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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网购回国机票被骗的受害者有数百位,受骗金额几千到数万不等。
出品/新浪科技 ID:techsina
作者 / 肖云红
“疫情期间,网购回国机票,被骗三万多人民币。”韩国留学生瞿宸对记者表示。
新浪科技梳理发现,与韩国留学生瞿宸有相似经历的有数百人,涉及的国家除了韩国还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据受害者反馈,受害者有数百位左右,受骗金额几千到数万不等。
美国、俄罗斯等地留学生
均遇过代票机构陷阱
美国留学生黄戎(化名)向新浪科技回忆道,“疫情期间,原本2月10日从洛杉矶飞上海的机票被取消后,就很难再买到票,加之身边除了父母还有一位80岁的奶奶,出于健康考虑,迫切飞回国。”
在了解到认证为“东方航空职员”代票机构7月10日有票后,便选择了这家。
“先是支付了5000/人,一共15000元的定金,之后又付了尾款47400元,共计62400元。”
受害者付款截图 来源:受访者提供
受害者付款截图 来源:受访者提供
黄戎补充道,“在支付完尾款后一个小时,对方以‘没有备注’为由,需要再打一遍尾款,我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再付款,对方就一直催,我一直让对方先退款给我,再给他转钱。但他一直叫我再付一次尾款,这个时候才意识到,我遇到了骗子,所以我说我不要票了,请求退款,之后就不理我了...”
意识到对方是骗子后,黄戎警告对方,不退款就报警,最后对方说给退款。但是,“7-15个工作日过去了,至今没有收到。”
加拿大留学生周桦(化名)也遇到和黄戎同样的经历,累计被骗了43272元。
小周告诉新浪科技,“了解到7月6日加拿大校方政策后决定飞回国。在这之前,已经刷票3个月,中途在携程买过东航的飞机票,但被取消了四次,无奈退票。”
周转几次,还是选择了票代机构。在了解的信息之后,还是选择了一家代票机构。
加了代票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微信后,对方告知“买票先是需要30%定金,付款后会收到航空公司信息通知,收到通知后说明预约座位成功,接着缴纳50%的票价,最后交20%,才出票。”
受害者周桦与对方交流信息截图 来源:受访者提供
周桦告知,“因为对方称可能会因操作失误(没有在转账的时候备注他们要求备注的内容)导致转账无法识别,预购中途,对方便给了共七个银行账户,我也分别转了七次账。”
“对方称付款额如果出现问题,会自动退回到付款账户。”周桦补充说,“收到所有款项后,对方就把我拉黑了,后来查到对方社交账号不存在,就猜测应该是他申请的假账号。”
除了抓住受害者疫情期间迫切回国心里外,部分代票机构为加强其机构可信度增加作案成功率,向受害者出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
票代机构向受害者提供的营业执照 来源:受害者提供
票代机构向受害者提供的经营许可证 来源:受害者提供
俄罗斯留学生许红(化名)表示,自己不是毕业生,所以无法做包机回国。疫情加之机票难买,便找了代票机构。
“对方提供了‘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后,7月6日,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打款16700元,转完之后,对方称转账信息备注错误,要求二次转账,我没转。三天后,无法联系对方,彻底消失...”
代票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 来源:受访者提供
代票机构提供的身份证件 来源:受访者提供
像以上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马来西亚留学生王可(化名)被骗33200元、加拿大留学生易安(化名)被骗26500元...
综上案例,不难发现,所谓的代购机构诈骗手段都很相似。
首先,为了证明其为专业机构,先向目标对象出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之后,利用比其他代理低的价格(仍比官网价格高几倍)吸引目标对象;
其成功上钩后,要求先支付数额不等的定金,后向受害者发送假冒航空公司的出票短信或邮件,让受害者以为已经预定成功,再让受害者支付尾款。
后仍以“备注信息错误”,“验证身份”等为由要求受害者继续多次付款,称多余金额会在3-5分钟内退回;最后,受害者怀疑被骗并要求退款后,诈骗者会以“公司每月十五日清算”才能退款为理由搪塞,或是直接拉黑举报受害者,更有甚者对女性受害者发送骚扰性信息。
对方向受害者发布骚扰信息 来源:受访者提供
案件涉及跨国管辖权
处理结果难保证
意识到被骗后,几位受害者分别向国内户籍地派出所、国外警方、中国驻外大使馆等求助,但因为案件涉及管辖权问题,处理起来相对困难。
“意识到对方是骗子后,就立即联系付款银行卡客服,客服告知,实时转账已经成功不能撤回建议我报警,银行会配合110进行调查。”美国留学生黄戎表示。
由于身在美国无法报案,便让身边朋友帮忙。朋友去户籍所在地报案时,“警察以发生地在美国拒绝立案。要求我在美国进行备案。之后便在美进行了备案,但当地警察告知,事发都是通过中国账号转账聊天,能备案但没办法帮忙抓到骗子。”黄戎说。
由于事件涉及跨国,处理起来相对艰难。黄戎便转向求助旧金山大使馆。大使馆回复,“他们管不了,要求去中国和美国分别进行报案。”到目前为止,问题还是无法得到解决。
事发后,加拿大留学生周桦也采取了相同的求助方式,但结果仍是因为种种原因被搁置。
“因为本人在境外的原因,被国内当地警方拒绝立案,也尝试过联系大使馆和境外警方,均被告知无法解决。”周桦告诉新浪科技。
美国留学生王丽(化名)相对幸运些,辗转户籍地警方、开户行警方和境外所在地警方,终于两边都获得了立案。但最后处理结果仍无法保证。
“事发后,便向大使馆和12308求助,对方建议,向当地警方以及户籍所在地警方报警或者转接反诈骗中心。”王丽透露,“客服表示,可向当地使领馆传达,但当地使领馆在当地无执法权和强制力,只能在权责范围内敦促当地警方依法公证办案。并登记了姓名及护照号。”
之后,王丽又联系对方收款账户开户行警方,对方给了两种答复。
第一,若要在淮安立案,需本人到中国支行淮安分行拨打110,他们会出警,但对最后处理结果无法保证;
第二,内线转至反诈骗中心,其对票代账户名、账号、个人信息进行了登记。
得到回复后,王丽告诉新浪科技,之后又追问开户行警方,“是否可通过户籍所在地警方与淮安警方沟通后,由淮安警方对此事进行处理,而无需本人在场?”淮安警方表示,若户籍所在地肯受理这个案子,向他们发出协查函,是可以的。
国内立案告一段落后,王丽又联系了美国所在地警方。
“对方询问了骗子使用社交账号、与对方沟通及转账时间、转账金额,两个银行账号等信息。”王丽透露,“最后立了案,但美警方表示,两个银行都在中国,无法到事发地进行处理,且因为语言问题无法与银行联系。”
立案难在哪儿?
