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北方还处在乍暖还寒的惊觉期,而南方早已是一派盎然的春意之中,一些不知名的小花竞相妍放,撩拨着挨过整个寒冬的朦胧眼。
本是最治愈的季节,叫上三五好友一起去爬爬山,踏踏青,着实也有另一番味道。可作为一个从小在北方长大的人来说,来南方这么久,还是对有些花粉过敏。所以每年到这个季节的时候,自己就像一只迟暮的老龟,躲在在屋里不敢出去。今年也是如此,我依旧躲在屋子,刷着那部超级恶俗却又喜爱得不得了《爱情公寓》,捧着肚子从头笑到结束,可也是这么多年了,看到"人生要有两次冲动,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段非看不可的花絮,恭喜,后者你已经完成了,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就要靠你们自己了"时心情依旧会莫名地低落起来。
那天,坚持日更公号的我也任性了一回,没有排版,没有音乐,只用特大号字推送了一句话。"其实有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也挺好的!"
和往常每个赶稿的深夜一样,合上电脑的后走到阳台,大口地呼吸着这静谧的不夜之城。
不知站了多久才回到卧室,扯过一床被子沉沉地睡了过去,直到第二天六点钟才醒来,和往日一样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想看看大家的留言,只是屏幕上那串熟悉的号码响起时我还是有一些吃惊,犹豫之后还是接了电话。
"你昨天怎么了?"电话里杨一凡的声音依旧是那么有磁性,那么好听,而电话这头的我像快愣头铁一样附在电话边许久都没想起回答他的话。
"喂,小渔你在吗?"
电话那头再次传来他的声音,打了一个惊颤,连忙回答道:"没事啊!"
"那你…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如果……"我刚想要结束这段尴尬的对话时却不想被他打断。
"我也挺好的。对了,你现在写得故事越来越好看了。不过以后可不可以不要熬夜写东西了,对身体不好。"
"哦!"我淡淡地回了他一句就匆匆道了一声再见。
挂了电话之后,许久都缓不过神来,原以为自己用四年的时间已经把他忘得干干净净,可以很轻松地把他和我的故事讲给朋友下酒时,内心也未曾有过丝丝波澜起伏。
可今天再次听到他的声音时,我才知道,原来这四年以来我还没有彻底忘记过他,也或许从来就没有想过去忘记他。
此时空气突然安静,回忆翻滚着,也绞痛着不平息。
我和一凡是大学同学,因为都喜爱羽毛球而熟识。那时候,他偷偷藏了一张我的课程表,只要我没有课就一定会接他会约我出去打羽毛球的电话。也大概是棋逢对手,或许也是适逢其会,两人经常玩得大汗淋漓都不能停下来,常常忘了时间,为了上课,为此我们不知道逃过多少节课。
后来在一天打球回来的路上他向我表白了,室友都说先不要答应他,让他多追会儿,这样的爱情才能长久。
因为她们始终认为,在这个物欲横流,人情冷漠的世界,检验爱情的唯一标准不是深度,而是你们一起走过的路的长度。
可我还是答应了他,因为一凡当时一脸认真的模样真的很难让人拒绝。
在一起之后,一凡像极了每个初恋的男孩。
每天早上不到八点就站在宿舍楼底下,拿着我最喜欢的徐记油条和豆浆冲着楼上大喊:"于渔,下来拿早饭。"
"小渔,你再晚出来会儿,我就成老油条了。"也因此我成为了整栋楼的大红人儿,她们也都知道我有一个"油条"男友。
每次我都站在一旁咧着嘴,一脸无奈地说他:"其实你不用每天来给我送早饭,还把它揣在衣服里!"
一凡一股脑儿地将早饭放到我怀里,像一个孩子似的赌气离开了,还发誓说以后再也不来给我送早饭,可第二天他还是会准时出现在楼底下喊我出去拿早餐。
在一起越久,彼此的缺点越显露无余,彼此的优点也会无限放大。
一凡他不懂浪漫,不会在逢年过节时送我一捧花或者是巧克力,就连看电影都是选择那些动作片。他也不会准备惊喜,更不会讲些甜言蜜语的情话逗我开心。
只是和他在一起后我越来越像个孩子,甚至慢慢向废人过渡。因为他几乎替我包办了一切他能够帮我做的事情:暑寒假的往返车票,每学期的选课,就连写论文的资料都是他一手为我包办的。一起出去玩的时候,我很少带包和手机,只是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跟在后边,因为我知道一凡都会准备得一应俱全,根本无需自己再带些什么……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那种感觉,什么事都不需要自己的担心,自己像个巨型娃娃一样,渴了有人给你拿水杯,饿了有人给你递好吃的,累了还可以有一个肩膀依靠……直到现在我都认为那是恋人最好的状态。
那时候,我常常捏着他的腮帮子问道:"如果以后离开了你,我还能不能独自生存了。"
一凡每次都傻笑着说:"就怕你离开我,所以才惯着你,让你以后想离开都离不开我。"
"哇,你好有心机啊!心机boy!"
