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林徽因是男人心中的明月光,那么陆小曼便是男人心口的朱砂痣。她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与名媛唐瑛并称“南唐北陆”,也是上海十里洋场上的风云人物,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擅长戏剧,精通英文、法语,长于油画,能弹钢琴,亦写的一手好文章。
白落梅说写文字的女子美得跟幽魂似的,而陆小曼这个民国才女,想必是那幽魂中的小倩,她摄男人心魄,亦引女人侧目。
1 陆家有女初长成
陆小曼出身富贵之家,父亲陆定,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曾长期担任民国“财政部司长”和“赋税司长”,还是中华储蓄银行的主要创办人;母亲吴曼华也是名门闺秀,善工笔画,古文基础深厚。她从小完全被按照“名媛范”来培养,接受了当时最好的教育,毕业后被送去“外交部”实习。
在“名媛”的教育体系中,爱情和婚姻是必须品,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出一个名流太太:住奢华的豪宅,穿华美的衣服,交体面的朋友,过美好的生活。因此,那些才华和技能只会成为装裱门面的点缀,而非生活的意义和成就。所以陆小曼注定不会成为像林徽因那样怀揣改造社会理想与信念的人,也不会成为如潘玉良那般在画工上刻苦专研的模样。
十九岁那年,陆小曼奉父母之命下嫁给西点军校毕业的军官王庚。风华绝代的名媛与前途无量的陆军少将的结合堪称门当户对,在婚姻市场上也算是等价交换,各取所需。自信而又野心勃勃的王庚需要一位娘家财力雄厚而又融贯中西、善于社交的太太助其步步青云,而名媛淑女陆小曼则需要一位能给她后半生带来荣华富贵生活的丈夫,因此两厢一拍即合。
婚礼在“海军联谊社”举行,婚礼的一切费用皆由陆家负责。陆小曼的婚礼轰动京城,仪式之浩大、场面之阔气一时无二。真真是做足了名媛派头,也显示了陆家的财大气粗。然而再盛大的婚礼也有落幕的时候,等一切都归于平静之后,才露出了生活的本真。
陆小曼得到了婚姻的供养的同时,也受到了来自婚姻的约束。她过惯了众星捧月般被人追捧的生活,现在却被要求往贤妻良母的路上走,她满腹牢骚,一肚子苦闷,况且王庚又是个不解风情的扑克脸,她笼中鸟般闲置在家,如何打发那不该属于她的百无聊赖?
她要打破这死水一般的寂寞生活,于是她不顾丈夫反对,重新拾起往日的光环,与一些同她身份地位相当的权贵小姐、太太们一起出去吃饭、喝酒、跳舞、打牌、捧戏子,又过起了名媛纸醉金迷的生活。
在婚姻围城中找不到出口的陆小曼,在一次机缘巧合下认识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大诗人徐志摩,他对她一见倾心,她对他日久生情,他们的相遇正应了秦观的那句诗:“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2 恨不相逢未嫁时
作为一个女人,她需要一个关心她、欣赏她的知己;作为一个名媛中的名媛,她需要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来匹配她纡贵的身份和心灵。在爱的世界里,她要做一个为所欲为的女王。
而此时的徐志摩正处在情感的地狱里, 苦苦追求了4年的林徽因没有等他,他抛妻弃子赶到时,她已与梁思成双宿双飞。林徽因的决绝带走了他的一切,希望和生趣。他要打破这痛苦、灰冷、沉闷的生活,他要一双女人的手抚慰他心灵的创伤。
在陆小曼的眼中,徐志摩是最真的男人,不同于那些追求升官发财的男人。他善解人意,他真诚热烈纯粹,他是她最美的情郎;在徐志摩的眼里,陆小曼是最纯的女人,不同于那些追求荣华富贵的女人。她漂亮活泼有灵性,她是追求真、爱、美的女神。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他们共同跌入爱情的漩涡,她是他的向日葵,他是她的阳光。北京城里的千金小姐千千万,他非她不娶;婚姻的大厦再雄伟再奢华,她也要拆了重盖。他们的爱情已经超出了轰轰烈烈的程度,走到了惊世骇俗的无人之境。
徐志摩是中国的普罗米修斯,他把西方的爱情火种带到中国来,给成就老朽的中国社会放了一把火,让人们震惊,让大多数的中国人瞠目结舌。陆小曼在这场考验中表现出了大牌名媛的风范和气度,让中国的一众男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也让走在时代前头的知识女性刮目相看。
他们为了追求爱情和自由,任凭封建社会的荆棘刺穿脚心,任凭道德的冰雹从脸上劈过,他们手拉着手,一起逃出了牢笼,走入了属于他们的婚姻殿堂。
这段婚姻没有得到双方家长的祝福,也没有得到先生梁启超的认可,他作为婚礼的证婚人说了下面这段“绝无仅有”的训词: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必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徐志摩、陆小曼,你们听着!你们都是离过婚又重新结婚的人,都是过来人,希望你们不要再一次成为过来人,祝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
得不到祝福的婚姻究竟能不能走的长远?他们费尽周折得来的爱情,果真从此幸福了吗?
