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3我思故我在83/1000学习成长80(1h)未计入软件
曾国藩年轻的时候也有浮夸的毛病,不过他在日记和家书里面坦承自己荒唐的一面。
这种坦诚,曾称之为“血诚”。那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那种“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和惨淡的人生”的赤诚。也就是一诚到底,绝不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所以这个“诚”字,也是曾国藩一生中最为强调的。
正是敢于面对自己身上的缺点和毛病,他才超越了大多数人,也超越了自己,最终改掉了这些毛病。改掉的主要方法,就是我们一个字,静。静能克浮躁,静能生智慧。
静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一旦真的能静下来之后,一个人心地空明,看问题也就看得特别清楚。这时候曾国藩在家训中说了一个极为深刻的修身认识,败人两字,非傲即惰。”他又说:“最败人的两个字,一者傲,一者惰。”(《全集·家书》)
他还曾在家书中展开来说:“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败。吾因军事而推之,莫不皆然”。(《全集·家书》)
就是说,天下的庸人,之所以平庸无为,主要原因就在于一个惰字,也就是懒;天下的有才人,虽然有才,但最后或者一事无成,或者前功尽弃,原因则在于一个傲字,也就是骄傲。曾国藩说,以我多年带兵打仗的经验来看,天下事莫不如此。
那么“败人者非傲即惰”的道理,为什么非要以他带兵打仗的经验来看呢?
这就要提到跟他最得意的学生李鸿章之间一段有名的公案了。
李年青时胸怀大志,自命不凡,曾经自比是西汉时扫荡匈奴的名将霍去病。他参加科举之前写过一组诗,其中一句“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在当时尤其被人传颂,所以曾尤其欣赏他的志向远大,但同时也看出来李跟自己年青时一样,也有志大才疏和浮夸不实的毛病。李鸿章脑子好使,同时写的一手好文章。曾的很多公文都让李来写,很器重了他,李不禁飘飘然起来。
李鸿章的独特,曾国藩大多可以容忍,但唯有一点,曾国藩坚决不能容忍,而这一点说起来也让人难以想像,不过就是——睡懒觉。
曾要求湘军在六点左右就要开饭,所有人都必须得早起。为了督促他手下的人早起床,规定每天早晨他和他手下所有的幕僚都要共进早餐。也就是大家集合好了吃食堂,这样一个都不能少,谁也落不下。而李夜里熬夜白天喜欢睡懒觉,被曾派人请了两次后才不得不出去。饭后曾很认真地说对还在吃早餐的李鸿章说:“少荃,你既然来我幕中,我就有言相告,到我这里来的人,都得守一个‘诚’字!”
自此以后,李痛自反省,再也不敢睡懒觉了,而且后来,再也没有在个人习惯上再被他的老师曾指责过。曾也因此认为,后来的李鸿章无愧于是自己曾门真正的传人。
曾为什么不让李鸿章睡懒觉呢?人家李鸿章后来不是说头痛了吗?不是等于补了病假条了吗?而且曾教育李鸿章,只说必须要守一个诚字,这和他说的败人两字在傲、在惰,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就叫要说到曾对人生、对社会的认识了。
从社会的角度看,曾的生活年代主要是1840年前后,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耻辱、最为沉重的近代史的开端。这时候,天下大乱,西方列强入侵,晚清政治腐败,四方起义不断。天下乱了也罢了,比天下乱了更为可怕的是,当时全天下的人心也乱了。
“诚”在曾,是他欲纠正天下风气的根本。所以他讲究对人诚、对己诚、对上诚、对下诚,一个诚字不够,他强调说要“血诚”,就是把诚的程度推到了极致。
而要做到诚,就必须防范两个字,也就是他说的“败人抹你黑”的两个字,即傲与惰。
这一点就是从个人人生塑造的角度上来说的了,所以也就成为他家训中的一块非常重要的内容。
而李当然知道曾这个“诚”字背后的人生意义,所以听了这番教训之后,如醍醐灌顶,并痛自反省,自此以后才焕然一新。
对于这件睡懒觉被骂的事,李鸿章后来从不讳言,他回忆这事儿的时候,曾跟他的好朋友刘秉璋说,我李鸿章拜过的老师多了,但没有谁能像曾老师这样,随时、随地、随事能给我这么重要的人生教诲!
可见,李鸿章真不愧是曾的好学生,而曾也真不愧是李鸿章的好老师。师生如此,才叫相得益彰!
