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是符号还是标记?

人类所与生俱来的——也是所应具有的性别,能否得到应有的尊重,这或许是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                                  ——题记

11月30日起,又一家女德班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在网友的声讨中,也有评论让人深思:“怎么会有这样的机构?”“来上课的都是什么样的人?”“啥样的心态报这样的班?”

“女德班”的出现,显然触及到人们对于男女区别对待的伦理道德底线。有的人会把“女权主义”搬出来,认为“女德班”是对“女权”的否定和亵渎。不可否认,无论是“女德班”出现的初衷,还是它涉及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对女性的限制和不平等对待。因此,从这一层面上来说,用“女权主义”否定“女德班”是合理的。

当有些人说出“雌的”这个词的时候,往往具有侮辱的含义。但他们并不会由于自己的这种动物性而感到丝毫的羞耻。相反,若是有人形容他们:“真是个雄的”,他们却会以此为荣。“雌”这个字具有贬义性质的原因,并非是由于它突出了人的动物性,而是由于它将女性囚禁在性别的牢笼中。本应该被平等对待的两性,在一些人看来应该被区分看待——并且认为这种对待是合理的。

人类从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以来,家庭内部的权力分配便逐渐向以父亲为代表的男性倾斜,从而导致男女出现不平等的地位状况。这一传统形式上的权力分配,在过去我们似乎可以用经济社会的生产规律来阐释它存在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生产力对劳动需求的扩大,男性在生产上更具有普遍意义上的优势,从而权力的中心转移到男性群体,女性自然而然成为男性的附庸体甚至所有物。

但是,时代的局限性必然决定了我们过去在思考男女平等时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而这一局限性,恰恰是我们所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一旦社会进入新的阶段,经济社会生产结构发生改变,原有的价值观体系也将受到质疑和挑战,旧有的观念也必将得到改变和突破。

性别歧视,在更为重要的意义上,不仅仅是对女性的歧视。

性别歧视是双向的,女性不是绝对的受害者,男性也不是绝对的加害者。换句话说,古今中外,历史上根本不存在一种完全单向收益的制度,任何一种压迫和歧视都伴随着其他形式而附加损失。

举一个最常见的例子。男性经常被要求“男儿有泪不轻弹”,“大老爷们居然用化妆品”,“没房没车没存款活该打光棍”,“吃饭居然要AA算什么男人?”这是典型的“性别刻板印象”对男人的压迫。波伏娃说“女人不是天生的,是被教导出来的”就是这个意思,也可以反过来说,男人也是被教导出来的,是从小被教育了无数次“像个男人一样”才变成了这样。

还有一种比较温和的一些城市的商场专门设置了“女性专属停车位”,粗略一看是对女性的关爱,但仔细一想这其中是否还有着歧视?由性别而得的待遇,不应该建立在区别对待的基础上——而更应该是由性别本身所具有的,应该得到尊重的权利。

因此我们所说的性别平等,最重要的是要求我们在一些问题上,忽略甚至舍弃性别的差异。这也是“女权主义”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真正的“女权”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无女权主义。“女权主义”的提出恰恰是证明了女性没有得到平等对待的事实。真正的女权更是一种追求普遍意义上的平等,这种平等,是指性别在更多时候不再作为评价一个人的社会角色。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性别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而是我们认为——性别更应该作为符号而不是标记。

正是“女权主义”的出现,才使得我们更加重视这个问题。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我们很难在短时间内做到完全地消除性别歧视。也正是基于这一事实,我们在解决性别角色差异的问题时,既需要强制性法律的约束和制裁,也需要全社会性舆论的监督和评判。前者在理性上使得性别平等理论上升为国家意志,后者则在感性上达到道德伦理上的认同和共鸣。

相对于否定“女权主义”,习惯了“女权”则似乎显得更为冷漠和可怕。“女权主义”的出现,不应该赋予它过多的荣誉,因为它本身就是被动式的,甚至一些“女权主义”更是畸形发展的。但不能否认的是“女权主义”确实在往一条越来越积极的道路上发展,只是道阻且长,仍然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

人类所与生俱来的——也是所应具有的性别,能否得到应有的尊重,这或许是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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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范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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