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记(三)

都说监狱干警是和魔鬼打交道的人,而方警官所在的严管队又是“监狱中的监狱”,送到这里来的大多数劣迹斑斑、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

刘柱,男,38岁,小学文化,安徽滁州人,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捕前系南京市浦口区某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

“今天为什么事被送来严管了?”

“打架。”

“说一下经过!”

(该犯低下了头,好像无从说起,抑或痛苦得不想再提)

“时间、地点、为什么动手?”

经过方警官一再追问,刘犯交代了打架经过。

“为什么总是低着头?”

“后悔!”

这是罪犯违规后惯用的伎俩,装得可怜巴巴的样子,企图逃避惩罚。

方警官在刘犯低头的那一刹那,看到了他头顶的刀疤,心想这一定是个“多进宫”。果然,刘犯此前不仅因打架被拘留过,而且,该犯于2013年曾经因犯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家里还有什么人?”

“父母、儿子。”

“老婆呢?”

“离婚了!”

听了刘犯一句轻描淡写的“感情不和”,方警官再也不想追问他家庭破裂的具体原因了。接下来,继续了解其家庭状况,分析打架原因,教育感化。

“父母都60多岁了,因为你犯罪,生活失去了依靠,还要帮你照顾小孩,你在这里还不好好改造,假如父母听说你在监狱里这种表现,他们会怎么想?希望你吸取教训,改正错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承担起应尽的义务,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

方警官的一席话,说得刘犯低下了头,刘犯眼眶湿湿的,回到了禁闭室。

文化程度低、婚姻变故、家庭破裂......方警官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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