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我想做的不是神

内含剧透,建议看完电影再食用


多拍摄喜剧片的徐铮这次演绎了一部社会题材的电影,着实让人有些许不习惯。也许就是带有这样的固有印象,我对《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并没有抱多大的期待,看完预告后,我甚至自己在心里编排了整个剧情:迫于生活压力的男主角前往印度走私药品,越做越大后成为黑白通吃的“大哥”人物,最后因黑道中的各种勾心斗角被送入监狱……

然而,观影过程中涕泪横流的我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也立誓不再看那些烂大街的黑道港片。《我不是药神》讲述的重点并不是药,更不是一个走私药物的无名小卒的大起大落,它诉说的其实是法与情的挣扎、人与神的互化。

《我不是药神》——我想做的不是神_第1张图片
我不是药神

所谓法与情的挣扎,着重体现在男主人公程勇和警察曹斌两个人的身上。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放大来说,就是违法者与执法者的关系。

程勇两度走私印度盗版药,第一次卖药是为了赚钱,却因害怕法律的追责选择停手;第二次卖药纯粹是为了救人,即使知道自己很大可能性会被逮捕,他也不再胆小,把一箱一箱的药送到白血病病人手中。在法律面前,他两次的选择截然不同,他的内心怎会不挣扎?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如他名字一般勇敢的男人,最后还是选择了情,而且是超出己利的情。

身为警察的曹斌,同样经历着法与情的挣扎。他深知印度盗版药不仅不是假药,更是救命药,许多买不起正版高价药的病人都靠违法的走私药延续生命。于私,他早不觉得药贩子是穷凶恶极的,而于公,他也清楚卖药人触犯的是成文的法律法规。当上级向他吼着:“这种法大于情的事你见过的还少吗!”的时候,曹斌沉默了,因为他无法控制局面,在法律面前他太渺小了。

法理与情理一直是难以权衡的问题,对于程勇这样有着违法的错误同时具备无私的大爱的双面人物,我们究竟该如何评判,一直没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但正如程勇最后的结局,他得到法律的制裁的同时也赢得了法律的宽恕,更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在影片的最后,口罩下的人们都面带笑容,哪怕是已经失去生命的人,依旧笑得自在。这也意味着,法与情,终有一天会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做到真正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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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

回到电影名字《我不是药神》,其中的一个“神”字贯穿全片。从程勇走私印度药被奉为“药神”,到他再次走私药品,在迷雾中看着印度神像发呆,再到最后人们脱下口罩,目送他们心中的“神”坐着警车离开,程勇这个人物的形象其实不断在人和神之间来回转换。

但是,程勇并没有给自己冠以多么高尚的名号,于他自己而言,他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一样拥有七情六欲,而他所做的那些似乎只有“神”才能做出来的救世行为,其实也和身边的人的感染不无关系。吕受益做化疗时撕心裂肺的痛苦叫声刺激着他的神经、吕受益去世后走廊上前来送葬的白血病病人们毫无生命力的神情让他手足无措、直至“黄毛”彭浩为了保护他出车祸身亡后彻底撕裂了他的心,程勇的变化除了与他自己内心的善良有关外,更多的是因为这些人给予了他足够为之冒险的理由。

除此之外,另一个反派角色也让人印象深刻。卖假药的张长林拿走程勇在印度的货源,以每瓶两万的价格出售,最后被警方逮捕,他在狱里坚决不供出程勇,一人揽下所有罪行,像个疯子般狂笑着。我想,张长林一定认为自己是“神”,他有着他自己的“黑道”上的原则,在原则里,他也是“高尚”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真正无私的“神”一般存在的人,而像程勇、张长林这样亦正亦邪,孰对孰错的人反而很常见,再坏的人都有他善良的一面,再好的人也有他邪恶的一面,我们不能单从一方面去定义一个人,也许也不能在全方位了解一个人后给他一个公允的评价。但是,我们大可不必执拗地一定分出个对错,只去认同他们的优点、否认他们的不足,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主创曾说,这部电影的创作,我们不想以上帝视角去批判什么,我们更想让观众感受到一种正能量,让大家看到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在慢慢变好。是的,他们想做的都不是神,他们只是希望自己所信仰的、不断追求的,能够被世人感知,被世界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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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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