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示范区”满天飞,可你真的了解吗?

自从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来,我们经常能听到“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示范基地”、“大数据产业园区”等既相似却又不同的词汇,那么他们到底是指什么?又有何不同?应该说,正确理解这些词汇,对大数据从业者不无裨益。

先从两则新闻看起。

10月26日也就是明天,广东省“大数据应用及产业发展大会”将在广州举行。按照议程,大会将进行“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授牌仪式。这表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央网信办三部委在10月8日批复的第二批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已基本全部正式授牌。

 

而就在10月22日,工信部信软司、江苏省经信委和盐城市政府三方联合举办的“共建盐城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基地推进会”在北京召开。该推进会现场签约华为、微软公司等22个大数据项目。此前,盐城大数据产业园为省级“大数据示范园区”。

从消息可以看到有两个词汇,也就是“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示范园区”,那么,他们有什么区别?对于当前的大数据发展,又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大数据为什么要“示范”,怎么示范

所谓“示范”,就是先行先试,探索、研究、总结、推广,目的是发挥榜样的力量。对我国政府来说,“示范”的工作思路由来已久,本文不作考证。由于发展大数据是国家战略,而更由于其是一个新兴的领域,因此,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部委或省市级,其思路依然是“示范”。

不同级别不同定位的“示范”,在名称上,他们体现为国家级的“试验区”,部委级的“产业示范基地”,省市级的“示范园区”。不同的“示范”,核心是不同的政策、不同的投入和不同的建设重点。比如国家级试验区,国家三部委将在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国家大数据工程实验室等各类专项,及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等相关政策方面,对试验区给予重点和优先支持。

我们知道,《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包括10大工程,涵盖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国家大数据资源统筹发展、政府治理、公共服务、工业和新兴产业、现代农业、万众创新、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产业支撑能力、网络和安全保障等领域。无论哪一个领域,都不可能一竿子插到底。

因此,这10大工程既要在中央政府不同部委层面进行通力协作,更需要在地方政府层面,从10大工程涉及的不同领域,同时开展相应的探索,这就是“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由来,也是国家战略落地之举。

今年2月25日,三部委批复建设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10月8日,第二批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获批,包括两个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京津冀、珠江三角洲),四个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上海、河南、重庆、沈阳),一个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内蒙古)。从政策出台的时间来看,笔者判断,短期内将不太可能再批复“大数据国家级综合试验区”了。

那么,试验区怎么示范呢?

以贵州为例,“将围绕数据资源管理与共享开放、数据中心整合、数据资源应用、数据要素流通、大数据产业集聚、大数据国际合作、大数据制度创新等七大主要任务开展系统性试验,通过不断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最终形成试验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效应。”

除了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还有就是部委层面的示范基地。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因此我们看到,“大数据产业示范基地”,一般是由工信部主导的,侧重点是“大数据产业”。

以江苏盐城为例,盐城大数据产业园已引进华为、东方国信、软通动力、中润普达等200多个项目,基本形成以存储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应用为引领的全产业链。据报道,盐城基地将以盐城大数据产业园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合作,集中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融合创新各类发展要素,进一步推动国家级盐城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

在10月22日的“部省市共建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基地推进会”上,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司长谢少锋透露,我国将加快国家级大数据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这表明,“国家级大数据产业示范基地”还在布局阶段,未来将会不断增加。

此前,工信部曾支持和批复“贵阳·贵安大数据产业集聚区”、“陕西省西咸区创建软件和信息服务(大数据)示范基地”的建立。

除了以上两个层面,还有一个层面就是省市级的“大数据产业园”,如盐城大数据产业园,本身即属于省级示范园区,即使升级为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但“省级示范园区”的牌子更不会摘掉。这个层面的示范园区数量比较多。

不同层级的“示范基地”先后落子,意味着《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已进入全面落地阶段。

工信部作为职能部门,推进大数据产业发的思路

近期,工信部官员透露,业界关注的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将于年底前发布。这表明该规划将是一个专项规划。那么,专项规划会包括哪些内容,恐怕是产业界比较关注的。这一点,或许能从去年9月工信部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解读”中找到答案。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可以概括为五大目标、七项措施、十大工程,而工信部将重点组织实施十大工程中的“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程”、“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工业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工程”三项工程。

需要注意的是,这三项工程,都与“产业”有关。细分一下,他们包括五个方面的任务:支持大数据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大数据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着力发展工业大数据,加强产业生态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地方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试点;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和加强行业管理。

