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人的悲歌》——J.D万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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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D. 万斯,成长于美国“铁锈地带”的一个贫苦小镇,高中毕业后加入了海军陆战队并在伊拉克服役。后就读于俄亥俄州立大学和耶鲁大学法学院,此后人生彻底逆袭,完成了阶级跃迁,也从自身的经历反观身处相似出身背景的人,知道坐井观天是多么愚钝的幸福和自足。

刚看到这个书名时,心里就一直有个问号,他说的乡下人的悲歌到底是悲在哪里?书的前一半更像是一本个人回忆录,一个乡下人的成长回忆,但也是因为这样翔实的个人背景铺垫,才让后面反转的人生有了更鲜明的冲突,也让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主人公人生没有逆袭,他也将永远体会不到那种跃龙门后的不同,然而大多数书中乡下人根本不关心龙门在哪儿,我想,这才是最让人悲悯的地方。

可能这就是乡下人的悲歌——把不正常当正常,以为井底就是全世界                                                  主人公成长在美国肯塔基州东部山区的一个小镇上,是一个把暴力当做生活插曲,毒品扮演着香烟一样角色的环境,周围没有一个人上过大学,甚至高中毕业的都少之又少,试想一个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在一间教室的学校,又怎能培养梦想呢。那个群体有着怪诞的生活哲学,他们有时间生8个孩子,却没时间来供养他们,以为说话爆粗口是生活常态,他们所能看到最远的地方就是离家几十公里外的邻市, 以为最好的生活就是去一家大工厂谋得一份稳定的计时工薪,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们以为的样子。试想在那样一个环境里,没有人知道好的生活是什么样子,谁还会奋力挣脱那样的泥沼呢?

“我们总是美化自身那些好的一面,又对不好的方面视而不见”

“混乱引发混乱,不稳定导致不稳定。这就是美国乡下人的家庭生活”

可能这就是乡下人的悲歌——分不清到底是见识还是能力的差距                                                      书中有一个情节我印象很深刻,作者搬离乡下去到邻市上学,当时老师让大家出一道算式,要求最后结果等于4,他想到用加法,用减法去达成这个结果,但最终老师奖励了一个会使用乘法的同学。作者后来把“不知道用乘法”当做是自己能力上的先天缺陷,觉得自己是个傻子,但是他真的是不会用乘法吗?当然不是,他只是还不知道还有“乘法”这个东西而已。像这种因为“不知道”而不断自我否定,这才是前进路上最大的阻碍。明明只是资源的不平衡所导致见识的差异,却硬给自己扣上能力低下的帽子,因为觉得自己矮人一等,就放弃希望,放弃争取,甘于停留在这个圈子里,就像我千方百计想拉你一把,你却跟我说“没办法,我天生就这样了”。一旦有了这样的苗头,那将是对你想要看变命运 的心态极大的破坏。

借用书中作者提给乡下人的问题:我们的生活,无论好坏,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归因于我们自己的决定?多大程度上是由于文化和家庭背景以及父母没教好造成的?

可能这就是乡下人的悲歌——财富带不来心理认同,始终是文化异客                                                作者是一个靠自身不懈努力走出乡下,最终考上耶鲁的人生赢家,看似他好像拥有了财富,拥有 了声望,拥有了曾经家乡人梦寐也不曾求得的东西,但从一个群体进阶到另一个群体远不是表面这么简单。这两个群体是富人和穷人,知识分子和文盲,上流社会和工人阶级,这两个群体越来越分化。他是从一个群体来到另一个群体的文化移民,因为没有跟那个阶层相似的成长背景,他很难懂得他们的社交语言,很难理解他们的生活习惯。                                                                                  记得书中说他从小到大认为最奢侈的消费就是去镇上快餐店点一餐丰盛的晚餐,以至于后来他把请耶鲁同学吃一顿快餐当做是一场高规格的礼遇,殊不知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方式”这个词他曾经想都没想过,对食物的概念还停留在饱腹这个阶段,未曾想,就在这么一件小事上,竟发现彼此有那么大的认知差异。

所以作者说:贫穷——就算不是金钱上的,至少是情感上的——却一直如影随形

虽然书中描述的是远在彼岸的美国,但每一幕都是中国乡村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书很不留情面地讲述了很多乡下人生活的窘迫、不堪,也毫不留情的把“乡下人”等同为“穷人”,但是当跟随作者经历他人生一个又一个拐点,看着他不断靠自己努力来改变自身命运的时候,心里又感觉鸡血满满,可能他身上的经历就是每一位试图想摆脱穷苦生活的人最好的榜样。           

掌握自己的命运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当我们生长的环境已经很难按我们的意志转移,我是否要任由命运拨弄?出生在那样的环境,被动等待政府或外界力量的介入来改变,只怕最后等来的是有失望和无奈。真的很替作者高兴,他有那样一个阿嫲,一直在后边推着他前进,也佩服他的坚韧,挺过了一次又一次的不幸的洪流。              参加“海军陆战队”是作者人生一个很重要的拐点,它将他曾放弃改变、时刻准备向命运妥协的心态连根拔起,换以做任何事都要先“全力以赴,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信念。至此以后,事情开始变得不一样了,从差点考不上高中的人到成为全州最好的大学的学生,并且门门课都得A,再到后边考上了耶鲁法学院,就像是作者书中所说——”当你足够优秀,光芒会照过黑暗。”

我们在平时做事时是否有拼尽全力呢?是否对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很坚定呢?人生是不是应该要有那么一次把命运攥在自己手里的经历呢?


这本书带给我很多触动,我虽然不是生活在乡下,也没有经历那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但我同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我们都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可能我们比作者笔下的乡下人幸运的一点是——我们知道生活可以更好的样子,我们会有不甘心,我们都想要搏一把,希望终有一天我也能抓住命运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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