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知识问答 |
1 、目前大中专毕业生总的就业原则和主要择业范围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要求,大中专毕业生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一般推向市场,实行自主择业。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 毕业生主要择业范围是:研究生可根据本人志愿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市各类单位就业;国家重点高校毕业生优先在市区就业;其它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择业;中专毕业生(包括市属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在生源地择业;定向生原则上在定向地区或行业就业;委培生原则上按合同就业。机关可直接接收毕业研究生,接收本科以下毕业生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要在编制限额和增人计划内接收毕业生,各类企业可根据需要接收毕业生。 2 、现阶段我国大中专毕业生有哪些类别?各类毕业生的就业原则是什么? 答:现阶段,国家计划招收的毕业生培养类别土要有五种。分别是统招生(公费生)、并轨生、定向生、委培生(收费委培生)、自费生。 统招生 ( 公费生)是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其培养费由国家拨款。毕业后原则上由国家负责安排,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供需见面落实就业去向。井轨生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后招收的学生。即:将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和调节招生计划(含委托培养与自费)双轨选择新生的办法,改为按照招生计划划定一条分数线单轨录取学生。其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定向生是国家为了保证特殊地区和行业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适当降低分数线定向招收的学生。其毕业后到招生时确定的定向地区、单位工作。定向生中还有一种单招定向生,毕业后回来源地所在县,安排到乡镇单位工作。单招生就业去向符合单招定向生服务他围的,可由省统一派遣。 委培生(收费委培生)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学校培养的学生。其培养费由委托部门或单位向学校支付(或由学生家庭自付)。学生毕业后,严格按合同就业. 自费生是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自费上学的学生。自费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部、省属中专生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是由办学部门负责在本行业、本地区安排就业,对于这类毕业生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安排技术,管理岗位,也可以安排生产岗位。 3 、择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择业期为两年,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后两年内按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选择就业单位。 4 、非廊坊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在找市就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廊坊市根据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积极引进域外人才,主要是针对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部分紧缺急需专业的大专生,并且坚持三优先的原则,即全国重点 高校华业生、优秀毕业生优先,高学历毕业生优先,紧缺专业毕业生优先。 5 、就业报到证和就业介绍信有何作用?遗失后怎么办? 答:就业报到证和就业介绍信是毕业生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凭证,由毕业生接收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存档。同时,就业报到证和就业介绍信又是区别不同性质、不同类别毕业生的依据。因此毕业生在报到前应妥善保管,不能遗失,一旦不慎遗失.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同时向学校报告,井提出补办申请,由学校凭本人申请、己派往部门的证明和声明作废的报纸签署意见后,报原发证部门,经批准后予以补发。 6 、毕业生什么情况下可以改派? 答:毕业生派遣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改派。 ( 1 )因家庭发生不可预知的困难、需照顾回家庭所在地就业的; ( 2 )符合国家、省有关就业政策导向,流向合理的; ( 3 )国家政策照顾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 ( 4 )接收单位因不可抗拒原因,无法接收毕业生的; ( 5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下达调整就业计划的; ( 6 )用人单位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毕业生不能学以致用的; ( 7 )其他经批准的。 7 、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 答:跨市、跨省调整改派的毕业生,凭改派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上报省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毕业二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持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户口关系介绍信”,原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改派证明,拟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接收证明,由学校统一到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8 、毕业生档案中应包括哪些材料? 答:毕业生档室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休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档案中除入学时有关材科外,还必须包括以下材料: ( 1 )《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 2 )记录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及实验、实习、设计、劳动等成绩的《学习成绩登记表》; ( 3 )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 ( 4 )入团、入党志愿书; ( 5 )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 ( 6 )担任学生干部及尽职情况的有关材料: ( 7 )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9 、毕业生档案如何转递? 答: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按毕业生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或专人送达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办理完就业手续后,由市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将他们的档案分批转递到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事 (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 ) 局。