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错问题”要轻处理,而“是非问题”则要小题大做、绝不放过。
演讲:孙大午(河北大午集团创始人、监事长)
整理:李松 责任编辑:李靖
大午集团提倡——“对错问题”要轻处理,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是非问题”要小题大做,绝不放过。
对错问题——轻处理
“对错”是能力问题,如果我们把对错看得太重,就没人敢干事儿了。“敢干”要优于“会干”。
实际上,我们常常很难去评判一件事的对错。比如说,同样买一支笔,有的人买十块钱的,有的人可能会买八块钱的。我们能说买得贵,就错了吗?买得贵,可能质量好,从这方面说,他又是对的,所以对错问题很难界定。
即便能判断他有责任、有失误,也要轻处理,或者是忽略不计。
比如,我们集团讲确权、分权、限权。所谓确权,就是“在其位、谋其政,有其权”。“有其权”,不仅是有干事儿的权力,还有犯错误的权力。
因为“对错”是个常态,没有人想做错事,但一个人不可能永远做正确的事。如果能做到大错误不犯,小错不断,同时又能逐渐地积累经验,走向少犯错误,就很不错了。所以,我们不能要求员工只做正确的事情,只要在人家的权力范围之内,就得允许人家犯错误,得给他交学费。
比如我们学校,招生态势很好。前两年,初中计划一年招生1400人,做决策时,很多高层领导建议给每位学生涨2000块钱学费。但中学校长作为学校的一把手,担心招不够学生,不同意涨钱。当然,这也是他的权力,最终也没涨。后来,初中三天就有1600人交费了。我们可以想想,每个学生一年差2000块钱,三年的损失就近千万了。这个决策算重大失误了吧?
孙萌是集团的董事长,分管着学校,我问他怎么看,他说:“这不叫个事儿。”
我说:“那就对了,让学生家长占了便宜,有什么不好?”
对于这样的事情,能说多挣钱就对,少挣钱就错了吗?万一真招不上学生来,我们要去追究谁呢?所以这种对错,我们可以忽略不计。
再比如说,饲料公司秋天存了3万吨玉米,一般第二年春天就该卖掉,但他们考虑当时正在打“中美贸易战”,一旦“粮食封锁”,这批玉米就会涨价。他们想多赚钱,就没处理。结果第二年秋天,新的玉米也下来了,价格也降下来了。
那么,我们也得考虑,饲料厂的存储成本、人工成本、财务成本(占款)都在增加。最后,处理这3万吨玉米时,损失了六七百万。
像这样的事情,我们怎么去处理?就得是轻对错。饲料公司是个大公司,其实小单位处理类似的事情,道理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我们要重人、轻物。人是很宝贵的,不能轻易地处理人,尤其是在对错问题上,更得轻处理,甚至是忽略不计。
是非问题——绝不放过
那么,什么是“是非”呢?“是非”指的就是人心。比如,我们有个业务员坐公交车,他花了两块钱,回来报了三块,多报了一块,这就不允许了。显然,这是品德问题,就不能放过了,要登“公司简报”,对他进行处罚了。
再扩开说,我们有一名老员工,是食品公司容城专卖店的经理,她已经在集团干了14年,而且跟我们的高层干部还有亲属关系。她在管理过程中,经常亏库,亏库的钱还总让库管员承担。库管员的心理不平衡,就开始监督这个经理。
有一次,这个经理卖了一只20块钱的烤鸡,她用自己的手机收款后,没有交公。怎么处罚的呢?通报、批评、谈话,根据公司规定罚款5倍(100元),这个事儿就处理了。实际上,这样处理太轻了,直接导致后来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库管员与这个经理的矛盾也越来越深。
偏偏后来又出现了一件事情。有位客人买了两只临近到期的烤鸡,吃了一只觉得有点变质,就来退货。营业员一查,发现没有销售记录。这个客人就拿出手机给营业员看,说我把钱转给你们这儿的人了。营业员一看,又是这个经理收的钱。因为有证据,这个经理无法辩驳,公司要求她把事儿说清楚,她说,“我没有按财务制度及时交款,我忘了……”。
那么,在她看来,违背财务制度就不是“人品问题”,而是“对错问题”,显然她在避重就轻。这个问题她认识不上去,只好让她去停职检查,但工资照发。后来,她还是认识不上去,就将此事拿到了食品公司的领导小组会上公开讨论、处理了。经过三个多月的举证、博弈、谈话,领导小组判定这个经理就是贪污,就是人品问题,给予辞退。
这个经理在公司干了14年,还差一年就可以享受集团的退休(养)待遇了。她找到了高层的亲戚,甚至找到了我。但事情一旦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都认为是她的错,高层能够袒护吗?那只有辞退了。这就是重是非了,如果我们不重是非,就无法凝聚人心。
实际上,社会上的很多企业都挣钱,但最后都倒在了“人心”上,也就说人们贪污腐败,跑冒滴漏太严重。所以我们说,对于“是非问题”,要小题大做,绝不放过。
遵循心底的“是非”——从道不从君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早就有“从道不从君”的说法。古代有气节的士大夫,不仅忠诚于君王,更忠诚于道义。如果君王的所作所为偏离了道义,他们是不会跟着君王走的。也就是说,他们不袒护君王,更不为本人牟利,而是为了国家和百姓的利益维护道义。
“从道”就是遵从心里的是非。也就是说,我们要遵从道义,遵守道德,要对事不对人——从道而不从君。比如说,我们医院讲“病人进门,医院全责”。那么,遇到没身份证、没钱、没家属陪同的病人,你救不救?
去年我们医院就收了一个出车祸的“三无病人”。当时我们的急救室就有争议,说这种情况需要送到保定市去。我们的主治医生看了说,“如果送到保定市,这个病人可能到中途就不行了”。
后来,我们救活了他。第二天,病人家属就找过来了,很感谢我们。
医生就是看病的,不是挣钱的。医生没必要去审查该不该救治病人,而是要根据自身的能力评估能不能治好这个病,有把握就治;没把握治,召集外边的专家也得治。
后来,我给医院拨了500万,设立了“医患矛盾基金”。以后不止这些“三无病人”,即使是一些穷人看不起病、报销不了,也得给人家看。我经常给医院说——你们挣了钱,我并不认为是荣耀,我可能认为是耻辱;你赔了钱,赢得了口碑,恰恰是我的荣誉!
医生敢打主意去救治“三无病人”,就是“从道而不从君”。也就是说,在一个企业里,员工要对事儿负责,领导的话只有指导性的意见,不是指示,更不是命令。所以我们要知道,“从道而不从君”是对自己的良知负责,对事儿负责——这是我们所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