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記

曾看過這樣一個新聞,某大型公益活動,選了57名留守兒童去杭州、上海和爸媽團聚。其中有一個小女孩的爸媽竟然說了這樣一句話:「可以讓她奶奶一起過來不?娃兒認不到我。」

原來女兒出生沒多久就交由爺爺奶奶撫養,他們夫妻倆繼續在杭州務工,因為各種原因,居然六年沒能回來與女兒團聚。後來,航空公司瞭解了情況後,願意免費為小女孩的奶奶多提供一張往返機票陪同女孩前往。

當我聽到小女孩的爸媽說,自己的親生孩子居然認不出他們時,我心裡是非常震驚的!能有什麼重大的事情可以讓為人父母的整整六年都不去看自己的孩子一面!

作家龍應台曾說過: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期限」的。在最開始的十年是最關鍵的時刻,孩子對社會的感知,個性的形成和父母的感情培養都是最佳時機。如果錯過了這個黃金期,再彌補就晚了。

由於長期在外工作,很多爸媽不知道孩子什麼時候學會走路,什麼時候發了第一顆牙,什麼時候會寫ABC,什麼時候會數123。

這樣的爸爸媽媽在孩子的記憶里就是電話里的聲音,過年時送玩具的那個叔叔阿姨,再無其他。

最可悲的事情莫過於做父母的努力工作,想要給孩子一個美好的未來,卻錯過了陪伴孩子的機會,成了孩子眼中的陌生人。

還有什麼能比淡漠的親情更讓人心酸?

無論有多忙,盡可能地多陪孩子,不要等到老的時候再後悔,自己起早貪黑努力奮鬥卻換來了一個視自己為陌生人的孩子。

孩子是上帝賜予的禮物,如果你沒珍惜,上帝就把禮物收回去了,你的孩子再也不會在感情上屬於你,你作為父母的有效期也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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