫地。

处置完毛衣之后,我把门外那双每次穿出去都磨破脚趾的凉鞋也放过去了,迟点擦干净,跟可以稍微好一点的衣服放在有人回收的地方。收衣服的时候,把那件在地铁上被人在背上勾破一个大洞的衣服也放过去了。

其实,我一直都不舍得丢东西,有时纯粹是念情,有时是不想浪费。念情会是念送衣服的人,或者是对衣服本身的喜爱。浪费是忍受不了衣服沦为“垃圾”,总觉得连我都不要的衣服没人会要的,我的衣柜里有很多陈年的衣服,高中的校服、十几年前新年婶婶给我买的衣服、大学时买的保暖衣、大学时姐姐给的衣服,很多衣服已经破旧得不能再穿出门了,或者不合尺寸或者年龄穿了,好一部分还留着当家居服或者睡衣,有些就只能当纪念品,有些就裁出布料来做手工。于是,我不大的衣柜里面有一大半都是僵尸衣服。

随着年岁增长,近年越来越觉得时间精力有限,慢慢懂得取舍,而且更想向前看。周末,趁着整理换季的衣服,清理了一部分衣服。清理的重点是变形残破的衣服,以及穿得不舒服的衣服。本来,按照断舍离主义,一年以上没有穿过的衣服也是可以清理或者捐出去,但总是会犹豫,只能慢慢来。总体上,希望留下来的衣服是让我穿得舒适的,以及符合我的喜好,让我穿着他们就很自在自信。衣服是外物,但也会影响内在。

对于一个物控而言,断舍离是很难的。然而,一旦认识到自己不需要那么多东西,或者不需要的东西会增加自己选择的困难,消耗掉自己的时间与精力时,断舍离会容易一点。有一阵子,很认可一句话“如果想提高生活的质量,就扔掉一些东西”。确实,精简物品其实就是精简生活,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应该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即使只是睡眠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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