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其档案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 毕业生改派或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后需转移档案的,由其档案管理部门凭毕业生调配部门的改派介绍信或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转至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10 、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毕业生户口的迁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统一办理。公安机关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报到地址或毕业生入学前户婚所在地迁移户口。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不能丢夫涂改。 ( 1 )己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市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开出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复印件、“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户口关系介绍信”以及“户口迁移证”、就业单位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在县 ( 市、区 ) 的,由县(市、区)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落户介绍信,到县(市、区)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 2 )毕业生在规定的择业期限内,虽未落实就业单位,但户口关系己由学校迁出的,可按冀人发 [2002] 号文件精神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入学前为非农业户口的,户口关系落到家庭所在地;入学前为农业户口的,户口落到生源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凭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户口关系介绍信”、和就业单位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转迁手续。 ( 3 )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对待,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11 、毕业生可以从哪些渠道获得就业信息? 答:信息是求职择业的必备条件,谁能及时获取信息,谁就能获得择业的主动权。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1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机构。从学校得到的需求信息可信度高,其针对性、准确性、可靠性都较强,是主要的信息渠道。 ( 2 )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就业指导机构。每年教育部,人事部都要制订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也要相应地制订实施意见: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也要开展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这也是获取就业信息的重要渠道。 ( 3 )各级各类“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会。这类活动有的是由一个学校或多校联合举办,有的是一省或几省联办,也有的是地市县单独举办。组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直接见面.不仅可以获取许多就业信息,而且抓住时机还可以当场拍板,签订协议,比较简捷有效。 ( 4 )社会实践活动。毕业生通过到企事业单位参观、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取需求信息这种信息具有全面性、准确性和成功率高的特点。 ( 5 )社会关系通过亲朋好友收集信息,这种渠道获得的信息往往比较准确、直接。况且,他们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的情况都比较了解。一般来讲,参考这种信息成功率也是比较高的。 ( 6 )社会的传播媒介。这种传播方式速度快、范围广、信息多、竞争性强,但受到篇幅、时间的限制,它在内容上比较笼统,不全面。 ( 7 )打电话、写求职信或登门拜访获取信息这就需要求职者事先对某单位的用人情况有一定的预测。这种渠道主动性强、盲目性大、准确性低。但是,偶然的机遇,也有成功的可能,在缺乏就业信息的情况下,这也不失为一种获取信息的渠道 。 12 、什么叫“双向选择”? 答:“双向选择”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相互选择的就业方式,也是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市场就业方式。这是顺应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所进行的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也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组成部分。 实行“双向选择”的目的是: ( 1 )引入竞争机制,调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的积极性,真做到优生优派,择优选人。 ( 2 )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形成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良好风气。 ( 3 )推动教育、教学体制的改革,促使学校的教育培养与社会的客观实际相结合,最终让学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才。 “双向选择”必须坚持五条原则: ( 1 )效益性原则。双方的选择都要以充分发挥毕业生的作用和有利于满足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为根本目的。 ( 2 )竞争性原则。毕业生在选择单位时要公开、平等地竞争,用人单位在选择毕业生时要择优录用。 ( 3 )主体性原则。在双向选择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始终是双选的主体。必须充分尊重两个主体的意愿。各级主管部门只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行使指导、服务、检查、监督职能。 ( 4 )真实性原则。双方必须持以严肃、认真、谨慎的态度,介绍情况、提供材料说明必须真实有效,实事求是才能相互信任。 ( 5 )协议性原则。双选意向一致,必须签订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格式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和地方毕业生主管部门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 、选择就业单位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选择就业单位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 1 )要看单位有没有促进自己发展和提高的机会,也就是说单位给自己提供什么样的舞台。在签订协议之前,你最好是有个充分的了解,单位现状如何,你去之后干什么,有无培训和深造的机会,自己在单位应该处于什么样的位置等,要不怕繁琐了解清楚。 ( 2 )要看适合不适合自己的特点和兴趣。选择职业时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兴趣,才能敬业、乐业;只有以长补短、才能有所作为。绝对不可勉强自己去担任兴趣不浓甚至毫无兴趣的工作,更不能选择用己短不用己长的工作。 ( 3 )要看企业的发展前途和发展状况。一个企业其主导产品如果是陈旧落伍或即将被淘汰的产品,那么企业就没有什么前途。有些企业在转产、改造过程中可能存在暂时的不利条件,有些新兴产业刚刚起步,会面临重重困难。只要它是前景可观的“朝阳”产业,是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就不要放弃它,趁年轻去选择开拓性的事业,这对自己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相信其前途肯定是光明的。 ( 4 )不要急功近利,不要好高鹜远。作为断时代的大学生,首先应考虑发展,然后考虑奋斗,最后考虑待遇。如果鼠目寸光,则将自食其果;如果好高鹜远,则将一事无成。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切忌华而不实、眼高手低。 14 、国家对毕业生到“三资”企业就业有何规定? 