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之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

(一)区块链与互联网

由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各种已有和将有的革新分为三类,即:

①区块链1.0——货币(货币转移、汇兑和支付系统);

②区块链2.0——合约(在经济、市场、金融全方面的应用,其可延伸内涵远比简单的现金转移要广得多,如股票、债券、期货、贷款、按揭、产权、智能资产和智能合约);

③区块链3.0——超越货币、金融、市场之外的区块链应用,特别是在政府、健康、科学、文学、文化和艺术等领域。

区块链虽然源于比特币,但是其应用层面却能够进一步拓展,究其根源,是能够促使当前的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过渡,为更多领域的金融和非金融创新奠定基础条件。

(二)区块链兼具技术与制度创新

1.技术驱动下的金融创新

从技术视角看,我们可以用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经济、移动支付这些通行概念来描述新技术,也可以概括称为ICT。

2.制度驱动下的金融创新

从制度视角看,现代金融改革也离不开制度的优化。近年来,经济金融发展中由于出现了诸多矛盾,因此人们更加重视伦理学的引入,也是从伦理方面对经济制度、经济组织和经济关系的一种系统研究。

3.区块链兼具技术与制度驱动特征

区块链不仅是一系列新技术应用,更重要的是对制度与规则层面的创新尝试。一方面,虽然人们普遍认为我国的信息技术及其金融应用在很多方面已经居于全球前列,另一方面,技术变革最终还要落到制度变革之上。

(三)区块链的价值内涵

首先,区块链价值的真正实现,需要面临三方面的挑战。

其次,我们认为,区块链将最先影响到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随后扩及一般性金融业务。

再次,区块链发展与应用的核心就是登记价值和交易。从长远来看,价值区块链的应用过程是从货币经济学到金融经济学。

最后,我们认为,区块链可融合新金融与传统金融间的“代沟”。区块链技术已经开始影响或改变我们的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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