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发起背景
家庭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全社会的重视,党和政府为此进行了多方部署,推出了诸多举措。家校合作共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抓手,是教育现代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和社会发展到当今信息时代的必然选择。家校合作共育离不开制度的建设、平台的搭建、理念的推进、资源的共享以及榜样的示范引领。
为了进一步密切联系全国各地的新父母学校、家校合作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等家校共育单位,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本着平等协商、多方共赢的原则,新家庭教育研究院特此倡议:建立“家校合作联盟”。希望借此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包括新教育实验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的家校合作共育机构提供帮助,籍此为中国的家庭教育事业做出一份贡献。
二、发起机构介绍
本活动由新家庭教育研究院发起。新家庭教育研究院(北京中教典韵教育科技研究院)是在新教育实验发起人朱永新老师的倡议下成立的,是新教育研究院关于家庭教育及家校合作共育的重要学术研究机构,也是与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简称:中教家委)长期合作的一家研究性机构。该院以科学研究为根本使命,通过组织课题研究、举办系列学术研讨会、组织培训、推出家庭教育学术著作和教材等方式,努力提升父母及家庭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为中国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从2015年开始,该院和中教家委合作,每年编写一本《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自2016年起,该院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化”“中美日韩四国家庭教育比较”等课题研究。2017年,由该院策划并联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上海师范大学等专业团队,编写出版了新父母教材《这样爱你刚刚好,我的N岁孩子》(从孕期到大学,全20册),由湖南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自2017年开始,该院与湖南教育出版社等机构合作,每年举办一届新家庭教育文化节并出版论文集,进行“新父母年度人物”评选、“家庭教育理论及实践征文”等活动。
三、组织架构及成员组成
家校合作联盟由新家庭教育研究院协调成立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申报、报批、开展活动等工作。由新家庭教育研究院负责邀请一定数量的家庭教育及家校共育方面的专家组成联盟专家团。
家校合作联盟成员拟由自愿申报并获得批准的专业教育机构组成。会员单位免费加入联盟,启动之初申报数量不设限制。
四、权利与义务
(一)家校合作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重要学术活动的优先参与权,可以优先报名参加或优先申请承办每年举办的家校合作联盟论坛。
2.享有宣传报道优先权。推荐在国家重点报刊发表相关文章,在官方网络平台优先发布信息。
3.优先申报家庭教育系列课程或申请参与课题研究。
4.优先邀请专家团队的专家进行指导服务。
5.协助成立新父母学校,优先提供全套方案及课程服务。
6.协助建立萤火虫亲子共读工作站,免费享有亲子阅读课程。
7.协助进行相关图书出版工作。
(二)联盟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成员单位接受由联盟发起单位所成立的秘书处的统一管理,需认同家校合作联盟的理念和遵守联盟内的规章制度。
2.定期参加家校合作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为家校合作联盟的科学研究项目提供一定的实践案例。
4.执行有关家校合作联盟提出的其他事项。
五、专家团队
(一)学术指导专家:
朱永新: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等兼职教授、新教育实验发起人。
孙云晓: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国务院妇儿工委儿童工作智库专家,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
童喜喜:儿童文学作家、新家庭教育研究院理事长兼执行院长、新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蓝玫: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新家庭教育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
(二)项目合作专家
孙宏艳: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刘秀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少年儿童研究》杂志主编
李燕:上海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主任
洪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
杨咏梅:中国教育报家庭教育周刊主编
关颖:天津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霍雨佳: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部长、研究员
李文道: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晏红: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清华大学洁华幼儿园副园长
六、加盟咨询
会员加盟采取自愿原则,如有意向请填好附录中的申请表(盖章后将扫描件或者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卢宇:1565237028
新家庭教育研究院
2018年5月31日
附录:家校合作联盟申请表(可点击“阅读原文”预阅打印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