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司机吃熏鱼因含酒被查?真是“醉”了!

22日晚,青岛交警市南大队香港西路中队交警在辖区夜查时,一名代驾司机因为被检测出体内含有酒精含量被查获。当执勤交警问及当晚喝了几瓶酒时,代驾司机王某竟将自己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嫁祸于酒制熏鱼,理由十分荒唐。


代驾司机吃熏鱼因含酒被查?真是“醉”了!_第1张图片

22日晚10点左右,香港西路中队交警在辖区内的芝泉路附近设点查车。10点47分左右,一辆黄色小轿车沿芝泉路北向南驶入交警的卡口,“当时车内坐满了人,司机穿着某代驾公司的服装,在交谈过程中代驾司机声称自己并没有喝酒,但是口中呼出的酒味让我产生了怀疑。”香港西路中队指导员潘宏林向记者介绍了当天晚上的查车过程。为了保障驾驶人及乘客的安全,交警要求代驾司机熄火停车,下车接受检查。起初交警问及代驾司机王某是否饮酒时,王某摇头表示没有喝过酒,只是吃了几块酒制的熏鱼和食物,嘴里的酒味可能是食物散发出来的,但是通过几次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显示王某体内乙醇含量为49mg/100ml,通过数据显示王某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面对执勤交警的再三询问和酒精检测仪显示的数据,代驾司机王某依旧不承认自己喝了酒,就在交警要将王某带至医院抽血检验时,王某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和朋友一起喝酒直到当天凌晨两点多,期间隐约记得自己喝了10瓶啤酒,散席后就回家睡觉直到晚上,睡醒后感觉自己头脑比较清醒,以为凌晨喝的酒已消除,才出来干代驾。当交警在问到王某为什么一开始不说自己喝酒到凌晨的事情,却一直声称吃了酒制熏鱼时,王某低头不语。

当交警在核实王某的驾驶证信息时,竟然发现代驾司机王某的驾驶证竟然因为超过有效期未换证,已经处于注销状态,按照规定王某此时是不允许驾车上路。

由于代驾司机王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同时暂扣6个月的处罚,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合计罚款11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同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天冷了,很多市民喜欢喝点酒暖暖身体,但酒后一定不能开车。很多人认为,前一天喝完酒经过一个晚上酒就退了,自己精神状态也恢复,其实,隔夜酒也是危害很大,酒精没有完全从身体中排出,仍然会影响驾驶员的精神状态,驾车危险系数高。市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一旦喝多了,喝晚了,保险起见第二天最好也不要开车。

记者马立瑜通讯员白亮殷蕾

你可能感兴趣的:(代驾司机吃熏鱼因含酒被查?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