律师:涉及两国管辖司法机关
立案环节易出现推诿造成立案难局面
就留学生网购机票被骗立案难问题,新浪科技咨询了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 、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雷家茂律师、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欧阳一鹏律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李辰君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杰律师、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隋兵、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杨文战律师。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欧阳一鹏律师解释,本案属于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涉及两个国家的电信诈骗,这种类型的电信诈骗,根据国际条约,办理此类案件,由于存在可以多个管辖的司法机关,容易在立案环节出现相互推诿,造成被害人立案难的局面。
其次,又因电信诈骗相对于传统诈骗案件,存在更高的隐蔽性,复杂性,造成案件侦办困难,造成取证成本高、周期长、办案压力大等现实情况,跨国类型的电信诈骗还可能存在国际私法协助问题,沟通成本高,各国间的司法协助条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同的出入又给案件办理造成困难。欧阳一鹏补充说。
@谈典看法 表示,立案难主要是因为管辖权争议:
一方面,中国留学生在国外期间使用社交账号被骗,受害人是中国人,如果犯罪分子是在中国境内诈骗,那么国外警方可能没有管辖权,或者会以没有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
另一方面,留学生被骗时转账是在国外进行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在国外,国外警方也可能具有管辖权,具体看国外法律规定;
第三,受害者不在国内,中国警方在调查处理上会存在障碍和困难,出于工作成本的考虑,国内警方可能会让受害者在国外事发地报警。
@谈典看法 解释,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国内实施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就有管辖权,这类网络诈骗,只要犯罪分子在国内,中国警方就应当立案。如果国内警方不立案,受害者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杨文战律师也表达了同样观点:每个学生情况可能不一样,但从法律角度讲,如某些留学生反映是被国内诈骗者以某公司名义出现的主体骗了,钱也是打到国内账户里,拿到钱的主体或个人也在国内,国内公安机关不但有管辖权,而且处理起来应该比国外更容易。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李辰君律师向新浪科技表示,国内与国外都具有管辖权。受害人是中国公民、犯罪地有一方在国内可适用属人管辖或属地管辖。
关于立案金额标准?雷家茂律师解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的起刑点是3千到1万,各地起刑点不一样,如果没有达到该数额,不能立案;相反就可以。澎湃新闻报道的韩国留学生被诈骗三万元,已经远超立案标准,是应当立案的。
管辖权方面,“如果受害人是中国公民、犯罪嫌疑人在国内,则无论是从属人管辖,还是从属地管辖的角度而言,我国警方均具有管辖权。”雷家茂说道。
谈到为何立案难,雷家茂表示,一方面警方可能认为不构成诈骗,另一方面可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还可能是因为不重视、其他工作任务重而不想给立案。
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隋兵向新浪科技解释,立案难一方面是个体原因,由于被害人往往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在如何取证,如何确定报案罪名以及如何推进报案程序等问题上都没有经验。另一方面是案件本身的原因,确实会有一些案件存在定性方面的争议和取证方面的困难。但除此之外,最主要的还是体制原因,公安机关对于复杂案件没有立案的动力,又碍于破案率的原因,在这些案件的受理过程中会存在推诿现象,既不立案也不给书面告知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后续报案人维权无门。
如何维权?
律师:去涉嫌诈骗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杰律师对新浪科技表示,“最好的维权方式,应该是去这一家涉嫌诈骗的中国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曾杰补充说,这种案件虽然两国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但是因为受害人是中国人,嫌疑人也属于中国公司,相关的受害人应该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银行流水相关的购票资料和信息,嫌疑人的相关主体资料,联系方式等等,以正式的书面以及现场报案形式,向涉嫌诈骗的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在海外也要向当地的警察报警,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雷家茂解释,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接报案,都必须接受。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意见》还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接报案件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拖延推诿。
综上,雷家茂建议,去报案时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受案回执,如果不出具的可以向督察投诉。如果在受案之后不予立案的,可以向上级公安复议、复核,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李辰君律师表示,受害人维权可以考虑由受害人父母在国内进行联合报案。如果公安不立案,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请求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敦促立案;另外,可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核查涉事公司具体情况。
(以上采访者姓名均为化名)
参考资料:
“近百留学生网购回国机票被骗,难获立案” , 郑晴月、胡萱、纪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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