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华夏公司称找到佐证,证明自己手里的批文是真实的

黄石华夏公司称找到佐证,证明自己手里的批文是真实的_第1张图片
图一:可以用于商业用途证明

4月26日,本号《咄咄怪事!一场官司打出三份各不相同的行政批文》一文,披露了湖北省黄石市一场官司打出了同一事件、关键内容完全不同的三份行政审批文件事件。湖北黄石华夏置业有限公司称,他们找到佐证,证明自己手里的行政批文是真实的。

为了证明自己手里行政审批文件的真实有效性,华夏公司四处寻找佐证。在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馆,他们找到并复印出了黄石市人防办2007年1月18日出具的“华夏城项目地下室各项手续齐全,可做商业用途”的《证明》(如图一)。华夏公司董事长夏琴鸣说,当年的这份《证明》足以说明,《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批表》“平时用途”中“停车场、商场、超市”内容的真实性。

图二:备案证明和备案证

有网友好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黄石市人防办下发通知的目的是什么?这要追溯到2017年7月16日,经过黄石市有关部门批准,华夏公司自行组织对华夏城中庭钢结构玻璃顶棚进行防水维修改造发生的一次垮塌事故(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事故之后,黄石市成立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于7月27日形成了一个5号会议纪要,其中一条要求“停止地下室商业经营,限期搬迁,恢复地下室停车功能”。11月17日,黄石市政府召开华夏城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整治专题会议,形成了一个81号会议纪要,其中一条要求“市人防办、市规划局依法依规查处改变地下室用途违法违规行为”。

华夏公司认为,华夏城地下室用作商业经营,当初是经过市人防办审批同意了的,哪来违法违规改变用途问题。现在不顾历史事实,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定性,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先定你有罪,再寻找证据。奇异的是,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拿出来的批文,不仅和华夏公司早年复印存档的不一样,就连和黄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存档的也不一样。

图三:华夏公司早年复印存档的批文

黄石市人防办此番下发通知,说华夏城地下室“没有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擅自交付使用”,华夏公司拿出了当年的竣工验收证明和备案证(如图二),此种结论是不是不攻自破?!

至于行政批文,黄石市人防办和城建档案馆能否像华夏公司一样找到证据,证明自己手里的是真实的?咱们拭目以待。(文/梅子牛)

图四:黄石市人防办出具的批文


图五:黄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现在存档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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