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的风险有多大

P2P的风险有多大

1信用风险

我国信用环境尚不完善,借款人的违约成本较低。客观条件上,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较高,因此信用风险始终存在。在信贷审批上,如前文提到的“软信息”,即小额贷款的个性化较强,需要进行个案具体分析,但是这种审核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也可能导致P2P借贷坏账率升高。P2P行业很大程度上依然存在自融(给自己的关联企业贷款)或假融的风险。一旦发生信用风险,例如一个项目发生逾期,往往涉及数十甚至上百个债权人的维权。如何整合所有受到损失的债权人利益,统一对借款人进行法律追索,也是目前P2P借贷公司面临的棘手问题。

由于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应用到P2P行业,行业协会也未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因此如果借款人出现重复借贷,即借款人在不同的P2P借贷公司进行借贷,则会造成信用风险加剧。而且目前P2P借贷公司的资金多采用与第三方支付合作的方式,只有少数P2P平台和银行合作,即只有少数投资人可以通过网银进行投资、撤资。

P2P借贷公司在信用风险中,还包括信息披露风险。纯粹的P2P借贷公司本来是基于信息透明的“点对点”直接借贷方式,但是由于目前我国P2P借贷公司尚无统一的披露标准,所以各P2P平台披露程度具有很大差异。历史项目、未成交项目、已经成交项目、平台收人和逾期率等数据性。目前P2P由于信息披露的不全面,一定程度上游走于“私募”性质,即投资人都依靠熟人或朋友介绍。总之,P2P行业整体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存在美化借款人项目的激励,投资人心存疑虑,不利于行业整体发展。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P2P借贷公司,作为纯粹的信息中介已经不多见,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信用中介的性质,所以会产生较多的信用风险。目前,各P2P借贷公司又为了扩大规模,尽可能地对本金进行保障承诺。但是如果P2P借贷公司走向银行性质的服务道路,由于其服务对象集中于中小企业,必然导致其坏账率高于银行,非长久发展之计。这个新行业要完成自身发展的使命和意义,需要市场机制的成熟,也需要投资者正确认知金融风险。

2经营风险

P2P借贷公司本来是‘点对点”的直接融资,但是由于目前竞争激烈,许多平台为了足投资人和借款人的需求及偏好,采取借短贷长的方式,例如有的P2P借贷公司通过拆标(为了尽可能减少流标,一将长期的、大额的借款标的拆成短期的、小额的标的,滚动发行,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等形式构建资产池。其本质已经是金融机构的期限错配,一旦资产池的短期流动资金供给出现问题,任意一期短期的融资筹措失败都会引发资金链断裂。如果遇到系统性金融危机,或者实体经济处于衰退周期,由于客户群体集中于中小企业,因此P2P公司更容易遭遇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P2P行业在我国发展时间目前还很短暂,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经济周期。目前我国经济面临下行趋势,优质客户减少,而P2P借贷公司数量却急剧增加,平台的同质性或将造成目标客户的重叠,造成重复借贷。而且由于激烈的竞争,为了在客户争夺中获胜,部分P2P借贷公司尝试价格战,即向借款人收取较低利息,向投资人承诺较高收益,但是这样一旦业务规模没有达到预想规模,由于成本收益差的缩小,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更高。因此,上述趋势会不会对P2P行业造成严重影响,值得关注。

有的P2P借贷公司没有对信息平台建设足够重视,P2P平台对信息科技依赖性是较高的,一旦遭受黑客攻击,会造成投资人恐慌,大量提现投资,造成破产风险。目前P2P借贷公司网络平台的建设分为自主研发和外包定制两种,有实力的平台可以自主研发,大部分P2P网络平台均由购买的系统进行试运营,在运营过程中逐步发现问题,逐渐改进。但是近年来,在运营过程中发生技术风险的P2P平台已经超过几十家,例如域名、

主页被篡改等异常情况,P2P日后会面临网络技术安全的问题,技术风险的防范应该引起广泛的重视。

3欺诈风险

因为采取公开募集的方式为借款人提供借贷资金,所以在我国P2P借收人无法覆盖成本,平台就可能会形成庞氏骗局。P2P借贷公司可以美化借款人的资料,而因为平台的存在,投资人和借款人是没有办法直接联系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无法辨别借款人的真实信息,P2P借贷公司存在人为骗取贷款的可能,最终形成非法集资,如果链条断裂就会引发平台倒闭或者老板跑路。正常运转的P2P借贷是第1组贷款人与第1组借款人进行借贷,第2组贷款人与第2组借款人进行借贷……第n组贷款人与第n组借款人进行借贷。这样的结果是,即便某一组借款人发生违约,风险只在该组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发生,不会波及其他借款人和贷款人。但是如果形成资金链条的庞氏骗局,P2P平台依靠下一期的集资偿还上一组贷款人的资金,这种借新还旧的资金链条就会很危险。

有的P2P借贷公司为了迎合客户需求,或者为了进行资金错配,分别与投资人和借款人签订合同,而不是借贷双方“点对点”地直接签署合同。即平台承诺给借款人,时间期限内为其融资,承诺给投资人,时间期限内令其获取收益。在这一过程中,平台必然构建了资产池,存在非法集资等嫌疑。而后文也提到,P2P目前的模式包括债权转让销售模式,金融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如果风险积聚,会形成传染性风险。例如A公司转让给B公司一债权,假如在此过程中,A公司出现了经营不善,对债权进行了真实信息的掩盖,那么最终结局很可能是A公司倒闭,B公司也遭受损失。

有的P2P公司进行自融(P2P平台股东或股东的关联企业作为借款用户向投资人进行融资,获得资金主要用于自身企业发展),虽然严格来讲,如果自融披露信息真实,不算诈骗,但是自融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不利于P2P行业的发展。有的P2P借贷公司采用虚构借款人和借款需求的方式,这些行为都已经涉嫌诈骗,是监管和投资者必须注意的问题。

即便是对P2P的监管规范了,增强了,跑路诈骗依然会存在。因为贪婪而超越法律和道德的人永远存在。监管只能对愿意遵纪守法的正规的P2P借贷公司进行覆盖,这些平台的收益率一定无法与具有诈骗性质的平台相比,所以将诈骗风险降到最低需要各部门和投资者的共同努力。

4合作风险

目前,P2P借贷公司与机构合作主要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支付中展开。主要的风险集中在:借款质量的风险,例如小贷公司存在将优质借款项目留给自己的激励。担保资质风险,有的金融机构并没有取得担保资质,投资者应对P2P借贷公司宣传的担保机构和担保项目进行甄别。道德风险,P2P借贷公司可能在借款审核上依赖小额贷款公司,弱化了自身对贷款的风险识别。收益承诺风险,P2P借贷公司在与信托公司进行信托产品合作的时候,信托产品的收益一般是不固定的,而P2P借贷的收益率是固定预期。最可怕的系统性风险和传染性危机的可能存在于:P2P借贷公司与上述“类金融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关联,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问题,希望监管部门能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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