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菁喝醉的那个晚上,天气出奇的好,抬起头,漫天的星星围绕着浑圆的月亮。我们坐在烧烤摊上,开了一瓶又一的啤酒,从七点直到十一点半,整个摊子上就剩我们两个,摊主坐在门口,胳膊上搭着一条毛巾,一口一口的嘬着烟。我问老板什么时候关门,老板看了看林菁,她还在喝,像是这一辈子都没喝过一样,老板显得无可奈何,“我没点,你们什么时候喝完,我什么时候关门。”
我看了看手机已经十一点半了,招呼老板去结账,出来的时候林菁已经溜到桌子底下去了。我把她扶起来背到背上,这个点已经没有任何交通工具了,抬起头来,对面的路灯忽明忽暗,有点阴森,我想如果再没人检修,这几个路灯早晚会被喝醉了的醉汉泄愤而粉碎掉。
好在林菁的住处离烧烤摊很近,直线距离大概只有五百米,她住在附近的回迁楼里,这几天回迁楼里热闹的很,全都是新村拆迁搬来的住户,我堂哥也住在这个小区。
喝醉的人分量格外的重,林菁住在一间阁楼里,背着她要爬六层楼梯,对于我而言像是在进行一次铁人三项的比赛,爬到三楼的时候,林菁吐了,她抱住我的脖子像抱马桶一样,把呕泄物吐在我的脖子上,顺着背流到屁股上,我想要是换做别人,我可能会把他直接从三楼扔下去。
我把林菁放在床上,期间她又吐了一次,这一次全是酸水,她呻吟了几下,算是彻底吐干净了,我用湿毛巾给她擦擦了脸,脱掉了她穿的高跟鞋,给她盖上件薄被子,灰溜溜的跑到浴室洗了个澡,顺便把衣服脱了洗了,只穿一个内裤坐在沙发上,点上一支烟,吞云吐雾起来。
这一天晚上我什么都没干,林菁躺在床上睡的格外开心呢,晚上我听见她说梦话,回忆起了以前的些许事情,有点伤感,打开电脑,玩了一晚上游戏。
后来我把这事说给小虫说,小虫直骂我傻逼。
第二天起早,我收了衣服背上包,在楼下买了点早餐放在桌子上,林菁还在睡,她今天休息不上班,我也不忍心打扰她,悄悄的带上门,已经六点了,索性直接就回网吧。
二零一二的世界末日,我在新苑镇的网吧里做网管,每天蹲在网吧里无所事事,没日没夜的对着几十台机器和各色各样的网瘾少年。和我同为网管的还有小虫和夏夏,小虫比我小两岁半,人长的很帅气,很像文莱演员吴尊,初中毕业后他在职校读了两年计算机,只学会了安装杀毒软件和写一些类似于扫雷的游戏,所以没毕业他就辍学了,他很不开心,觉得自己没了前途,整日整夜躲在网吧阴暗的角落里,拿着一把叫做AK47的枪在网上大杀特杀。前任网管在离职前发现了他,问他愿不愿意做网管,小虫心想能免费上网,这样的好事谁不干,于是他比我提前一个月成了这个网吧的网管。
夏夏实际意义上是这间网吧的老板,因为她是老板的女儿,而她的父亲,真正的老板,我至今还没有见过,而我之所以来到这间网吧也是因为夏夏。夏夏长得很漂亮,是那种萝莉范,这和林菁完全相反,林菁身高有一米七,长长的大波浪垂到屁股上,眉宇间有种即妩媚又柔弱的感觉。
夏夏是学美术的,高考的时候夏夏专业课技术超群,在她们学校名列前茅,但文化课成绩感人,只能上一个野鸡学校,夏夏心比天高,自然不会去野鸡学校做凤凰,大老板决定送她去米兰,我问夏夏为什么是意大利,夏夏说是因为大老板是意甲国际米兰的球迷,我听了这话有点尴尬,因为我是ac米兰的球迷。
