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泳场公交站场充电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

珠江泳场公交站场充电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

受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珠江泳场公交站场充电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有关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所需站内供配电增容改造,充电桩的制造、检验、运输、安装(包括线缆等一切所需材物料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缺陷责任期的保修、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资料等与之有关的服务。

本次招标交直流充电桩数量共5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主要货物名称项目数量

充电桩采购(包线缆、后台运营设备等材料和安装)5台(含1台360kw群控机8个分桩)

(注:具体技术要求及配置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具体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项目地点:广州市。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建设安装完工并通电运行(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具体应根据招标人实际的要求)。

五、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充电设施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货物(交直流充电桩)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生产(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生产(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投标人自 2015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交直流充电桩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由拟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出具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商申请投标时需提交)。

4、投标人自 2015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充电桩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提供资料地点:广州市。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4、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须网上进行注册。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4月18日14:00~14:30截止(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4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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