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试用期到了叫人离开的公司表示愤恨

   最近,听说很多广告4A公司都曾出现过 招工的时候,很多入职的大学毕业生到了试用期就不签,甚至就叫你走,走的同时同样他们计划招人。一旦项目赶的时候,就马上临时招一些临时工,开始的时候什么都不说,不签,到了试用期的结束的时候,不要意思你不能通过我们的考核,这样就可以解决一个临时工,同样也可以省下一些钱。老的员工还可以发一下奖金。

   其实,我和我同事也是遇到这样经历,作为一间这么大的4A公司,坦白一句话,也没有辞职,也没有犯错。为什么会这样。试用期什么利益都没有,毕业也一年,居然遇到两家这样的公司 也算走运了,找人做项目,炒人的时候 也是试用期到了,够狠了。连我同学都佩服我 ,到了试用期不签,合理吗? 大公司就是道理吗?这样公司居然叫大公司,劳动法在哪里?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而试用期,劳动法能够保障我们吗?社保,福利,什么都没有,这劳动法有用吗?

一个字,最近经济危机的时候,很多公司都是用这种手段利用一些求职的大学生,心理讲一句,这些老板也够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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