蜜月期一过,她照旧呼朋引伴吃喝玩乐,以昼为夜颠倒黑白,所以她的一天是从下午开始的,在下午,她作画、写信、会客、记日记;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听戏,过了子夜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在那座不夜城,她过着不夜的生活。
在上海,她住着三层楼的豪华洋房,出入有私人汽车,家里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有司机,有厨师、有男仆,还有几个贴身丫鬟。她过生活挥霍无度,捧戏子一掷千金,后来在男闺蜜翁瑞午的引诱下还抽上了鸦片。徐志摩为了负担庞大的家庭开支,在上海、苏州、南京三地兼课赚钱,同时还要做编辑,一月所赚上千大洋,尽管如此,日子过得还是入不敷出,常常要举债维持。
徐志摩急得像无头的苍蝇,东奔西跑;而陆小曼则表现得若无其事,受之坦然。徐志摩丢了上海的工作,独自北上赚钱;陆小曼沉迷于上海的灯红酒绿,与翁瑞午一起吞云吐雾。陆小曼为自己置办衣物,讲究排场;徐志摩缺衣少食,无人问津。
当爱情褪去了热烈只剩下余温,徐志摩终于明白了她只是他的幻影,而他不过是为她耕作的老牛。他在《生活》一诗中写道:
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
一度陷入,你只可向前,
手扪索着冷壁的粘潮,
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
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
这魂魄,在恐惧的压迫下,
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
如果不是走到了绝望的边缘,一个热情洋溢的诗人又怎会写下如此灰暗的文字,也许他的离去正应了他的心愿。他搭乘免费邮政飞机遇难的前个晚上,她大发雷霆,随手掷向他的烟枪砸碎了他的金丝眼镜,而陆小曼留在书桌上的那封信,更让他悲愤交加、无地自容,于是他负气出走。
3 道是无情却有情
徐志摩走了,他带走了对生活的愤懑和羞辱,也带走了对陆小曼的不舍与遗憾。
至死,她都没有答应他北上团聚;至死,她都没有答应他戒掉大烟;至死,她都没有结束同翁瑞午不清不楚的关系。
徐志摩的死讯得到证实后,陆小曼一度昏厥过去,醒来后,嚎啕大哭。她悲痛,失去了徐志摩,她的天塌了,从此她无枝可依,怎样生存?她悔恨,她的所作所为让她失去了世间最爱她的人,而她都没来得及说一声“对不起”......
徐志摩死后,她成了千夫所指的罪魁祸首,徐父恨她入骨,许多朋友,何竟武、胡适、林徽因、金岳霖等纷纷与她断交,认为是她的骄奢淫逸逼死了他。
从此,她变了个人,不再去游宴场所,不再香艳,闭门谢客,专心画画,编徐志摩文集。徐志摩用死换来了她的幡然悔悟,纵然上帝怜念她的过错,他也不能再拿爱交给她了。
她的卧室里一直挂着徐志摩的大幅遗像,然而,她终究还是委身于翁瑞午了,不然,她怎么生活?
一个依靠男人风光的女人,就如同必须依赖太阳才能发出光辉的月亮,自身无法发出光和热,注定只能在男人的庇佑下生活。
陆小曼说,她对翁瑞午只有感情,没有爱情。而那个男人待她倒也不薄,尽管无法给她名分,却也为她倾尽所有,无怨无悔地供养了她30年,临终还不忘托付朋友照顾小曼余生。
人的感情就是这么离奇,王庚谦谦君子、社会栋梁,可陆小曼就是无感于他;徐志摩风流倜傥、热情如火,她却依然不屑一顾;翁瑞午花花公子、非她所爱,却与她相濡以沫,携手余生。
陆小曼是因为鸦片和按摩离不开翁瑞午,还是,也许她要的就只是一个“陪她立黄昏,问她粥可温”的小男人?我想是后者。
陆小曼的一生活得旁若无人、逍遥自在,就如同《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王娇蕊,“年纪虽轻,已经拥有许多东西,可是有了也不算数的,她仿佛有点糊里糊涂,像小孩一朵一朵去采上许多紫罗兰,扎成一把,然后随手一丢。”
名媛的身份让她肆无忌惮地享用生命的馈赠,在前半生里,没有半分珍惜;名媛的身份也给她的羽翼上系上了黄金,使她折断了翅膀,在后半生里再也飞不起来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