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街头行凶的嫌犯刘某某,已批准逮捕,长期独居,无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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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情况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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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平区检察院、平安和平 新报记者 常健 新媒体编辑 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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