夏夏没有去意大利,而是选择回到了故乡新苑镇,和我们这些无业游民、网瘾少年、乡镇青年混在一起,因为夏夏长得漂亮,家里又有钱,引来了不少色狼的骚扰,有一次一个色狼胆大包天的家伙,在喝醉了酒之后,竟出手在夏夏的屁股上摸了一把,被夏夏反手拧住手腕,一脚就踢向下体,疼的那厮在地上翻来覆去,要不是我和小虫拦着,恐怕这厮下半辈子就没有性生活了。
我们的网吧有两层楼,一楼有四十几台机器,进门左转有一个隔离的小房子,是我们网管的地盘,二楼是几个小包厢。
小虫正趴在电脑前睡觉,夏夏没有在,一楼只有几个通宵的哥们面容惨白的对着电脑屏幕,早上六点是比较清闲的时间段,当然只是相对清闲,作为一个网管,其实每天都很清闲。
我拍了拍小虫的脑袋,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头抬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池哥,你来这么早啊,都困死我了。他站起来拿出冰柜里一瓶饮料喝了几口,又拧上瓶盖放了回去。我把包放下,坐在电脑前,拉开窗帘,早上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也照在小虫的身上,小虫看起来清醒了许多。
小虫拿起挂在墙上的包,对着镜子整理了下头发,回过头跟我说:“你听说了吗,小白在岛城被抓了,进局子了。”
“哪个小白?”
在我二十年的青葱岁月里,我认识许多人,他们不约而同的都叫小白,帅子涛子和艳艳。
“就那个夏夏前男友。”
“夏夏知道吗?”
“我听小白以前同学说的,夏夏比我们消息灵通,估计早知道了。”
说起小白,我对他的印象还是挺深的,他本人不姓白,只是长得白,是个名副其实的小白脸,当时他在新苑中学读高三,他不常来我们网吧,不过在众多夏夏的追求者中,他脱颖而出,成为了令众人羡慕的“网吧驸马爷”。
小白觉得自己能被夏夏看上真是天上掉馅饼,一时间两个人甜甜蜜蜜,卿卿我我,出门手牵手,把我们视作空气一般的电灯泡,可时间一长,小白发现夏夏这个姑娘和她想象中的还是有所不同的。
某天,他坐在网吧的柜台上,我给他递了根烟,他说谢谢,我说一根烟你谢个屁,他点点头说他被夏夏吓坏了,我说怎么了,我们家夏夏又不吃人,他盯着我说,夏夏有暴力倾向,经常打我,她是不是有躁郁症,我心里暗笑,上一次网吧打人事件小白不是不在场,如今挨打也是自找,我说不知道,但你肯定不够爱她,他笑了笑,别说什么爱不爱的,恶心。
我心想也是,什么是爱情,哪有什么狗屁爱情。他抽了一口烟,然后烟从鼻子里朝外喷出,他说,夏夏说她要和我结婚。我吃了一惊,这简直是胡说八道,他说真的,昨天下午夏夏在学校门口等着我,我们去快餐店吃炸鸡,她说别让我读书了,反正我这成绩也考不上大学,不如和她结婚。我
吸着的烟掉到了地上,我想她可能真的疯了,但仔细想想,在新苑镇这个乡下地方,有很多人十七八岁就找个无知少女成家立业,比如我以前初中同学,已经在要二胎了,这总使我有一种回到万恶的旧社会的感觉,对此我竟然有点艳羡。
可这件事放在小白和夏夏身上,我总觉得有点荒诞不禁。
我问小白:“你怎么说的?”
