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续写是狗尾续貂?张爱玲恨高鹗补红楼

《红楼梦》里的人物年龄,完全是一本糊涂账。宝玉的年龄忽大忽小,而王熙凤的女儿巧姐儿,被施了定身法一样永远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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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六岁丧母,贾母旋即派人接她进京。而在120回的全本里,黛玉初到贾府,王熙凤问黛玉几岁了,她答是13岁。故此张爱玲以她一贯的冲淡又讥诮的口吻反问道:从苏州到京城,这路上是走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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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所熟知的《红楼梦》是120回的全本。前八十回为原作者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是乾隆年间,喜欢《红楼梦》的书商程伟元和文人高鹗编辑补写而成。

 

张爱玲曾概括人生三大恨:一恨海棠无香,一恨鲥鱼有刺,一恨高鹗补红楼。依我看,海棠无香,却有绝色,海棠开时,春深似海,万紫千红,不香倒也不至于格外不行;鲥鱼有刺,还有别的可吃,唯有《红楼梦》,天地之间唯有这一部。所以这个补红楼的过失、遗憾,是弥补不了的,没有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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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来自香山脚下黄叶村曹雪芹故居的轶闻野史,说曹雪芹在去世前,其实写完了红楼梦。他死的时候身边也没什么使唤的人了,又是住在窄门小户聚集的平民区,周围多是不识字的人,尤其是妇女。曹雪芹死了之后,好心的邻居们就来帮忙料理丧事,有个大妈看他家徒四壁,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唯炕头有厚厚一叠纸,好心的大妈就操起剪刀,把这些纸剪成了纸钱,烧了许多,出殡的时候又沿途撒。这时候,从北京城里赶来参加葬礼的曹雪芹的知交好友,就有人发现那些纸是写字了的,是红楼梦的书稿!那个触目惊心,痛心疾首!赶紧制止了好心的大妈继续烧纸钱撒纸钱,但是呢,已经晚了,后头数十回就这么没了。

 

这是一个轶事,但是熟悉红楼梦的朋友们,一定会和我有相同的感受,这个情节相当的大观遗韵,相当符合贾宝玉这个人。宝玉最怕的是经济仕途和他父亲,最不喜欢的,就是世界上有老妇人老婆子这回事。照他的说法,女孩子就是不蒙尘的光洁炫目的明珠,不染尘的,嫁了人就是蒙尘了,不但不再是明珠,而是死鱼的眼珠子。

 

到了中年老年,那一种埋汰腌脏,算计奸猾,简直是美好人生的障碍!所以他少年时在大观园,他住的怡红院,都是不让老婆子们进去伺候的。宝玉这个人物的原型,生平遭际和作者曹雪芹很相似,都是生于富贵优渥中,十多岁的时候家破人散,从温柔繁华的热梦里给硬生生拎出来,扔到白茫茫大雪里,在世上感受了无尽炎凉,当然了,也有一种史料说法,说这是曹雪芹以叔叔——评书人脂砚斋为原型写的书。

 

但无论如何,从创作的角度来讲,若作者本人不具有宝玉情怀,是成不了这本书的。也就是说,曹公雪芹死后,书稿被当纸钱烧了的这番际遇,基本上,就是印证了他的说法——是宝玉平生最忌讳的妇人婆子,好心又办了坏事,耽误了这部书稿完整地流传于世。我们说这是作者和人物业报有偿也好,对妇人的鉴定不虚,着实成立也好,总之,八十回后的书稿,无缘后世。

 

对高鹗来说,补红楼的初衷是他太喜欢这本书,他的写作脉络,也算得上尽其所能的遵循原著。每个创作者的下笔,都带着他个人的信息、他的生活体验和对于人生的智慧体悟。《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有丰富的人物,笔下的人物每一个人都有独特形象和话语,但后来补写的就明显力所不及了。他的愿望和任务,是完成这本书,使得大致的人物主角都有其结局。至于他没有注意到的,没有兴趣的,或者是写了又与原作相互矛盾的,那就一是忽略,二是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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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宝玉房里的一个丫头红玉,是个百伶百俐的聪明人,宝玉房里的丫头们都是人尖子,红玉郁郁不得志,末了被王熙凤要去自己身边使唤了,同时红玉和贾府的一位贫寒子弟贾云彼此有情,这些人物,按照脂砚斋的说法,都是贾府被抄家,宝玉等人被下狱之后,会得大显身手的角色。然而,续书者完全处理不了这根伏笔隐线,只好装看不见,忽略不计。

 

另一桩,就是删原文。我个人很信服张爱玲的《红楼梦魇》里的说法,因为张爱玲自己是个写作者,写作者对文章的删改之道是最为熟悉的,深谙文字删改和填补,情节腾挪之术,这种经验久而久之就成为一种本能。张爱玲是一个终生住在《红楼梦》里的人,而且她后来在美国的大学做学者的时候,在最好的图书馆饱读古籍,她读到几乎所有古早版本的《红楼梦》,她对《红楼梦》的熟悉,是各个版本之间,哪个字不在原来的地方,她一眼看去就晓得了。所以她眼睛最尖,最能洞察哪些地方是被续书者补坏了的,哪个人物是本来没有后来添补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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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明显的就是红楼梦里的人物年龄,完全是一本糊涂账。宝玉的年龄忽大忽小,宫中的元妃贾元春,原稿中说她比宝玉大不了许多,姐弟情深,元春少年因才被选进宫,到了全本120回,补书的高鹗写元妃死时四十三岁,那么按照数学的加减法,宝玉也该是中年人了,已经是开篇时看破红尘的甄士隐出家的年龄了,而此时的宝玉才中了调包计,稀里糊涂娶了亲,这个年龄跨度完全对不上的。

