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

一、假如你是一家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负责人,将如何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初创企业概念:

初创企业一般指那些刚刚成立的微型公司,通常初创企业的状态就是有核心、有想法、有技术,但缺钱、缺人、缺业务,因此大多数情况下是那种依靠少量的资源就可以起步的互联网高科技企业居多。

  初创企业不比成熟的企业,在经济,技术上的实力雄厚,当然,企业中的各项专利也少,根本构不成专利网,如何花少量的钱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作为知识产权管理人,如何让知识产权部门在企业发展下去,并且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知识产权负责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1、由于初创企业规模小,对于知识产权可能设置不了单独的部门,但是仍然不能忽略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置,制定全企业关于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

2、及时了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政策,制定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并且做好小目标的规划发展,一个一个实现。带领企业逐步向正轨方向发展。

3、监督做好知识产权领域的基本工作:商标、专利的申请注册,以及相关费用的管理;负责商标、专利的相关文献检索工作,并做好分析档案并存。

4、首要做好核心专利的保护工作,保护企业的核心专利,及时监测其他企业的专利技术动态,避免出现专利竞争市场。

5、初创企业由于规模小,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够强,很容易让竞争企业有机可乘,做好专利商标的预防侵权措施方案,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快速处理,保证自己企业的利益。

6、做好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及时培养属于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为企业的将来做好人才铺垫。

二、从员工管理的角度分析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作为企业的员工,很容易也很轻易从企业窃取拿到企业的商业技术秘密,针对这一情况,有必要对核心技术员工做出一系列的管理。下面列举几类易获得企业技术秘密的的员工类型:

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这类人是企业的决策层,因而也最容易在工作中或故意利用职权获得企业的商业秘密;

科研研发人员,这类人因工作需要,往往能够了解到企业最关键、最核心的技术保密信息,同时,他们也经常是企业商业秘密的开发者;

市场计划,高级营销人员,他们往往掌握着企业大量的客户资源、信息;

处于重要岗位的员工,例如企业的财务、法律、人力资源部门的职员,往往公司很多重要的资料都在他们手中;

总经理秘书等助理人员,由于长期在企业的高层身边负责记录、日程安排,整理、收发文件等,很多的商业秘密信息都会在他们手中经过;

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他们虽不是最重要的人员,但在工作中也极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

而对于涉密员工的管理,企业可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

建立内部保密制度,并将制度写入《员工手册》或《保密手册》,向每个员工发放。

分解工资结构,增加保密津贴。企业可在涉密员工的工资中增加一项保密津贴,员工了解到企业为保护商业秘密所付出的代价。且在发生员工泄密事件时也更容易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人事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人事资料,如员工的学历、专长等,并确定工资福利待遇和员工的职务范围等情况,以避免在涉及是否构成职务技术成果的问题上发生必要争议。

加强员工的保密教育和管理。企业通过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可进一步是员工了解保密的范围和准则以及泄露、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可能将面临的法律责任等。一方面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另一方面则对员工也起到一种警示的作用。

与涉密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通过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企业与员工双方就商业秘密的有关事宜所享有的权利及负有的义务,在发生争议时也能起到有效的证据作用。

6、对离职员工进行管理。对即将离职的涉密员工进行离职调查,重申其在离职后仍负有企业的保密义务,并要求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可离职,并在工作、属于企业的文件、电子存储设备等交接完毕后才可离职。有必要时,可与员工签订《离职承诺书》或《竞业禁止协议》,明确其离职后所应承担的义务。

所在公司收购专利,将从那些方面对其的价值进行评价。

专利权的价值主要分成三个部分:

专利权的成本价值

自创行专利权的成本价值主要是企业或者其他主体自主研发的费用,以及该项专利技术形成专利权期间所发生费用和耗费的资产成本。外购性专利资产,其专利权的价值主要包括购买该项专利资产的交易价值,以及在专利资产使用过程中所消耗的其他直接或间接的成本。

专利权的替代价值

一项专利权的使用对其他要素资产的影响。即在多大程度上较少了原有资产或者要素的耗费,或者改进了元要素资产的收益。

专利权的收益价值

专利权的使用对于企业经营的最终影响以及对于推进技术创新的贡献,主要体现在预期收益上。评估专利技术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技术方案、应用效果上通过创新后能够极大的提高销售量、获得大量的客户资源。经市场调研和综合分析评估技术将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结合尽职调查的程序和内容,在企业收购之前,如何调查了解专利权权属,价值等,避免专利的交易风险。

尽职调查概念:

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的审核。

尽职调查的程序:

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潜在买方制定一个专家小组进行尽职调查;

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卖方或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引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搜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潜在买方专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指定一间用来放相关资料的房间;

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可以披露文件的复印件;

潜在买方聘请的专家小组作出报告;

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而对于专利权的并购问题,需要设定的专家小组必须要知识产权从业相关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尽职调查的相关内容。调查清单上应着重表明专利权的一切信息。例如:

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的归属

专利权的法律问题

专利权人

专利权生效范围

专利权是否转让许可他人

专利权的质押无形资产问题

对于专家小组作出的报告必须涉及专利权的价值评估、风险评估应包含如下问题:

专利权的技术问题

是否存在改进技术

专利申请文件是否有漏洞

专利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专利的安全性

专利技术的发展前景

专利权利和技术的稳定性

评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制定的背景及对企业和专利制度的影响。

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更好地支持中国专利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69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申请减缴的专利收费做出具体规定,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的专利收费,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对企业和专利制度的影响:

减轻了以下专利申请人的经济负担

年收入低的个人

营业额低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本办法施行的积极作用

对低收入的个人和企业减轻经济困难,促进了个人和企业的创新发展。有利于激励创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降低了专利申请成本,使得专利更容易获得法律保护,降低成本,方便消费者,有利于国家的科技发展。

缓解专利维持和运用的成本,提高了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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