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天网”下的信息恐慌

今天在微信群里看到一则短视频,大致意思是在人工智能的推动下,将在全国加装3万个高清智能摄像头,这些摄像头能够智能捕捉每个人的信息,不仅包括人脸识别,还有人脸与身份证信息匹配后所显示出来的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等。视频中提到,在“人工智能++天网”的覆盖下,以后将大大减少犯罪率。还举了某市的一个例子,说一天抓了1300多名犯罪嫌疑人。

咋一听,觉得“哇!好厉害!”用视频中的话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犯罪率最低、安全度最高的国家。可细想,这跟《国家公敌》中的那一幕岂不是很像么?人不管走到哪,总能逮到你。如果是犯罪份子还好,可如果这样的工具被犯罪份子或者一群居心叵测的人掌握,那岂不是亿万普通民众的个人隐私甚至是人身安全都毫无保障了吗?那在这种强大的新技术面世之前,国家机关应该要做哪些保护措施呢?

1、只给结果,没有细节。再强大的工具,也只是工具;再好的技术,也只是技术。工具和技术是好是坏,决定权在于使用它的人。如果使用者心术不正,那工具和技术就有可能变成杀人的利器;如果使用者正直善良,那工具和技术还是工具和技术,可以用来救命,也可以用来惩处罪恶。因此,应该缩减系统的权限。比如:在摄像头比对人脸的时候,如果是个逃犯,那就显示此人“可能是逃犯”,如果是普通民众,那就显示“正常”。没必要把所有人的信息都显示出来。细节需要经过层层审批和审核,经过同意后方可有限使用。

2、加大使用者的审核与考核。不光是法律上的宣导和制度的约束,还得分级别分层次使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员不同的权限,而不是无顾忌的全部开放。得让使用者无法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让他们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并适度的使用。在非法、违规方面“不敢、不能、不想”。

3、实行无罪前提的事故追溯制度。如果有过度使用、违规使用、错误使用的情况下,导致民众在隐私、名誉甚至安全受到损害和侵犯的情况下,定性为“事故”。所有无辜民众均有向国家机关提出事故追溯和申请赔偿的权利,相关责任人一旦发现有违规的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

任何事物都是有正反两面的,科技也是一样。之所以这样,只是为了给权利加上一副“镣铐”,以防止科技在权利的作用下,变了形,脱了节,背离了当初创造它的科学家们本来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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