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是一套被反复使用、多数人知晓的、经过分类编目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
使用设计模式是为了可重用代码、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证代码可靠性。
设计模式于己于他人于系统都是多赢的,设计模式使代码编制真正工程化,设计模式是软件工程的基石,如同大厦的一块块砖石一样。
项目中合理的运用设计模式可以完美的解决很多问题,每种模式在现在中都有相应的原理来与之对应,每一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核心解决方案,这也是它能被广泛应用的原因。
0.1 UML图
统一建模语言(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UML)
详见之前一篇文章UML类图
1. 设计模式的三大分类
共有23种设计模式,可以分为3类:
(1) 创建型(5种)
定义: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通俗地讲: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能出现,而且替换为子类也不会产生任何错误或异常。反之就不行了,有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未必就能适应。
好处:增强程序的健壮性,即使增加了子类,原有的子类还可以继续运行。
需要注意:如果子类不能完整地实现父类的方法,或者父类的某些方法在子类中已经发生“畸变”,则建议断开父子继承关系 采用依赖、聚合、组合等关系代替继承。
(3)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通俗地讲: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产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的。
好处:扩展性提高、解耦
需要注意:依赖倒置原则指代了一种特定的解耦形式,使得高层次的模块不依赖与低层次的模块的实现细节的目的。
(4)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定义:类之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通俗地讲: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
也就是说,我们要为各个类建立专用的接口,而不要试图去建立一个很庞大的接口供所有依赖它的类去调用。
需要注意:
(5) 迪米特定律(Law of Demeter, LoD)
也称为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
通俗地讲:一个类应该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得越少越好。
自从我们接触编程开始,就知道了软件编程的总的原则:低耦合,高内聚。
无论是面向过程编程还是面向对象编程,只有使各个模块之间的耦合尽量的低,才能提高代码的复用率。
低耦合的优点不言而喻,但是怎么样编程才能做到低耦合呢?那正是迪米特法则要去完成的。
(6)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OCP)
定义: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但是,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通俗地讲: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变化(升级和维护等)一定会发生。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应该尽量通过扩展的方式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
然而,在实际的开发过程中,修改原有代码、扩展代码往往是同时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