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是刘震云的一本小说,也被冯小刚导演拍过电影,我记得我是看过电影的,不过时间太久,记忆有些模糊,连故事情节也基本上没有印象了。一部《手机》,风波不断,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拿起小说来读。看来,免不了俗,都是好事之人。
叫人又爱又恨的,是手机呀。再没有一个人一个物件让人如此着迷,睡前总是恋恋不舍地放下,早起眼睛没睁开便迫不及待地想它;工作时离不开它,电话、信息、文件应接不暇,休闲时最喜欢它,新闻、娱乐、交际信手拈来;陪孩子也放不下它,捧着手机敷衍了事,开车时注意力也在它,不时接个电话,没响动时,隔三差五趁红灯或缓行时还偷瞄它...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别说恋爱中的人最痴迷,换你一天不带手机试试?我特意不带手机试过,百爪挠心、坐立不安,堪比走失了心上人。此时无声胜有声还是此时有声胜有声?你在我面前,我们彼此熟视无睹,各自对着手机忙活。你敢说自己最爱的不是手机?!
现如今科技日新月异,刘震云写书时也一定没想到手机早已不仅仅是有生命,在控制着人的话语权,影响着人的生活,现如今的手机还控制的人的生命、情绪、日常生活的全部。
一本《手机》,一个男人与三个女人的故事。手机最后成了接锅侠,离婚祸起手机,吵闹纠缠源于手机,丢掉工作了还是手机。手机是一个既有物质又有精神的载体,真话、假话、鬼话,赋予手机生命的,是人本身。
手机与人的关系很微妙,刘震云在《手机》中写的那样:对女人不能交心,交心之后就变成了交代,交代了之后,你就变成了无法交代...
于文娟,一个长得像新闻主持人,夫妻间生活也一本正经像主持新闻的女人,大概就是所有男人对于家里原配夫人的印象。这样的女人,好看但不实用,随岁月静好,相处久了,还是白月光,寡淡无味,但娶回家的还得是这样的,贤德淑良。这样的女人心气高,说离就离,干脆利落,伤人的利刃,一刀足以致命。致命的,也或许不是最后男人东窗事发的那一刀的扎心,或许还有日复一日淡漠疏离中钝刀割肉般的折磨。从此一别两宽,是向过去的自己告别。
沈雪,一个傻大姐般的台词老师,对于一个在女人的世界里摸爬滚打多年的中年离婚男人而言,就如同一股清流。要说多吸引,似乎也没有,但一个人的寂寞不如两个人凑合,身边有个新人既有现实的需要,也是逃避旧债的挡箭牌。这个女人的类型在现实中最实用,吵归吵,闹归闹,日子还得在磕磕绊绊中继续。有时候,明知道是谎言,欺人也自欺,毕竟,谁的生活能免俗呢?连费墨这样看起来老实又通透的男人,不也一样掉坑么。
伍月,这应该是最吸引男人的一类女人。瞅男人一眼就让人掉魂,更别说还是男人口中的“尤物”。“饿了就吃饭,渴了就喝水”,与这种女人相处,男人觉得简单痛快--起初都是这样开始的,这真是好得不能再好的相处了,既没有后顾之忧,又让人欲罢不能。可是男人总是高估了自己的智商与掌控能力。这样惊涛骇浪般的女人,早已深谙世事,知道男人是什么,也清楚自己要什么。身体不过是工具,男人不过是向上攀爬的阶梯。她们知道,再怎么玩得欢,男人也绝不会娶她回家,那就利用“资源”和手段,去谋取自己想要的。
当然,世上的人千千万万,世间的故事千奇百怪,远不止是这一个男人与三个女人及他们各自的故事。超越一切世俗的,仍旧是人与人之间的真心、真情。
有了手机,生活在窒息的“亲密”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心与心的距离却是淡漠疏离的。靠人口口相传寻人、指媒为婚的年代,也可以一生一世,生儿育女……
世界没有变,变的,从来都只是人。手机,只是一个缩影,是挑战,还是机遇,或者是其他,主导着人做出选择的,最终还是在于每个人自己,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