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暧昧和过于崇高——阿乙的《春天》

【竟然是一年半前写的旧文,改了个标题,小伙伴们请随便看看吧】

2008年,体育记者阿乙自称为一名小说初学者,战战兢兢地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灰故事》时,他或许不会想到接下来六年里,他会接连不断、一口气出版六本书,其中五本是小说。他或许也不会想到,深埋在身上旺盛的创造力,在体内狼奔豕突多年之后,终于获得了发泄口,如泉水般汩汩流出。已出版的小说中,至少有三本既让他收获了市场口碑,也赢得了主流文学界的高度褒奖。在最新一本中短篇小说集中的故事《春天》,曾被文学杂志《收获》作为 2013年的开年头条隆重推出。

在文艺青年扎堆的豆瓣里,阿乙曾建立一个名叫 “文学青年” 的小组。如今阿乙的知名度已经超出了狭窄的文学青年圈子,不同领域的人都对他的才华赞誉有加,这些人包括罗永浩、北岛和李敬泽。有的读者在《今天》杂志上读了他的小说后,甚至惊呼他 “是当代最有可能成为大师的人 ”。观察一名小说家向大师之路发足狂奔的历程,从处女作发表后五至六年,正处于关节嘎嘎作响的转身瞬间,应该是一个比较不错的窥视节点。也许我们能够从《春天在哪里》的主打中篇《春天》里,发掘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风格

风格即是一切。风格能够拯救平庸的故事,也能够挽救不可救药的坎普式的思想。倘若不曾试图建立鲜明个人风格的艺术家,便无法称之为一名合格的艺术从业者。泯然众人是对一名艺术家最大的污辱。在初试啼声的写作早期,阿乙甫一出手便奠定了极富标志性的个人风格。

在他的早期小说里,最令读者动容的往往是两类题材:一类是描绘上世纪九十年代南方内陆小县城 /农村令人绝望窒息生活图景的故事;另一类是写作血腥奇案的侦破故事。二者皆与作者本人亲身经历紧密相关,尤其是跟二十六岁之前从县城逃离的经历密不可分。处女座《灰故事》的第一篇小说便可视为两类题材的综合:小城发生一起血腥的公交爆炸案,现场惨不忍睹。公安部从大城市派来一名冷酷、老练的爆炸案侦破专家,由一名忧郁、躁动的年轻警察陪同一起侦破此案。老专家的专业和大城市背景令小警察惊叹,随着案件的残酷真相逐渐揭晓,生理心理均受到深深震撼;同时小警察的单恋感情逐渐走向崩塌,心灵逐渐动摇,开始试图从县城无聊绝望的生活挣脱出来。

在《灰故事》里,阿乙尚且是 “文笔简洁、明快、朴实,保持传统的优雅笔调和纯正风格 ”的学习者(萨特语加缪)。而在《春天》里,他已经开始试图在通往 “沉” 和“重 ”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如果说把米兰 ·昆德拉形容为揪住头发将自己拉离地面式的作家,那么阿乙则是采取试图无限接近大地的视角去接近艺术真谛。《春天》故事中,阿乙从熟悉的南方小县城环境中出走,来到一个看不出明显任何地域标志的城市,平静且直白地讲述了一起社会新闻式的死亡事件。

小说的叙事结构精巧地值得击节赞叹,时间线缓慢从后往前推,一出本是平常无奇的情节推至中段或结尾处,急转直下,生生变出跌宕起伏。小说共分 19节,除 19节后半段用于揭晓事情最终真相,时间线有所交叉外,其余小节均是按照严格的规则自后向前倒序叙述。在后一小节结束部分,与前一小节开始部分有文字暗示进行衔接。如第二小节末是年轻人回答 “看清楚了” ,与第一小节的开始句完全相同。其他小节均是如此。对结构的讲究和重视甚至成为小说的叙事推力,缓慢而又从容不迫,抽丝剥茧直至揭晓真相(不能称之为悬念,作者可能从未想过要设置悬念)。这种谨严和精心计算在阿乙之前的小说中甚为少见。

小说的语言在阿乙早期干净、直接、 “往人心上捅刀子”的基础上又一步提纯精炼,显出了克制的大家风范。作者似乎额外钟情于描绘残忍的细节,仅仅数万字的全文中,至少三次正面或侧面描绘了春天死亡过程或尸体的惨状。 “皮肤一部分呈褐色,一部分发黑,像是豆腐起斑 ”,“ 大耳扩腮,眼球暴突,嘴唇肿胀外翻,露出岩尖般的牙齿 ”,阿乙的狠毒直见性命,如手持柳叶刀,拳拳到肉刀刀见骨。类似这样的描写比比皆是。作者对残忍细节的执着偏好,似乎在有意挑战读者强烈的生理反应。

