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拼音来说,注音符号有时简称注音。目前在中国台湾地区,小学生在学会汉字书写之前,会先学习注音符号作为中文字的替代写法。在生活实用上,注音符号也用在标注生字的拼音,也是普遍的打字输入法。
191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召开临时教育会议,通过“采用注音字母案”。
1913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期间备有“记音字母”,凡三十八,声母二十四,韵母十四,临时用于审定“国音”,当时,以刂为ㄉ,丨为ㄍ,彡为ㄙ,为ㄟ,厶为ㄥ,并未立ㄦ。后将之正式通过,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公布。
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发布“注音字母”,此字母为改良旧日反切而作,用以标注汉字读音,故曰“注音字母”。凡三十九,声母二十四,韵母十五(新增韵母ㄦ;“一”竖写作“一”,横写作“ㄧ”,以区别破折号“——”),其中,有十六个参考了章炳麟的“纽文韵文:
“ㄌ”、“ㄋ”、“ㄇ”、“ㄈ”、“ㄗ”、“ㄘ”、“ㄙ”、“ㄕ”、“ㄏ”、“ㄧ”、“ㄩ”、“ㄛ”、“ㄟ”、“ㄠ”、“ㄢ”、“ㄥ”
再另取部分汉字得出其余二十三个字母,并造一字母“ㄦ”。
1919年,印行《国音字典》(老国音),注音字母为标注国音之用,亦可名曰“国音字母”,又依音理改订字母次序:
ㄅㄆㄇㄈㄪ、ㄉㄊㄋㄌ、ㄍㄎㄫㄏ、ㄐㄑㄬㄒ、ㄓㄔㄕㄖ、ㄗㄘㄙ、ㄧㄨㄩ、ㄚㄛㄝ、ㄞㄟㄠㄡ、ㄢㄣㄤㄥ,ㄦ。
1920年,特开临时大会,从“ㄛ”分出“ㄜ”,初时“ㄛ”兼表两音,令人茫然,而“注音字母”业已颁定,不便再有增加,故于“ㄛ”上方正中加小圆点“·”,以示区别,后连写成“ㄜ”,注质、月、陌、职、缉诸(入声韵)开口呼之字,“ㄛ”则用于注歌、哿、箇、觉、曷、药、合诸韵中字,又决议“ㄦ”兼做声母,用于转写外文。
1930年,中央常务会议决议,注音字母改称“注音符号”。
1932年,在“编定《国音常用字汇》特组会议”时决定,为了说明上的方便,添补一个注音符号“ㄭ(帀)”,作为“ㄓ”、“ㄔ”、“ㄕ”、“ㄖ”、“ㄗ”、“ㄘ”、“ㄙ”7个声母单独成音节时的省略韵母(即虚母)。
同年5月7日,正式以“新国音”取代“老国音”,汉语改采北京音为标准,“ㄪ(万)v、ㄫ(兀)ng、ㄬ(广)gn”三个符号不再使用,只用于标注方言。
1986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以罗马字拼写的汉语译音系统“注音符号第二式”。由于注音符号在台湾地区推行相当成功,小学生皆被要求熟练使用。所以在闽南语、客家语的教学上,教育主管部门另外增添新符号以使之能够拼读这些“乡土语言”(方言),目前这些新符号已收录至Unicode编码中的“Bopomofo Extended”区。
在2000年左右,台湾教育主管部门颁布一套通用拼音规则。尝试以拉丁化的拼音方式取代注音符号(ㄅㄆㄇㄈ)的使用,并取代注音符号第二式(MPS II),目前已落实在地名拼写上。
2008年9月16日,台当局“行政院跨部会会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提案,确定未来中文译音政策将改采汉语拼音,不再使用民进党政府6年前决定的通用拼音。持续多年的两岸“拼音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注音符号”目前仍为中国台湾地区汉字的主要拼读工具之一,是小学语文教育初期必学内容;中国大陆地区自1958年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以后停止推广使用,但在汉语字典等基础工具书中对汉字注音时仍有标注。
声母表
(24个)
ㄅ(b)ㄆ(p)ㄇ(m)ㄈ(f)ㄪ(v)
ㄉ(d)ㄊ(t)ㄋ(n)ㄌ(l)
ㄍ(g)ㄎ(k)ㄫ(ng)ㄏ(h)
ㄐ(j)ㄑ(q)ㄬ(gn)ㄒ(x)
ㄓ(zh)ㄔ(ch)ㄕ(sh)ㄖ(r)
ㄗ(z)ㄘ(c)ㄙ(s)
韵母表
(38个)
ㄧ(i)ㄨ(u)ㄩ(ü)ㄦ(er)
ㄚ(a)ㄧㄚ(ia)ㄨㄚ(ua)
ㄛ(o)ㄧㄛ(io)ㄨㄛ(uo)
ㄜ(e)
ㄝ(ê)ㄧㄝ(iê)ㄩㄝ(üê)
ㄞ(ai)ㄧㄞ(iai)ㄨㄞ(uai)
ㄟ(ei)ㄨㄟ(uei)
ㄠ(ao)ㄧㄠ(iao)
ㄡ(ou)ㄧㄡ(iou)
ㄢ(an)ㄧㄢ(ian)ㄨㄢ(uan)ㄩㄢ(üan)
ㄣ(en)ㄧㄣ(in)ㄨㄣ(uen)ㄩㄣ(üen)
ㄤ(ang)ㄧㄤ(iang)ㄨㄤ(uang)
ㄥ(eng)ㄧㄥ(ing)ㄨㄥ(ong)ㄩㄥ(iong)
才知道,台湾地区是用民国初期的注音符号一直延续至今,大陆地区却用汉语拼音,也是就汉语注音的拉丁化。
汉语拼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颁布的汉字注音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该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音标。1958年2月11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布该方案。1982年,成为国际标准ISO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部分海外华人地区如新加坡在汉语教学中采用汉语拼音。2008年9月,中国台湾地区确定中文译音政策由“通用拼音”改为采用“汉语拼音”,涉及中文音译的部分,都将要求采用汉语拼音,自2009年开始执行。
汉语拼音是一种辅助汉字读音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根据这套规范写出的符号叫做汉语拼音。
汉语拼音也是国际普遍承认的现代标准汉语拉丁转写标准。国际标准ISO 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2月11日)正式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被用来拼写中文。撰写者按中文字的普通话读法记录其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