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留言:“我也很喜欢写一些小文章,但曾经被老师评价总缺那么点灵气……怎样才能让文章看起来有灵气?”
照理说这样的技术帖我是不该接的,一是不符合我随意的个性,恐怕写起来也是一团毛线,二是作为一个经常写流水账的“间歇性女文青”,回答这个问题多少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我所能分享的,大约也只是自己的一点琐碎体会吧。毕竟,从写作年龄来说,我是有优势的。
先说说自己的写作吧。
还能有所印象的,大约是小学三年级,我写的一篇半命题作文《第一次钉纽扣》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题目毫无新意,内容也无非“挫折(纽扣掉了,妈妈不在家)——努力(自己钉)——挫折(扎到手了,疼啊)——克服(忍住不哭,我一定行的)——成功(钉好了,噢耶)”的一二一模式。那时的文章大约是无法用灵气来要求的,用词准确,表达明白,然后多少还带点一波三折的情节设计(大多捏造)和皆大欢喜的“励志”,在小学老师看来,也算不差了。
上了初中,学校有写周记的要求,我记得我的周记都写在了一个红色的软皮抄上,比我大两岁的姐姐总喜欢偷看我的周记,然后冷不丁在我面前念上一段,用她的话来说:“就喜欢看你气急败坏的样子,太有趣了!”从这点记忆来看,那时的周记应该已经有些“私人创作”的意味了,不然不至于让姐姐有取笑的乐趣。
第一次真正的“创作”,是初中时曾尝试写过的“一部小说”,题材是当时流行的武侠。起的名字透着一股浓浓的“山寨”味:上官婉儿,欧阳冰(啊,记忆居然如此清晰)……结局当然是“太监”了,略过不提。
到了高中,作文终于显示出前所未有的地位。而我竟成了写作“差生”,每每交上去的作文发下来无一例外写着:已阅。相比人家的:优秀,良好,及格,“已阅”这两个字显得很茫然很不知所措。终于有一天,温柔的男语文老师写了条长评语:你写的作文都不太好打分……原来“不知所措”的是他。我记得那是一篇关于“恶趣味”的文,先用大量篇幅写了自己的“癖好”:撕作业本,自比“晴雯撕扇”,然后很不以为耻地开始“粉饰”起一切怪癖。
进了大学,开了专门的《写作》课程,依然是“差生”,老师的评语竟也是:少点灵气。当时自惭形秽但又不得要领,现在想来,缺少灵气的文章大抵有这样的特点:表达生硬或用力过猛矫枉过正,文理一根筋,缺乏通融,触感单一,着笔痕迹过重。而对应到写作者身上,一定是读书太少写得太少趣味太少缺乏与世界相处的弹性。
当第一次有人夸我写得真好,已经是毕业许多年了。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呢,仔细搜索,大约有几条:
一、看了些书。
高中之前除了教科书,很难得能看到课外书,所谓的文学熏陶几乎是一穷二白的。大学读的中文系,那四年还算勤奋,读了些杂书,文史哲,各类杂志刊物,爱好也是一阵一阵,有段时间特别迷西方哲学史,觉得哲学思维太酷了。有段时间又天天抱着《中国思想通史》,觉得原先印象里的“封建思想糟粕”,原来这么有深度。至于文学方面,似乎曾比较喜欢过海明威、杰克·伦敦、鲁迅(原谅我能想起的很有限了)——那时压根读不懂村上春树和米兰昆德拉。莎士比亚的戏剧倒是通读过,个人对其中的情节无感,对那诗一般的语言却是一边调侃一边欣赏,完全不同于“关关之鸠在河之洲”的美,饱满,热烈,也与“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透着一股小家子气不同,激烈的情感中往往透着对真相的冷眼旁观,比如《哈姆雷特》中的:“决心不过是记忆的奴隶,它会根据你的记忆随意更改”,这大约与西方戏剧里的主角大多是贵族有关(这么说恐怕有漏洞,随意感受下就好)。
还涉及过一些诗学、文艺理论、美学、禅学,虽然只是皮毛,不过想来大约也是有帮助的。
上两张图:本科时的课程表
二、写了几本日记。