小白摇摇头:“我根本就没往这事上想过,我的成绩确实糟糕的很,估计高考可能连两百分都考不到,但我不想结婚,我想干一番大事。”
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想干一番大事业,可是一进入社会发现,你连干一个姑娘都费劲。譬如我,我说过自己想做一个作家,林菁说一个二十岁,整日游手好闲,一事无成又读过几本书的人都想成为作家。
小白笑了笑说你不懂的,他跳下柜台说了声再见,从此像以前的很多人消失在我的人生当中,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在告白之前他说了声很多人都没说过的“再见”。
在夏夏提出要和小白结婚的事情之后,两个人就开始怄气,实际上只是夏夏在怄气,而小白吓得像漏气,两个人有半个月没有见过一次面。一天下午下着小雪,我和小虫交完班,被夏夏拦住,夏夏问我有没有见过小白,我说前两天见过他,他忧伤的很,脸上张了一脸青春痘,夏夏则说要我陪她去学校找小白。
我们在学校门口等小白,从出校门的第一个非主流,夏夏就在说小白出来了,一直到一群戴眼镜抱着书的,一看就是自己用功到很晚的好学生纷纷走出来,还是没有人搭理我们,夏夏有点失落,呆呆的看着教学楼顶部的避雷针,雪花从天上落下来,轻轻的落在她长长的眼睫毛上,看上去夏夏好像哭了。忽然有人拍了我一下,是一个经常去网吧上网的好学生,打游戏非常厉害,被称为新苑镇三剑客,和小白是同班同学,我问他小白死哪去了,他看了看夏夏,夏夏眨巴着眼睛也在看着他,他显然是被电到了,挠了挠头,他说:“小白早就离校了,去了哪谁也不知道。”
我说:“什么时候的事?”
“大约上个星期。”
我说:“怎么他会突然离校?”
剑客说:“好像他手机被偷了,学校里没帮他找到,他也不上课,天天在学校里找,一个劲地盘问同学,搞得大家也不得安生,后来他到校务处闹了一通,还打了年级主任一拳,就被开除了。”
我问:“什么手机,换一个不就得了吗。”
夏夏站在剑客后面淡淡的说:“是我送他的手机。”
有一天夏夏接到一个电话,是小白打来的,夏夏给小白打了五千块钱,自此夏夏再也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小白。
我问小虫:“怎么回事儿?”
小虫说:“小白离开路南去了岛城,在岛城跟着人家放高利贷,后来得罪了人,被人打的半死,他和几个亡命之徒商量了商量把打他的那个人给绑票了,躲到乡下一破房子里,半夜里,那人挣脱绳子跑了出去,报了警,警察把他们全给端了。
我叹了口气说:“没想到小白会沦落到这样一个下场。”
小虫摇了摇头:“早就知道他不是省油的灯。”
上午十点的时候,夏夏来了,她带着墨镜,穿一件碎花裙子,我在想,与此同时的小白正穿囚服蹲在监狱里,监狱的上角有一个铁窗户,阳光透过窗花照在小白的脸上,这束阳光的发射者,也同样将阳光洒在他曾经喜欢过的姑娘夏夏身上。
我很欠的对夏夏讲:“小白的事情你知道了吧,别伤心。” 夏夏摘下眼镜,说:“滚你妈逼,小白是谁,老娘心情好着呢,别烦”
我很认真的说:“别忍着,想哭就哭。”
夏夏怒目圆睁,瞪得我发慌,“苏池,你是不是有病,你闲的蛋疼吧,你要再说,就滚蛋.。”她摘下墨镜,从柜台开了一瓶可乐喝了下去。我说,这瓶刚才小虫喝了。夏夏说你们这两个傻逼,我怎么找了你们这两个傻逼做伙计。
夏夏平常是不会这样频繁的说脏话,她在发泄,把悲伤化为愤怒,这代表她并没有忘记小白,小白依然活在她心里,但随着时间她会忘记小白,小白在她心里就如同儿时的玩具一样销声匿迹,但在她的记忆里小白还是站在那里,像是衣服上怎么洗都洗不掉的污渍,那不是真的遗忘。
但我曾真真的遗忘掉一个人,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把她找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