 

而王熙凤的女儿巧姐儿,被施了定身法一样永远长不大,书里每次写到她,都是一副懵懂小儿,被奶妈领着,时刻需要被照顾的样子。脂砚斋点评本里一开始就阐明,林黛玉六岁丧母,贾母旋即派人接她进京。而在120回的全本里,黛玉初到贾府,王熙凤问黛玉几岁了,她答是13岁。故此张爱玲以她一贯的冲淡又讥诮的口吻反问道:从苏州到京城,这路上是走了五年?在最初的脂砚斋重校红楼梦的手抄本里头,是不曾有黛玉说自己13岁了这话的,显然,是后来续书的人自己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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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里说宝玉和黛玉小时候,是同息同住,同宿同食,形影不离的。这是只有很小很小的孩子,六七岁的孩子才会这样的。宝玉比黛玉大一岁,十四岁的男孩和十三岁的女孩,无论在古代还是在今天,是断不会把他们放在一起住的。所以说,这个补书的人,没补圆。当然了,擅长文字的人一般数学不好,也是个通病,譬如我们都很喜欢的电视剧《琅琊榜》,静妃入宫二十多年,却有个三十出头的儿子,这么大的缺口从小说原著到电视剧都没改过来,可见写小说的人对数字的确是不敏感的。而对比高鹗把原本可爱的贾母写得老糊涂了,把原本笑倒一大片的谐星王熙凤写得一说话就让人犯尴尬癌,数字不相符倒也不是第一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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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最宝贵的一点,是作者是在自家已经经历过树倒猢狲散的散场,充满了悔过和反省,这种悔过全是关乎人的修为德行,以及对天命的领悟。这种反悔是赤诚的,无遮掩的,所以在书中,我们会看见很多令人怵目惊心的情节和笔触。

 

开篇第七回,宝玉跟着凤姐到宁国府去,吃了晚饭告辞,众人簇拥着上车,听见院子里有一个老人在叫骂,根据主人的解释,我们知道了这位老人名叫焦大,是太爷手上留下来的老仆人,因他从小儿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不过仗着这些功劳情分,有祖宗时都另眼相待,如今谁肯难为他去。

 

焦大如今老了,在主人的眼里是不顾体面,一味吃酒,吃醉了无人不骂。那焦大是骂什么呢?他骂的是宁国府的主人贾珍和他的儿子贾蓉:“不是焦大一个人,你们就做官儿,享荣华,受富贵?你祖宗九死一生挣下这家业,到如今了,不报我的恩,反和我充起主子来了。”后头骂得更是惊心:“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当时,所有人对这老人的责骂是,焦大又吃醉酒了。王熙凤则是吩咐人去把焦大捆起来,嘴堵起来,扔到牲口棚里。

 

石头记甲戌本的侧批是:忽接此焦大一段,真可惊心骇目,一字化一泪,一泪化一血珠。蒙本的侧批则是:放笔痛骂一回,富贵之家,每罹此祸。

 

就是说,批书人和作者是同一态度,他们都是在追忆,在追悔,在反省。他们对老家人的这段责骂回过神来,已经是家破人亡了,回想起这痛骂时,都是痛悔不尽的。我们要注意到,宁国府是贾家的家宅,贾府的祠堂是在宁国府的,过年时贾母率子孙拜祭祖先,也都是在宁国府的祠堂里进行的。而祖宅的主人如此没有德行,那阖府可能永保平安吗?从天道来讲,也是不可能平安无事的。

 

还是关于宁国府,甲戌本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敬卫,王熙凤协理荣国府”,现在市面上普遍120回的书目里写成“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宁国府的一位最得人心的美女子,贾蓉的妻子秦可卿逝世了,是非正常死亡。和脂砚斋一起评书的畸笏叟,直接删除销毁其中大段的文字,不许流传于世,以红笔批注了“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就是说,关键性的故事情节,他都命令曹雪芹给删掉了。

 

畸笏叟是曹家的长者,笏呢,是官员所持的笏板,意思是一位曾经持笏的老叟,他在家族中具有权威,径直删稿,不许提及。为什么?因为写得太真实了,用畸笏叟的评语说,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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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作者曹雪芹对于家族的衰亡离散的结局,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一败涂地的结局,他是有着深刻的反省的,这种反省也是为批书人所认可的。可是这种翻出来写在纸上,公诸于世的往事,对于还活着的亲人而言,无法承受家丑公布于世,甚至流传后世的诛心痛苦与羞辱,要删掉。所以,红楼梦这本哭成的书,是作者的追忆和眼泪,也是评书人的眼泪,锥心之痛。同时我们能看出,作者曹雪芹在他自己的时代,在他相同身世的亲人身边,他是多么勇敢,又是多么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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