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晓芬是在我7岁时和她父母搬到我家楼上的。在她来之前,我是院儿里最大的女孩儿,领着比我小一两岁的小男孩小女孩们,在花园里捉虫子,爬树,捞鱼,以及在我家铺满零食的桌子旁边玩小霸王游戏机。
莫晓芬比我大6岁,家里没有游戏机也没有零食,但她来以后,所有的小孩儿都得喊她“小芬姐姐”,包括我。这让我不是很高兴。
在我被拉到她家玩的时候,大概也表现了出来。莫晓芬的原话说我“翻着眼睛,吊着脸,看着就不好惹”,我很惊讶,印象中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乖乖女,就算不高兴也不敢表现出来,顶多是在莫妈妈的盛情款待下不知道怎么办了。
莫妈妈脸上有两朵红扑扑的云彩,是在高原长期生活留下的,她本人也同样朴实,明快又喜庆。她总是笑呵呵的,操着浓重的乡音夸我:“乖得像猫娃一样,心疼的”,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在红云上空闪烁。
我见到莫晓芬的时候她正在用红色的塑料丝带做风铃,见我来了,就招呼我一起做。
“你先做一个小的,最后放到那个大的上面”,她递给我一根红色的丝带,一步一步地教我。那个完成了一半的大风铃花样繁复,最上面由一圈错落有致的菱形组成,下面缀着一串串大小不一的红灯笼,最末尾再绑上一颗金色的铃铛。丝带在阳光下发出柔和的光泽,显得既华丽又精巧。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风铃,更没想过自己竟然可以做出来这么精美的东西,顿时对莫晓芬心生崇拜。
莫晓芬不但教会了我编风铃,还用彩虹一样鲜艳的棉线给我做了端午节香包——她本来打算教我,但那复杂的缠线我怎么也学不会,只好坐在旁边,看着她灵巧的手指在彩线之间飞快地穿梭。做好的香包缀上晶莹剔透的珠子和丝线做成的流苏,挂在扣眼上或腰间走到哪儿都清香四溢,是我童年最喜欢的宝贝之一。
剩下的彩线,莫晓芬则让我和她一起搓成长命缕——一种多色彩线,和香包一起戴在脖子上,手腕和脚腕上,目的都是为驱鬼。
“香包赶的是大鬼,彩线赶的是小鬼,小鬼专门咬小孩,手上不戴就咬手,脚上不戴就咬脚,脖子上不戴明天你的脸就不见了,”莫晓芬绘声绘色地讲。那是端午节前夕,我们俩在她的小房间,一边搓着彩线,一边聊着天。
“那你见过鬼吗?”
“见过呀,”莫晓芬轻描淡写地说。
“大鬼小鬼?”
“大鬼。那天晚上我在家做香包,我爸我妈都出去散步了,我听见有人敲门,打开一看,一个大鬼!吓死我了。”
“啊!那你怎么办?”
“我就把我手上的香包扔在他脸上,他就不见了,”莫晓芬比划着,神气十足,我已经吓得扔掉了手中的棉线。
“那……鬼长什么样子?”
“头发长长的,乱七八糟,嘴咧到耳朵,舌头也可长,还滴着血,现在我家门口还有血呢,走我带你去看!”说着莫晓芬就要拉着我去门口,我却死死抓着床头不肯出房间半步,逗得莫晓芬哈哈大笑。
我们又继续聊着,她见到的鬼,我害怕但是从没见到过的厕所的鬼,还有各自听到的鬼故事。聊着聊着,突然窗外一声长鸣,和电视里鬼出场时的声音一模一样,像低沉的呜咽,又像拉长了的警报,缓缓地飘近,又飘走了。
莫晓芬和我愣了一下,同时尖叫着扑上床钻进了被子,我们紧紧抱在一起,用被子把头蒙的严严实实。
闻声而来的莫妈妈问我们出了什么事,我们争先恐后地告诉了她那个怪声。莫妈妈立即打开了窗户,警觉地看了看四周,说没有人啊。
当然了,莫晓芬家在四楼,怎么会有人呢?莫晓芬和我都觉得那一定是鬼,是真的鬼。
那天晚上是莫妈妈送我回家的,我兴奋地跟爸爸说我见到,不,听到了鬼,爸爸却怎么也不相信,非说是某种鸟飞过。可我从来没听过那样的鸟叫,即使到现在也没听过。这成了我和莫晓芬两个人的真理,也让我更喜欢去找她玩了。
我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就把“孩子王”的位置让给了她。每天放学后,我们院儿所有大小孩子在一起玩游戏,砸沙包,迈大步,摸瞎子,总是莫晓芬发出命令,我挨家挨户去召集小朋友,乐此不疲。
玩完游戏以后,比我小的孩子们都回家睡觉了,我还要跟莫晓芬回家,和她一起编风铃,侃大山,直到妈妈散了牌局发现我还没回去,才来叫我睡觉。
我屁颠屁颠的跟着莫晓芬,仿佛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我们在一起编风铃,给洋娃娃做衣服,画画(莫晓芬有绘画天赋),偷偷用煤气灶做饭,讲鬼故事,讲班上哪个男生跟哪个女生好。总之,一切不能跟父母说的话,我全都跟她说,而她告诉我的话题也总是那么新鲜有趣。
我第一次知道所有的父母都要做爱才能生出孩子就是在莫晓芬家里。她上初二,正在家看学校新发的性教育课本,我推门而入,吓了她一跳。她赶紧把门锁上,跟我抱怨老师只发书,也不讲,就让学生自己看,问我要不要看。我当然说好。我们一起躲在被窝里一页一页地翻着那黑白的课本,以及偶尔出现的男女生殖器简易图,像做坏事一样刺激又兴奋。我迫切地想知道这本神秘的书里讲了什么,可就算她给我念出那些生硬的文字,我也还是不明白。
“哎呀,就是那个呀,男的和女的要那个才能有孩子!”
