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6月,有半个月的时间我借住在一个同事家。他刚好回去毕业答辩,而我答辩完回公司工作。
他租的房子在富锦路,一号线的终点站,下了地铁要走一段没人的路,每次我下班晚,就会打开手机的外放,听郭德纲的相声,然后走得飞快,等走到那个卖水果的摊子前才会关掉音响,慢慢地走回去。
他的房子是两室一厅,另外一间住了一对情侣。他俩总会一起去菜场买菜,坐在客厅,一边看美剧一边吃饭。
很有日子的感觉。
工作日我不太出房间,待在一个堆满不是我物品的别人的房间里,放歌,懒懒地刷豆瓣,看租房的帖子。
周末的时候除了出门跟着中介看房子,最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逛家乐福。
我会推一个小推车,很慢很慢地从这个区域走到那个区域,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会默默的记下来,但很少买,因为要省钱租房子。然后心里每次都重复跟自己说,“等找到房子,一定要把这些都买回去。“
幻想冰箱里都堆满自己喜欢吃的食物,各种调料一应俱全,零食区域全是爱吃的零食,各种姨妈巾放得整整齐齐的。每个周末都起得早早的去超市买蔬菜,锅里面炖着排骨汤,我在房间懒洋洋地吃零食看综艺。
对于自己那时候暂住的那个地方,因为知道住不久,所以买的都是一次性用品,牙膏是最小支的,买的最便宜的那种,漱口杯是塑料的,买其他东西的时候送的,衣架是那种很细的铁丝,被单是大学时候的。我好像是凑合着在过日子。
小时候在家,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会把家里得干干净净的,衣服也会洗好,一切都处理得很妥当之后,我才会享受软绵绵的床,才会很开心地看电视剧。
因为知道那是我的家,我是会长久居住的,所以才有整理和布置的念头。
6月底的时候,终于搬进了自己租的房子里,很小,但是朝南,阳光很好。
签完合同交完房租之后,我下午就去家乐福办了一张会员卡,不怕被笑话,拿到会员卡的时候,真的觉得很满足,然后买了厨房用品和厕所用品带回去,打扫卫生,简单布置。
晚上的时候泡了泡面,我站在窗边,看着地铁驶过,第一次有了异地生活的兴奋感。
睡醒之后的第二天,起了个大早,7点半的时候跟大爷大妈一起在超市门口排队,然后买了很新鲜的蔬菜和肉,到家给自己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
那时候为了让爸妈放心,每天都会把自己做的食物拍给他们看:让我室友给我捧着,然后站在灯光下,配上干花或者杂志,一并上传到豆瓣的相册。想想我要是还在坚持的话,估计能成为一个野生的豆瓣小红人,哈哈哈哈。
对我来说,在超市结账的时候,掏出那一串挂着红色的的钥匙,能意味着我是这个城市的常住民,在很认真地生活和购物。
最后的最后,安利下家乐福超市的腊鸭腿,买回来之后加香料然后用啤酒炖,真的很好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