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人间烟火—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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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在我们老家又叫赶场或者赶街,是一种民间风俗。集市是指定期聚集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形式。主要指在曾经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或地区遗留下的一种贸易组织形式,又称市集。赶集是劳动人民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据可查的最早的有贵州赶集记载之一,是在明朝弘治《贵州图经新志》里,这是贵州第一本省级史书,刚开篇,作者就放下了治史者高冷的上帝视觉,感叹贵州市集物资丰富,秩序井然。五百年前的贵州人,大多以干支历赶集,如丑日系牛场,午日即马场。这种以古典历法赶集的方式,在当下贵州依然还在实行,并且留下了马场、猴场、鸡场等地名。

说到我们贵州赶场活动,不得不提我们金沙,最具代表,1934年民国文人薛绍铭在《黔滇川旅行记》中提到打鼓新场以其集市的繁荣跃升成黔北四大名镇。要知道在其时,和打鼓新场一起并列四大明名镇的是茅台镇。因为市集贸易,打鼓新场成为四大名镇之首,还最早被划为县治,它就是如今我的家乡金沙县。

赶集是一个周期性活动。在我们家乡每逢农历的初九以后顺延5天一次,依次是初九、十四、十九、二十四、二十九、初四,平均每个月就是5个赶场天,一年总计大约72场,每个赶集天就是所有农村人的交易日,周边村寨的人们都把自家生产的农作物带上集市上出售,顺便购回家用生活物资。小的时候,我们乡镇的集市上还有专门做牲畜交易的场所,比如猪市、牛市、马市等。另外这一天也是所有农人比较重视的日子,就算平时再邋遢的农人,都会简单打扮一番,约个三五邻居,一道走路上街,享受这个周期性的休闲日,有点类似我们现在上班人的周末。

当然,除了我们金沙的赶集活动比较有代表外,黔东南也不例外,最原始的少数民族聚居地,今天的赶集依然纯粹和原始。在雷公山南部,那里因为斗牛而引发的市集,人们除了欢呼雀跃的参观斗牛活动外,又必然会宰杀十数头牛,特别是苗族13年才过一次的鼓臧节,一个村子就要一次性宰杀数十头牛,场面无比宏大。有的人看斗牛是寻刺激,而有的人斗牛,则是维持整个区域礼仪的手段。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斗牛,这里的苗侗歌舞,也就会缺乏灵魂。贵州男人对动物打斗甘之若饴,在这里,除了斗牛这种临时市集,在常规市集里,你也能看到斗狗、斗鸡、斗画眉等各种打斗活动,激烈的观战气氛,能让你的荷尔蒙泄一地。

赶场重在一个赶字,大家都是冲忙的,冲忙上街,冲忙交易,冲忙购物,冲忙回家,其实农村其次很少有闲人,从小到老,似乎一辈子都在忙碌着,都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需要打理。其次是赶集街上有太多琳琅满目的商品,以前相对农村贫乏的物质基础来说,就是应接不暇了,所以要用赶的心态才能欣赏完,完全一副走马观花的感觉。 又是间隔一段时间一次,所以每次都显得冲忙和珍贵起来,对老人和小孩来说更是如此。

每到集市那一天,人来人往、百货聚集,名优土特,应有尽有,一片热闹的景象。赶场的这一天,修鞋、补锅、裁衣这种传统的手工活随处可见,许多农村人都是背着自己种的农家菜来集市上出售。大街上,各种土特产和农副产品,以及各种美食都摆卖了街道两旁,来自三乡五里的人们在这一天聚集到这里。以黔北人特有的方式,或背着背篼、或挑着箩筐、或提着口袋,在四处搜寻着自己的“猎物”,而小孩们也在蹦蹦跳跳的,在凑着自己的热闹。赶场会遇到许多好久不见的乡邻,打个招呼叙叙旧。赶集天一定是家乡老人和小孩的数着到来的好日子,每逢赶集天,一家老小再相约邻里一起,三五成群的就上街去了,小孩和老人们一般都不是去做交易行为,就是纯粹的好玩和买好吃的,小孩们要是能从赶集日买回来一些糖果都能甜蜜到下一个赶集日。老头们则基本都是为了那一口小酒,到了街上花几毛钱在卖酒的作坊搞上一小杯白酒,一堆老头围坐在一起,大方的老头则都会把买来的杯酒轮流喝一口,稍微小气的老头儿则一般是一饮而尽然后慢慢的溜达。随着天边太阳的落下,慢悠悠的晃着回家,一边微醺一边在路上高谈阔论最近的所见所闻或是家长里短,偶尔调侃下平时不敢调侃的村姑,日子就这样过了。

赶场这种预定成俗的习俗从古自今已经延续了很长的时间,在相对封闭的农村地方,都在固定的时间来到固定的地点或买或卖、或人际交往获取信息,或者就是纯粹去逛一逛玩玩耍耍,却成了一种不可替代的人间烟火“赶场”,作为古老的贸易活动源源流传至今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中更掺杂着复杂的感情因素,我们贵州很多人小时候,最开心的事就是赶场。如今,“赶场”即将成为一代人的记忆,最近几年甚至在我们黔北有些县份出台取消赶集的制度,把原来几天一场的传统改为“百日场”,一年365天都可以赶,在我看来,这应该是一种遗憾,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运动至少应该为80后保留最后一丝我们的儿时记忆吧。

现在我的故乡集市,早已被诸多的超市霸占,牲畜市场被集中畜养地取代,农村人早已不再种植农作物了,乡镇的赶集已基本沦为了大型菜市场。以前赶集都是走路,有交流的时间空间和环境,今天全部都是坐乡村班车,以前走路半小时,今天8分钟一个来回。赶集活动有趣的诸多要素都不在了,当年赶集的人们,一部分是真的老了走不动了,而另一部分年轻的是进城了不愿意再动腿走路。因此,我们把太多生活的乐趣都落下了。

我偶尔回到家乡,仍然还是会在集市当天早早去感受曾经儿时的光景,毕竟,那些儿时的光景都是我今天的过去,也是未来我能走的更远的支撑,我哪有理由忘却,更谈不上想起,因为这本就是构筑我生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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