我像被什么击中了,“所有的都要吗?”
“对啊,你爸妈和我爸妈都是那样才生出咱们的。”
“啊……”我心里好像有一座山崩塌了,父母那美好纯洁的形象顷刻间化为乌有。
然而这挫败感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我就像莫晓芬一样释然了,也并没有像大人们担心的那样“学坏”。看来挫折还是要来得越早越好。
但一点也不学坏是不可能的。我的学坏还往往都有莫晓芬的参与。
三年级的时候,我有一段时间学习成绩退步很大,平时考90分左右,那时总考70分。不敢拿卷子回家让妈妈签字,就让莫晓芬代签。签过几次之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不许我再跟莫晓芬玩。但孩子的友谊大人说了不算,我和莫晓芬照样形影不离,只是我又开始考90分了,妈妈也就不再说什么。
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莫晓芬问我,有没有tan过东西?我问什么意思,她说就是拿东西不给钱啊。她们不管这叫偷,而是叫tan,我现在想大概是“贪”这个字吧。我说没有,她说,你可以试试,挺好玩的。
我和她一起骑车去县城的时候,她给我演示了什么是“贪”。我们挤进一间卖饰品的小摊,一张窄窄的弹簧床上摆满了各色戒指项链耳环。人很多,老板应接不暇,莫晓芬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两枚5块钱的戒指夹在手指间拿走了。之后她分给我一枚,那是一颗仿绿宝石的戒指,漂亮极了,晶莹的光泽里映出小女孩心里青葱的浪漫。
后来,在莫晓芬不在的时候,我也试着自己贪东西。文具摊上的一盒自动笔铅芯,小卖店里的一张小卡片,都没有被发现,于是我更加胆大。那天放学后,我像往常一样去学校门口的小摊上转悠,看了一会儿,抓起了一个钥匙链,那是一只胶皮的小怪兽,面目狰狞,并不可爱,我也不十分喜欢,但还是悄悄放进了裤子口袋。正当我转身要离开的时候,一只手揪住了我的右耳。
“你哪个班的?我要告你们老师去!你叫什么名字?戴着红领巾还偷东西!”摊主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精瘦男人,揪着我的耳朵不放,我只觉得血一阵一阵往头上涌,脑袋里嗡嗡的响。
我也一下子进入“战斗模式”,但知道这时候走为上计,我把口袋里的钥匙链掏出来甩在摊上,厉声骂回去:“给你还不行吗?”
说完我就在摊主的谩骂声中若无其事地走了。其实我心虚得要命,只想在任何熟人发现之前离开作案现场,偏偏却遇到了峰峰。
峰峰比我小一岁,平时住在奶奶家,偶尔去我们院子里玩,所以也算认识。
“你刚才是偷东西了吗?”他拦住我,问得直截了当。
“你看错了,不是我,”我只好死不承认,“我妈叫我回家,我先走了。”
不久后放寒假了, 我整个一冬天猫在家里,特别害怕出门见人。我甚至都没去找莫晓芬,正好她要高考了,忙着复习,妈妈也叫我不要去打扰她。
我一个人在家看电视,吃零食,打游戏,开学的时候手指整整粗了一圈,从此“胖妞”这个称号便伴随着我小学剩下的时光。就当是对我的惩罚吧。
莫晓芬却一直那么瘦。在我小学毕业的时候,她高中毕业,去省城读了一家美术专科学校。我们渐渐失去了联系,我的童年也慢慢跟着她远去了。
可以说,莫晓芬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姐姐和最好的朋友。我几乎什么都告诉她,唯独没跟她说过偷东西被抓这件事。我并不怪她,只是觉得太丢脸了,讲不出口。这件事对于当时的我是灾难,现在看来却是福祉:它让我知道,不对的事就是不能做,否则会受到惩罚。从这个意义上说,莫晓芬还是我最好的启蒙老师,她让我随后的人生更加谦卑和诚实。
只是后来,我已经大学毕业,却听到莫晓芬因为盗窃被捕入狱,而莫妈妈难过得哭瞎了眼睛的时候,更多的不是惊讶而是内疚。如果我当初跟她说了自己偷东西被抓住的经历,也许她就不会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更不会被抓了。她教会了我犯错,我却没有告诉她犯了错之后,其实是可以改正的,越早改正就越容易,也能越早见到以后的美好。
现在我和莫晓芬彻底失去了联系。据说她出狱后自己租了一个摊位买衣服,赡养年迈的父母,生活得很艰辛。如果见面,我甚至都不知道以什么样的角色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我想,这对于她,对于我,都太尴尬了。但是如果有机会,我还是要去见她,毕竟我们一起拥有了一段快乐的时光,无论我们在各自的生活中变成什么样,这段童年都会像那五彩的棉线一样编织在我们的记忆里,维系着我们之间最纯粹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