其中之一,我们注意到就是“支持地方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试点”。

说来说去,其实就是“把试点作为推进产业发展与应用的抓手”。那么,未来即将出台的产业规划,可能将包括以下层面,这也是工信部的工作思路:

1.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抓住大数据引领的IT技术的架构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在技术研发、产品体系、服务支撑这三个方面着力。

2.推动行业大数据应用的不断深化,主要是推动工业和信息通信业大数据应用发展,支持大数据跨行业的融合应用发展,包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金融、能源、交通和农业等。

3.繁荣大数据的产业生态,包括合理规划大数据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数据的创业创新发展和优化大数据产业的区域布局。

4.完善大数据的支撑体系,支持数据交易流通平台的探索,培育大数据开源社区项目,加快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大数据统计及评估体系,完善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应该说,以上四个层面,每一个词汇后面,都包含着异常丰富的内涵,更不用说其涵盖的产业范围了。

试验区也好,示范基地也罢,主要内容,都与产业有关,也是核心。因此,此处需要特别提出的有以下三点:

1.相对国外企业而言,我国大数据领域的企业规模较小,大部分企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并且这些企业的地域集中度较高,如北上广。我们知道,不同类别的“示范基地”或园区,其重点工作思路之一,就是招商引资。弱小的大数据企业,需要把握研发这个核心,不能因为各地优厚的政策而眼花缭乱,失去战略方向。否则,多地布局或盲目多元化,将会得不偿失。

2.试验区或产业园,不能只把眼光盯在那些国内外大企业身上。个人认为,地方政策需要真正扶持产业链中的国内中企业,否则,空心化不可避免。

3.试验区或产业园,需要警惕一窝蜂上马同质化项目带来的恶果。比如,工信部曾在解读中提出,各地“要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合理定位、科学谋划,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

4.以大数据之名,行非大数据之实。

七大“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之异同

事实上,日前三部委批复的第二批试验区,与贵州试验区的建设内容区别不大,总体看,区别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细分领域的起点和目标会有差异;二是不同细分领域有区域性。以下为七大“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基本定位。

贵州。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将围绕数据资源管理与共享开放、数据中心整合、数据资源应用、数据要素流通、大数据产业集聚、大数据国际合作、大数据制度创新等七大主要任务开展系统性试验,通过不断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最终形成试验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效应。

京津冀。将京津冀区域打造成为国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国家大数据创新改革综合试验区、全球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

京津冀将立足三地各自特色和比较优势,其中北京强化创新和引导,天津强化带动和支撑,河北强化承接和转化,形成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武清+河北张家口、廊坊、承德和秦皇岛“1+2+4”协同发展功能格局。

三地将进行数据中心整合利用试验探索,加快大容量骨干网络设施建设,扩大基础设施物联网覆盖,推动京津冀地区数据中心向张北等区域集中。在大数据典型应用方面,三地将瞄准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需求,推动开展大数据便民惠民服务等。

珠三角。珠三角综合试验区将围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更加注重数据要素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支撑跨区域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转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广东将围绕加快推进政府数据整合共享开放,深化政务大数据应用,推进民生大数据应用,发展制造业大数据,开展大数据创业创新,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等6大任务。

上海。上海近期会出台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将围绕科创中心和自贸区的建设来推动大数据发展。在技术上面,会进一步加大大数据技术创新。在数据开放上,围绕政府数据以及自贸区监管等政府治理方面,加大力度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同时,上海也考虑了长三角区域的辐射联动。

河南。将成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河南省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协调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重大事项;成立省大数据发展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进大数据应用。

在定位上,河南将着力打造“两区两基地”来支撑河南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建设。“两区两基地”分别是,国家交通物流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区、国家农业粮食大数据创新应用先行区、国家中部数据汇聚交互基地、全国重要的大数据创新创业基地。

沈阳。进一步完善“以大数据发展为主体、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智慧城市建设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大数据创新发展思路”,推进大数据整合与开放、公共服务大数据、社会治理大数据、工业大数据、大数据产业等应用和发展;制定和完善支持大数据发展的若干政策,推动相关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创新。

内蒙古。首要目标就是利用内蒙古在“云计算”产业的独有优势,进一步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能量”。

本文转自d1net(转载)

你可能感兴趣的:(大数据“示范区”满天飞,可你真的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