追求语言和现实描摹的极端体现时,阿乙有时似乎又不够淡定,心有起伏,露出了怯来。譬如写马勇打春天,作者使用的是 “撞个没完没了”“ 还是用尽最后气力,将她撞了一次 ”的白描,以及“ 墙都凹下去一片 ”,形容马勇之穷凶极恶,春天之孤苦无依。对比处理类似问题之时,导演娄烨在《浮城迷事》里讲述杀人场面,要求乔永照用铁铲击打拾荒者 “十七下” ,坚持立场,一下不多,一下不少。

与类似年龄的余华写作《鲜血梅花》的玲珑剔透相比,阿乙的干净和残忍,既有相似但是个性鲜明。

道德

谈论阿乙时,评论者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共识:必须谈及加缪。苏珊 ·桑塔格在评论加缪日记时说 “伟大的作家要么是丈夫,要么是情人 ”。丈夫意味着可靠,情人代表诱惑。当我尝试将这条评价套用到《春天》的时候,我很难一时得出一个清晰的、明确的指向。我不是说阿乙并不伟大或者缺乏成为一个伟大作家的可能。《春天》的故事情节无比谨严,从头到尾严丝合缝,但我们沿着故事走向一路追溯,发现小说在情感精神建构上显得面目模糊,如此古怪又如此暧昧。

究其根源,这种古怪和暧昧源自人物的复杂精神世界,尤其是主人公春天的情感谜区。毫无疑问春天身世凄惨,早早种下了悲苦之根。作者在小说正文之前,插入了一则与情节几乎没有任何直接联系的题记便暗示了这一点。父母去民政局给孩子登记户口,被问起时才想起来没有给孩子取名;他们把孩子的生日忘记了,只记得是春天出生,于是叫作春天。为了进一步重申春天命运的悲剧根源,作者还安排这一对父母在小说第一节小丑般重新出现。他们果然离婚了,在意料之中相互埋怨、争吵、哭泣,推卸责任,而后先后仓皇地逃离现场。家庭责任的缺失和道德的不在场,造就了春天的悲剧性格和早逝的命运。这或者是阿乙要告诉读者的。

小说的另一位重要人物陈庆,也即小说的叙述者,被视为社会道德失范的庸众形象代表,为春天之死踢上了往鬼门关的临门一脚 ——尽管在小说结尾,“我准备一脚踩向那剧烈颤抖的手,最终停在半空 ”。破碎的家庭、缺乏责任感的父母是春天之死的内因,陈庆则是把她送往另一个世界的直接凶手。阿乙笔下,性从未展现其美好的一面。性是罪恶、是猥琐,性同样是快乐,更是事后的悔恨。道德的沉沦、倾覆是偷情者的快乐之源,在丑恶的性欲驱使下,陈庆膨胀着,坚硬着,忐忑着,最后欲罢不能、铸就大错。故事里无论是他还是春天率先勾引对方,罪恶的手指终将指向陈庆无知莽撞的性欲。

春天匮乏爱,需要爱,但由于身体的缺陷无法换来陈庆的爱 ——“一道拒人千里的石缝儿”(因而春天 KTV小姐的职业很暧昧)。极力渲染性之恶和蓬勃的欲望时,作者不厌其烦、不吝笔墨,在解释同样原始古老问题 “爱” 时,例如春天的爱欲目标为什么非陈庆不可?关于女人和女人的爱,阿乙的笔变得捉襟见肘,不那么胸有成竹,索性一笔都没有提起。

可以说,小说最大的缺憾是无法解释春天对陈庆的奇异的、与生与死的爱。当然这亦不能排除是作者有意为之的克制。然而在许多读者看来,尽管春天有不顾一切寻找爱的理由,但没有将这一情感投射于陈庆一身的必然。春天若是懂得这一点,想必不用在地狱里苟延残喘。小说里,春天对陈庆的爱是病态的,超越了人性所能抵达的地方。作为驱动人物情感乃至情节走向的推动力,阿乙的暧昧处理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有别于卡夫卡式的消解,阿乙倾向于加缪式的反抗。加缪曾如此定义反抗: “何谓反抗者?一个说不的人。然而,它虽然拒绝,却并不放弃;他也是从一开始就说是的人 ”。阿乙笔下的,似乎就是类似加缪笔下 “反抗者” 角色的反英雄人物。在前往桑塔特所定义的 “丈夫” 式作家的道路上,相比更加经久不衰的艺术美和智性美,阿乙的道德之美已经足够。尽管作为一名当代作家,生活在一个新闻比小说精彩、生活富有想象力的国度,他还将被迫不断贩卖疯子们的母题。

【有哪儿写得不对吗?】

你可能感兴趣的:(不够暧昧和过于崇高——阿乙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