可后来我们像很多校园情侣一样,毕业后就分开了,不是我们不够爱,也不是父母们的反对,更不是狗血剧里那些生离死别,而是我们都没有勇气谈一场跨越南北方、遥遥无期的异地恋,因为我们谁也不能为了彼此抛弃一切,奋不顾身地跟着爱情走。
于是我们的分手很平静,没有眼泪,没有拥抱,转身就没入了人海中。
其实说到底,我们都是自私鬼,也恰好适逢其会,互不相欠。
毕业后我回到家乡找了一份文职,每天活儿不多,很轻松,却也二十几岁的年纪过起了八十岁的悠闲。刚开始我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一切,也将那句"女孩子那么拼干嘛?你努力再多都不如嫁得好"奉为人生信条,支撑着自己那颗不甘安稳地心。
可日子越久,就越发不能容忍这样的生活。
在一个无眠的深夜,终于下定决心。给父母留了一张纸条,带着几件简单的行李之身南下独自旅行。
火车是朝前开的,可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关键在于窗外的风景自己是否真的喜欢。
途径这座城市时就没有再离开过,因为就在那一刹那,自己突然就不想再过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只想安定下来,找一份工作,在这万家灯火中有一间自己的小屋。
或许是因为这座城市有我曾经的遗憾,也或许这里住着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儿,更或许这是我告别青春的一个仪式。
因为一直怀念,所以也从未改变。
来到这里,我的生活波澜不惊,也平静地像一潭死水,没有任何变化,就像杨一凡离开的这三年里我始终都不能像有些人那样,变得足够漂亮,足够优秀,当然也没有成为他最喜欢的模样。
我还是当年的那个我,还是那么喜欢马尾辫,长布裙;依旧喜欢晚睡,早上赖床还不爱吃早饭;也一直爱追一些肥皂剧和神剧,比如每年都会拿出来看一遍《爱情公寓》;更没有戒掉我对麻辣烫超乎常人的挚爱……
三年前,三年后,都还是原来的我。
日子在我这里过得有点恍惚,就像我在楼下看他时的恍惚一样。
"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我笑得有些生硬。
"最近怎么样?"我点了点头,反问了他一句。
"觉得你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怎么变,还是喜欢穿纯色裙子,扎马尾辫,不过你写的故事变化挺大的。"
"噢,哪里?"
"现在你写得故事里都带着我们曾经的影子,原来你从不愿意写这些的。"
心里忽然一怔,这么久了,自己从来都没注意到自己笔下的这些故事都是我们在一起时的影子。
"你一直都看吗?"
一凡点了点头。"可我再也不想每天看你的故事了。"
"啊?"像自己这样无名的作者,失去一个忠实的粉丝还是挺失落的。
"我想每天看你,就这样坐在身旁。"
我将脚下的石子一个个踢飞,露出光裸的地表。"其实我也不想只能在朋友圈里看你的照片。"
一凡走过来,紧紧地将我抱在怀里,耳边小声呢喃道:"幸好你还在,也还是原来的你。"
"如果我变得更优秀一点,更漂亮一点,你现在是不是多喜欢我一点。"
一凡看着我的眼睛,摇了摇头。"不会,从前因为你原来的样子爱上你,这么多年耿耿于怀的还是你那时的模样,如果你变了,优秀或者美丽,我们之间才真的再也不可能了。"
"为什么?"
他牵着我的手在一排长椅上坐了下来。"你原来的模样都是我最喜欢的样子,如果你变了,大概我就再也不会心动了。"
靠着他的肩膀,那种踏实的感觉不由地从心底升起,亦如当年。
我想是的,既然下定决心去改变了自己,让自己变得足够优秀或漂亮,那么就一定是抱着"往事成风,再爱也不回头"的决心,也注定这场爱情再也回不去了。
毕竟我们一直深爱的都是他原来的模样。
文\渔孩 坚持好看,认真打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