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漫谈

文/阿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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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不讲理,那怎么做呢?

于欢案的结果,像已往的马加爵案、彭宇案一样石破天惊,法律和舆论剑拔弩张,俨然就是两个阵营。这,正常吗?

由此,也火了一句快要被遗忘的名言:

马雅可夫斯基:“当社会将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你还有最后一条路走,那就是犯罪,永远记住,这并不可耻!”

这种结果,让人感觉十分荒唐。这都是法治社会了,难道你要引导众人犯罪吗?

我想,在当今,如果不是法律科班毕业、长期研究法律的学者,以及一些渠道通畅、信息灵通的精英阶层,一般人要解答这个问题,纵然头头是道、也难掩底气不足。

近年来的若干案件很火,究其原因,是因为让民众意外,继而靠舆论压迫法制,或则取得了完全的胜利,或则虽未大胜,已然让法制捉襟见肘。

人民日报也难免要站出来,表面态度:

“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可以说,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此案在半年过后掀起舆论波澜,正是因为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的伦理诉求和情感诉求。”

一句话,便让人民有了信心和底气。起码,法律是应该向着人民的。

我觉得这还不够,因为有一些人,自认为绝顶的聪明,一定要苦心孤诣寻找法律漏洞,伺机谋取私利。而对于这么高智商的人,我们无可奈何,好想来一场人民公审,这当然是想想而已;最终,在鄙视之余,感谢他们为法治进程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受害者是等不得的,他们只得吃哑巴亏了。以前,或许惊不起什么浪花,可现在把“四个全面”、“三个法治”叫得满天响,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会让人们义愤填膺的。

站在城市的文化广场上,老包公正义凛然、说书的谈笑风生,秦腔京戏,仿佛都在诉说一个让法律服务者黯然而尴尬的事实:法治遥远得就像在大宋宣和年间……

饱醉豚在北京南站吐露的惆怅,让一些基层从事者看了当然要骂娘,老子辛辛苦苦竟被人批评得一无是处。个中对错,实在不是只言片语可以道破的:立场不同,观点不同。你代表的是谁呢?

如果懂得换位思考,你也许就会从咬牙切齿转而心生怜悯了。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开的,庞大的国家机器想要改装升级,不是一蹴而就的。看着信访一单制、各种责任书、奖惩机制、联防联治等不断严密的一条龙体系,我突然像看到一个没落的十字军装备起防弹衣、肩荷M4步枪高头阔步走向未来。

然而越是装备齐全,人们只会越相信它的力量。谁也没有资格说他们糊涂,如果说了他们的糊涂,岂不是说它的更加糊涂。看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道理绝不是一个传说,腐朽没落的波庞王朝和清政府不都曾经苦苦挣扎而且一度复辟吗?由此可见,“信访不信法”的法治悖论还要继续些日子了。我们这些对法治充满信仰的人,暂且只好望洋兴叹。

法律条文很细,但使用法律,无论时间成本,还是经济都很高。这是一个重要原因。或则贪图省事,或则无理取闹,人们往往遇事寻访,是以一个十分普通的部门常常门庭若市,甚至于让领导天天坐镇,还要连带问责,以至于几乎每个部门、每个人员都为其所累,自身工作也要退让其次,略有风吹草动即便战战兢兢,昼夜难寝朝夕若惕,期假节日一同蠲免,全民上下视之雠仇一片哗然,单位上下人心惶惶叫苦不迭。这虽然多少不可思议,到底是有其事实。

如果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岂能发生那么多怪事。我们在标语和灯牌上费尽巧思,“学守用尊”,却没有实质的法治教育,岂非掩人耳目。如果让他们自学成才,却倾诉无门,他们定要说我们叶公好龙了。

这些虽然是国计民生的大事,但我们普通人还是有一些力量可以推动它的。一些简易的程序、制度及时高效地落地,总比高不可及的学守用尊要更为有用。

中国社会,虽有其糟粕的处世哲学,但在法治时代,再精明的人也该留一只法治的慧眼审视自己。如果以为逞权谋之用、匹夫之勇、口舌之能,妄图置法律于不顾,只会是蚍蜉撼树、自取其辱。

说了不少,只有一个意思:法治是必然。一切逆之而为者,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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