这个不必多说,日记相比任何写作都更自主更自由更带有个人色彩,所以能最大程度上让你摆脱传统语文教育的束缚以及他人的影响。从大学开始,写了四五本日记吧,后来有了网络开始写博客、写qq空间。再后来,因为工作的缘故,开始有意识地写一些专题文和命题文,于公于私都得到了一些锻炼。“熟能生巧”,这话用得很滥,但不骗人。
三、谈了几场恋爱。
恋爱带给人最丰富的情感体验,可以让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更敏感。也让人对这个世界的真相更接近,失望,绝望,又于绝望中生出希望。几乎可以说,谈恋爱是最有效的“诗人”速成法。不信试试。
总结起来也无非是这几条:
1.多读书。
各种都可,古今中外,小说诗歌戏剧杂文,如果底子薄,就从经典入手……建议适当涉猎哲学、文艺理论、美学,不一定是要记住哪些知识点,但一定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你的文字审美品位,也有助于你对这个世界保持思考和独立的判断。
2.多写。
这点不用多说了,没有人天生擅长写作。可以从写日记、写流水账开始,抄写喜欢的句子和段落也算。尽量学会一种意思多种表达,极端点说,尽量不要用语文教科书上学到的词,比如“目光炯炯有神”,“跑得气喘吁吁”,“功夫不负有心人”……四个字:勤能补拙,熟能生巧——任选四个。
3.多体验。
这点非常重要,所有的学习、模仿最终能否转化成自己的体悟,一切有赖于自己的阅历。一个有阅历有思考的人,他眼中的人、物、景都会带有他看这个世界的角度。一个人语言的丰富性也有赖于体验的丰富性。春天的花儿夏天的风秋天的落叶,季节更替万物生长,别处的,他人的,去发现,去感受,尝试着让自己丰富起来,对这个世界的感性的理性的认知。
这三点大概是最基本的。如果想要文字有“灵气”,恐怕还需要有足够鲜明的个人特点。
所以,增加一点——
4.保持独立。
始终保持独立的思考和判断,对一切人云亦云(包括形式和内容)保持警惕。虽然自主的写作自由了许多,然而很多时候我们依然陷入命题和半命题作文的思维模式里:我发现了一个好厉害的道理,我一定要把它写出来广而告之,你们快来听我说啊。然后所有的文字都围绕这个“中心思想”展开。一直觉得“讲道理”这种活一般功力的作者只会显得笨拙,姿势总不会太好看。这大概也是我并不怎么喜欢鸡汤的缘故。真正有灵气的文字,一定是对这个世界有着极度的敏感和宽广的思考,层次丰富,力如太极。古人所说的“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大约同义。
当你的文字表达能力赶不上你对世界的认知和敏感,会发生不知如何下笔的尴尬。
当你对这个世界认知的深度跟不上你认知的敏感度,就很可能让人觉得你所讲的理太过瓷实,用力太过,文字看起来也就容易滞涩。
想要文字有灵气,必须要先有了文字的自由度和思想的自由度。
如果还要增加一点,那就是:改,在修改里寻找语感,提升自由度。
于我而言,写作有“三重境”:
第一重,“我”被文字牵累。想说的找不到合适的词,搜肠刮肚,倍感掣肘。
第二重,文字为“我”所用。大脑像强大的文字编辑器,想要说什么可以很快找到合适的词汇,组成语句,不偏不倚。
第三重,我与文字嬉戏恋爱。我深情,它便也深情,我难过,它便也难过,像是从心底流出,不必花费力气“驾驭”,偶尔耍个小脾气写得不那么“合乎规矩”,也不过是场有意的“调情”。
我很享受最后一种状态。
正如我喜欢鲁迅,不是因为他是“战士”,而是他的文字具有强烈的个人色彩,自由而冷漠。他写“园子外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有人评论,还不是因为他是鲁迅,大家写了就是名句,普通人写成这样就是病句。我倒更愿意这样来理解:鲁迅这么写,正是一个大家的笔法,也正是“鲁迅特色”,倔强,傲娇,带着一点点对世俗常理的藐视,于这个无聊无谓孤寂冷清的世界里,咂摸出一种趣味。普通人倘若能写出,至少也算得上是个有趣味的人。
写到这里,发现这个句子倒也应了“陌生化”理论,简单说来,就是打破人们习以为常的认知,以延长阅读的快感——有兴趣可百度,不展开了。