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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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时候,我开一辆深蓝色的马自达,然后在手套箱里丢半包烟,会见时给当事人抽,这种做法在当初是可以被一些看守所接受的。迄今为止,我办过的刑案并不算太多,但是我已经记不清所有被告人的姓名,或者他们的刑期。

有段时间,我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去市看守所见一名当事人。我通常一早去,中午结束。接着从沪南路开回市区,到一家快餐店吃汉堡配洋葱圈,然后一个个回之前的未接电话。这位当事人曾对我说,等进了监狱,他打算写小说,写他自己的经历。后来他在服刑期间给我写过两封信,不知道他有没有开始写小说。他一直坚称自己是无辜的,但我不知道,我不确定,到最后我都没能确定。

徐家汇原来有一个弘基广场,就在港汇旁边,那里有便宜的停车场以及许多饭馆。我喜欢一家二楼的餐厅,那里的桌子很小,但邻桌的间隔大——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每张桌子上放一盏有蓝色灯罩的蜡烛,晚上七点,服务生就会点着它。某天中午我在那见过一位有紧急事务的女性当事人,还带着小女儿,这小女孩有个又尖又小的下巴,坐在桌旁就把下巴放在手背上,母女二人咨询过我两次,便杳无声息,不足为奇。

在我的律师事务所搬到嘉里城以后,我在电梯里遇见一位多年前的客户,他先认出了我,很热烈地与我打招呼。这位客户原先在仙霞路太阳广场开一家服装贸易公司,做日本业务。某个初夏的雨天,我和他开辆老尼桑从上海去平湖,路上空调故障,挡风玻璃上的水汽散不去,我们只能开着车窗任雨水打进来,一路狼狈不堪。从嘉里城电梯到地下车库,我们简短地聊了几句,得知他在几年前已经关闭了公司,我觉得他眼角的皱纹明显了许多,随后便握手道别。

福克纳曾这样描述人的时间处境,我们就像背着身坐在一辆疾驶的汽车上,未来看不见,现在一闪即逝如一抹影子,我们真正能看清楚的只有过去。

以前我不知道自己会喜欢上煮咖啡,也不知道自己会爱上打拳。这都是偶然。就像我偶然接下某个案子,偶然遇见过去的当事人,偶然认识了一个人后来成为朋友。我们的相遇不是天青色等烟雨或我在等你,而只是偶遇的送达。

我很怕告别,告别不是李白诗的结尾。你想从墨涅拉俄斯眼皮底下带走特洛伊的海伦,但失去缘分的两个人,便很难再遇到。


(注:偶遇的送达:法院在住所地之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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