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4-杨

1.1   内在机理

1.2.1国家赋权对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影响机理

本研究中农业生产要素指农地和农业劳动力这两个指标是因为,中国农村面临紧张的农地矛盾。国家赋权表征了组织治理,尤其考虑到中国内地制度改革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变迁特征,国家赋权构成了农地要素配置的主导因素。

第一,国家赋权对农地的影响机理。

由于农地产权实施具有政策导向性和行政指令性特征,本文将农地产权的国家赋权归入了组织秩序的范畴。但组织秩序与自发秩序的转化机制表明,强制性的农地制度变迁也会将农村自发形成的地权治理传统合法化。所以,当农地产权在法律层面被不断赋权,农户对农地进行市场化配置的空间也在扩大。

第二,国家赋权对农业劳动力的影响机理。

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一直面临着户口合法化和户籍制度限制的问题,由此带来的农民非农转移的基本社会保障分离必然导致农村劳动力的循环迁移。如果再考虑到城市劳动力市场内部的分割状态,,不稳定的非农就业也会导致农地保障功能的长期存在。所以,国家赋权强化意味着农户对农地处置权增强,借助要素的重新配置和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将在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不稳定状况下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

1.2.2 社会认同对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影响机理

第一,村庄内部的非正式治理效力。

由于农村固有的一套自我治理模式的长期实践,非正式地权治理规范在内地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村庄自发的地权治理,完全依赖于两个因素:①构建在村庄范围内农户群体的共享信念②构建在村庄范围内的产权行为规范。这就意味着,脱离乡村治理过程中社会认同表征的意义,系统将丧失其行为规范和引导的功能。

第二, 非正式治理和公共治理的联合效力。

随着村庄农户对农地处置权能认同的增强,农村内部农地产权排他的共识和农地治理规则也会发生相应调整。这意味着,社会认同和国家赋权对应的非正式治理和公共治理在村庄内部将同时发挥效力,而且后者必须借助前者以改变农户行使农地产权的内在规范,从而实现组织目标。

3 实证结果与分析

3.1 农地产权强度对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影响

3.2 行为能力调节效用的分析

4 小结与讨论

4.1 研究结论

第一,国家赋权抑制了农地转出和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并且对行为能力较强的农户,其抑制作用更强。

第二,社会认同总体上对农地转出和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没有显著影响,但是分别以志和激励的行为能力较强和较弱的农户的农地转出行为。

第三,行为能力不会显著影响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但会激励农地转出。并且其效果主要体现在对国家富强和社会认同作用的调节上。

4.2   讨论

第一,农地产权强度对农户要素配置行为的影响,隐含了秩序与能力的互动。

如果不考虑与农地和劳动力两类要素市场相关联的其他交换域的限制,必然面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潜在风险。比如,地权社会认同的提高并不会引起农地转出的普遍发生,这不仅与农地的社会功能有关,也和非农就业市场内部的割裂有关。

第二,法律维度的地权界定在融入村庄治理中发生“异化”,与社会认同结合,从而抑制了农地转出。

农地市场与农地劳动力非农就业市场一方面有着体制层面的关联性,另一方面又有市场属性的差异;因此导致国家赋权和社会认同的作用发挥上,既有协同性又有差异性,并且表现为,在村庄特殊的地城之类环境中,非正式规范与政策法律对农地流转作用效果趋同,但农地劳动力的非农转移则主要受政策法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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