对于最败人的这两个字,曾一生都极其注意防范。
对于傲,曾提出的解决办法是“谦”与“敬”。曾认为有大才的人不能施展其才,最后落得碌碌无为的下场,这主要是傲字导致的,像三国时的杨修就是这样的典型。但问题是现实中像杨修那么聪明的人毕竟是少数,所以这一点反倒不像那个惰字更具普遍意义,因为不论什么人,不论有才没才,都会被那个惰字葬送人生。所以曾在家训中重点阐述的,也主要是治这个“惰”字。
梁实秋先生的一篇文章,叫《时间即生命》。其中有一段话是自己的坦白:
“我自己就是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一个人。我不打麻将,我不经常的听戏看电影,几年中难得一次,我不长时间看电视,通常只看半个小时,我也不串门子闲聊天。有人问我:‘那你大部分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呢?’我痛自反省,我发现,除了职务上的必须及人情上所不能免的活动之外,我的时间大部分都浪费了。我应该集中精力,读我所未读过的书,我应该利用所有时间,写我所要写的东西,但是我没能这样做。我的好多时间都糊里糊涂地混过去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例如我翻译莎士比亚,本来计划于课余之暇每年翻译两部,二十年即可完成,但是我用了三十年,主要的原因是懒。翻译之所以完成,主要的是因为活得相当长久,十分惊险。翻译完成之后,虽然仍有工作计划,但体力渐衰,有力不从心之感。假使年轻的时候鞭策自己,如今当有较好或较多的表现。然而悔之晚矣。”
相信很多人都一样,又很难摆脱的惰性。 惰就懒惰,就是消极,就是懈怠,就是虽然心里有念头、有想法、有理想,可是一做有意义的事就提不起劲头,就一拖再拖;一做无聊的事,就会耗上大多数的时间,一耗再耗,等时间耗得差不多了,又追悔莫及,悔之晚矣。
那么曾克服、超越这个惰字的关键是什么呢,这也是他一生都非常强调一个字,就是——“勤”。勤劳的勤,勤奋的勤,勤勉的勤,而他一生的成就也可以说是多半都建立在这个字上的。
据说他的勤是被他爹教育出来的。他爹的痛骂对他触动非常大,他立志勤奋一生,就从早起做起。
他曾经跟人说过,早起的好处有很多,一来可以比别人多出很多的学习时间,这就等于比别人活得长了;二来早晨的思路最清晰,可以清醒地思考一天要做的事;三最重要,是可以培养一个人勤奋的习惯和品格,从而克服“惰”带给人生的巨大风险。
曾认为勤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
第一,勤在个人,意义重大。
首先,勤能养生。大儿子曾纪泽身体不好,他给儿子开的药方是“每日饭后走数千步”,是扫屋清地、沏茶倒水需亲力亲为,是早起耕作、多种菜蔬,被称之为养生家第一秘诀。
其次,勤能养品。手勤、脚勤能养生,口勤多问候,脑勤多思考,人都是社会中的人,你能谦虚谨慎、多思多学,你就能更深入地领会儒家的仁义学说,自然能对形成良好的人生观提供帮助。事勤就更能锻炼人了,不仅能锻炼人的行动能力,还能锻炼一个人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对人生来说就更为重要了。
第二,勤在家庭,意义重大。曾家的家风,世代传承,后来曾的子孙里出了很多的人才,这和这种家风的形成应该是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的。
第三,勤在集体,意义重大。
曾极其深刻的认识到清朝的政府军之所以没有战斗力,根本原因不外乎两个,一个带兵的体制已经腐败到了极点,二是军队的风气也已经懈怠到了极点。所以他治湘军,一是改革军队的体制,二就是通过这个勤字改变部队的风气。
曾一生对勤字的推崇到了无以复加了地步,对勤字身体力行的实践也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在晚年,身体每况愈下时还说:“人而不勤,则万事俱废,一家俱有衰象。余于三四月内不治一事,于居家之道,大有所悖,愧悻无已!”(《全集·家书》)
这话就是还在检讨自己不够勤!所以他这时给自己每天定下了一张这样的时间表:
上午:会客、听工作汇报、写日记、写朝廷奏折、点名看操、回复来往信件、看书、练字。
下午:处理当日公文、写作、修改书稿、核查朝廷奏折、查记财务账目。
晚上:温诗、写古文、核校文稿、核查下一步工作计划。
曾国藩论勤,有一句名联,说:“天下断无易处之境遇,人间哪有空闲的光阴?”意思是说天下没有容易待的地方,生命也没有可以浪费的光阴。
来自《郦波评说曾国藩家训》by kid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