答:“三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毕业生到“三资”企业工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 l )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按规定程序派遣到位 . ( 2 )在“三资”企业所在地县以上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15 、毕业生如何进入角色? 答:刚刚走出校门、步入社会的毕业生,怎样才能适应社会?如何尽快进入“角色”?这是大家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如下几点仅供毕业生参考: ( 1 )要有自信心。毕业生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是在拼搏中走过来的,步入社会,更需要有年轻人的朝气与自信。要相信任何困难都不可怕,把命运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 2 )保持良好的心态。由学梭转向社会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某些心理上的波动:或因环境陌生而孤独,或因条件艰苦而失落,或因单位人才济济而畏惧等等,这些是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重要的是保持心理的平衡,莫让不良的情绪左右自己。 ( 3 )积极参与工作。克服不良情绪的影响,重要的是使自己尽快进入“角色”。熟悉本职工作的过程,正是激发工作兴趣的过程;只有积极参与工作,才能逐步培养你对所从事工作的爱心。 ( 4 )尽快熟悉你周围的人。人熟为宝,感情只有在相互交往中产生。如何尽快与同事熟悉起来,使你由一名“局外人”变成新集体里和谐、融洽的一员,这是一门不可忽视的学问。 ( 5 )从小事做起。上班伊始,早来点,晚走点,主动做些打水扫地之类细小的琐事,会给领导和同事留下良奸的印象。 ( 6 )要勤学好问。从学校的课堂来到社会的大课堂,一开始就会遇到不少自己不懂不会的事情。想得到领导的赏识、同事的首肯,要有勤奋学习、成心好问的精神。不懂装懂是最要不得的。 ( 7 )善于“表现”自己。一般来说,个人的长处、优势与短处、劣势,自己更清楚。不失时机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恰如其份地“表现”自己,这也是获得成功的艺术。要学会忍耐,社会要比学校复杂许多,走上工作岗位,你可能会遇上固执刻板的上司,可能碰上不通情理的同事,也可能在生活条件、工作环境上遇到一些不舒心的事情。遇到这种清况,要学会忍耐,冷静处置,以柔克刚,切不可暴跳如雷、火冒三丈。 16 、什么样的毕业生不受社会欢迎? 答:不受社会欢迎的毕业生,其表现是多方面的,这里归纳出 10 个方面的表现,供同学参考: ( 1 )求职目标不明确的毕业生。他们对单位的选择、工作的适宜程度以及求职于该单位的动机、愿望、目的等都感到茫然,不知进路何在。 ( 2 )行动被动,不善思索的毕业生。他们只能从事别人安排、交办的工作,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缺乏主动性和创造精神 ( 3 )大学时代已热情燃尽的毕业生。这些人大学四年过后,己成为强弩之末,只想有个安乐窝,不图有所发展与成就。 ( 4 )不能与他人合作的毕业生。这些人恃才自负,孤芳自赏,鄙薄他人的热情,不善于集体协作,不愿与他人合作。 ( 5 )以自我为中心,傲慢自负的毕业生。这些人刚愎自用,听不进别人意见。以自我为中心,目中无人,强迫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 6 )让人感受不到魅力的毕业生。他们缺乏个性和特点,不知所想,不知所云,令人感到乏味,难于接受和相处。 ( 7 )高分低能的毕业生。这些人以取得高分为学习目标,只死记硬背,不善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知识贫乏且兴趣不广泛。 ( 8 )人际关系紧张的毕业生。这些人不善于社会交往,对于集体话动通常采取拒绝的态度,感情淡薄,不懂得关心与体谅他人。 ( 9 )受过两次以上处分的毕业生。青年人因做错事而受到处分是难以避免的,但倘若犯过一次错误,再犯一次,就会让人难以接受,自然要联想到他到单位以后可能还会犯第三次。 ( 10 )体弱多病的毕业生。健康的体魄是工作的基本条件,一个人即使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体弱多病,用人单位是不太愿意接收的。 17 、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单位和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以及要求委托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或待业流动期的专业技术人员、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提供人事工作的事务代理。 人事代理的形式有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两种。凡被单位正式聘用的,均由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其他人员由个人委托代理。 人事代理有强制和非强制之分。无主管单位的企业,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新聘毕业生,必须先办理人事代理。其他单位或个人很据自愿原则,委托人事代理或选择代管档案等某单项人事工作代理。 国家规定,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可承办人事代理工作。 18、什么是毕业生见习期制度? 答:目前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均实行《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见习期为一年。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毕业生在见习期实行考评制度。见习期满考评合格者,应在一月内办理转正手续,成续优秀,贡献突出者,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破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考评不合格的毕业生,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延长期结束时,仍达不到要求的,工资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定一级。表现特别不好的毕业生,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辞退并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按城镇待业人员对待。 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见习毕业生,见习期内一般不予流动,见习期或合同期内擅自离职三个月以上者,人事和户粮关系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转至其家庭所在地。 19 、国家对就业违规行为的处理有哪些规定? 答: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指出: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高等学校将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处理。 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就业,在其向学校退缴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 1 )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 2 )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 3 )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 4 )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20 、毕业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如何处理? 答:毕业生在派遣前,学校应对其进行认真的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粮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吧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此知识问答依据廊坊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政策,各省市执行不一,仅供参考。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4-9-2 摘自:http://bbs.pwca.com.cn/xgb/jiuye/wenda.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